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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跳樓壓死菜販 家屬要賠520萬

跳樓壓死菜販 家屬要賠520萬

聯合新聞網2017年10月25日 上午12:23
林姓男子去年從自家住處隔壁大樓七樓跳樓自殺身亡,並壓死在樓下擺攤賣菜的陳姓婦人,陳婦的丈夫和五個兒子向林家人提告求償六百五十萬元精神慰撫金,最高法院維持一二審見解,判決林家人應賠償陳婦家人五百廿萬元,全案確定。

家在南投的林姓男子原是印刷廠老闆,廿多年前罹患憂鬱症及妄想症無法再工作,案發當天,他精神狀況不佳,妻子原本要帶他去看病,因家中有事要處理,想處理完再去醫院,林卻在等待期間輕生。

判決指出,去年四月廿六日上午九點多,林從自家住處大樓七樓爬過女兒牆,到隔壁大樓七樓,鄰居見他徘徊,斥責他離去,十五分鐘後,林再度回到原處,一躍而下,壓死正在樓下擺攤賣菜的陳姓婦人,林亦因創傷性休克死亡。

陳婦的丈夫指出,林跳樓的地點是市場,樓下有很多攤販,林家也將一樓房子租給攤販,且林跳樓自殺路徑複雜,顯然是刻意避開自家成為凶宅。

林妻表示,丈夫患有妄想症和憂鬱症多年,三度進出草屯療養院,跳樓時是妄想症發作,無法辨識行為。

法院認定,從現場看來,林要從自家住處到跳樓地點,有相當難度,林若缺乏控制力和行動能力是無法完成的,認定林在跳樓時對外界事物仍有判斷能力,林的家屬應在遺產繼承範圍內,賠償陳婦的丈夫一百廿萬、五個兒子每人八十萬元精神慰撫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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