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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三寶....

三寶....

在十字路口..我是直行車..前面的三寶倒車出來直接往左轉...我為了閃她的車撞到路旁彩卷行的扛棒..

車前的車牌凹陷...我跟對方說等一下..我問公司看要怎處理...

然後對方趁我不注意車子開著就走了....

我追了上去....報警...

警察說沒擦撞他沒辦法處理...<<麻煩回答一下

警察偷偷告訴我說:我不能把對方的車子攔下來..對方可以告我妨礙自由還是什麼之類的...<<<麻煩回答一下

我有跟警察說了因果關係...因為對方我才會閃車去撞到...對方的車完全沒事...而我開的是公司車...保險公司也說沒擦撞很難處理...

警察說這種情形我撞下去的話..對方要負全責...但是真的遇到了..當然是能閃就閃...誰會撞下去阿...

遇到這種情形真的只能自己鼻子摸摸嗎?對方完全不用負責任?我還要自己拿錢出來修車牌???

所以以後在路上...有車禍都別閃..直接撞上去就對了...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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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說沒擦撞他沒辦法處理...<<麻煩回答一下

沒錯  因為你人沒受傷  屬於民事

警察偷偷告訴我說:我不能把對方的車子攔下來..對方可以告我妨礙自由還是什麼之類的...

<<<麻煩回答一下------->可能可以  構成強制罪   

但你可以主張正當防衛或緊急避難  而不罰


有跟警察說了因果關係...因為對方我才會閃車去撞到...對方的車完全沒事...而我開的是公司車...保險公司也說沒擦撞很難處理...

--->>有行車紀錄器??  有的話  保險公司必須理賠

對方完全不用負責任?-->告民事  但因為是公司車必須由公司出面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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