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合理,總統是為民服務,不是為自己的荷包跟企業服務,所以法官嚴懲,加重刑罰是合情合理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合理,總統夫人就因該做好自己的本分,而不是內宮干政,一手收紅包,一手大開方便之門.所以法官嚴懲,加重刑罰是合情合理
3.關於陳致中夫婦的判決部份?
不合理,他們是從頭到尾都在掩護犯罪,協助洗錢,判這麼輕,而且現在可以服公益勞動來折抵刑期
因此基本上對他們夫婦沒有起到處罰的作用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合理.陳鎮慧適時的提供證據成為全案的突破關鍵點,這部分法官的判決是可以接受
對於馬永成林德訓的部分法官所裁量的刑期處分是可以接受的,畢竟如果她們可以向陳鎮慧這樣
提出有利證據案情就不會脫太久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不合理,因為陳敏薰是買大華證劵董事長的位子,辜仲諒是有利益輸送的關係,一個是買官一各是圖利,兩人應該要被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