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選舉前夕,立委參選人蔡正元邀請明華園在選區內,搭戲台演出大戲「蓬萊仙島」,團長陳勝福和孫翠鳳夫婦表演完,還強調是立委蔡正元主辦這場歌仔戲,給大家看免錢的,更說如果買票看戲,要3、4千元,提醒台下觀眾,以後想再看要找蔡正元,蔡正元因此被人檢舉賄選,不過蔡正元和明華園都說是推廣藝文活動,沒有喊凍蒜、沒有穿戰袍,怎麼算賄選。
明華園的陳勝福和孫翠鳳夫婦就己經說得很清楚了,
立委蔡正元主辦這場歌仔戲,給大家看免錢的,還說戲,票要3、4千元,
這本來就有誤導選民的嫌疑,而且整場戲的花費65萬,
蔡委員應該要說明一下,經費從那裡來呢?還是明華園贊助呢?
是不是想看的人都能去看呢?還是有名額的限制呢?
至於蔡委員及明華園說沒有喊凍蒜、沒有穿戰袍,怎麼算賄選?
那麼請問檢調抓賄選時候,也是這個標準嗎?賄選本來就是見得光的事,
怎麼可能穿戰袍、喊凍蒜,要讓左鄰右舍都知道嗎?
這個說法就不合理啦;明華園政治立場本來就偏藍,
要免費幫藍營助選可以啊,但請不要用人民的公帑來表演助選,
讓傳統的戲劇蒙上賄選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