引用:
原帖由 VISTA01 於 2011-12-23 09:14 發表
1.刑事 詐欺
可能不成立 不過可以告告看
2.民事部分
用 支付命令 先取得 執行名義再說(將來才有機會討回來)
這兩種 去法院櫃檯 訴訟輔導 會有人可以給你問
我都一直沒去提告,可是已經約2年了,不知是否有追朔期,是否過追朔期了,另外我有網路搜尋幫討債的,又怕討債公司要我先付有的沒的費用(還不知要不要的回來),也擔心討債公司日後會一直來相找,真是悔不當初心軟借別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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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626244394 於 2011-12-24 01:54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