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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營養午餐差 立委:受刑人吃的比學生還好

營養午餐差 立委:受刑人吃的比學生還好

立法院教委會今審議《學校衛生法修法草案》,國民黨立委柯志恩引用本報曾報導的高中老師營養午餐紀實,新北市高中中央餐廚午餐一餐48元,青菜糜爛不堪,魚類有濃濃魚腥味,常連吃5天雞肉;反觀監獄菜單,有辣什錦、辣醬雞丁、番茄炒蛋,「受刑人吃的比學生還要好」,要求教育部為學童健康營養把關。

另外,國民黨立委蔣乃辛等人提案修改「學校衛生法」,規範中小學全面禁售高鹽、高油、高脂、含反式脂肪的食物,以及含糖飲料。教育部長潘文忠今天表示,同意修法。

潘文忠表示,對於高鹽、高油和含糖飲料禁入校園,目前「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和「校園飲品及點心販售範圍」等規定都已有規範,例如要求飲品和點心1份供應熱量應在250大卡以下,尚無窒礙難行之處,同意立委提案修法。

教育部表示,教育部105年公告「校園飲品及點心販售範圍」,限定國中小僅能販賣百分之百果(蔬菜)汁、鮮乳、保久乳、豆漿、優酪乳、包裝飲用水及礦泉水等七種液態食品,且飲品及點心食品一份供應量之熱量應在250大卡以下,但前述鮮乳、保久乳、豆漿得不受熱量比例限制。對於高中的規範則比較寬鬆,飲料部分僅規定禁止供應碳酸飲料。

教育部指出,蔣乃辛等立委提案,除了將嚴格限制販售範圍擴大至高中,且目前只是行政規則,立委希望提升到「母法」的位階來規定,比較有監督性,但仍不會訂罰則,以鼓勵的方式取代處罰。此外,目前只有規定不能販售,學生自己帶飲料進校園很難禁止,只能以教育的方式,告訴學生喝含糖飲料是不健康的。

蔣乃辛等人也提案,「學校衛生法」第23條修正條文,增列禁止使用含瘦肉精的各類肉品及其相關產製品和塑化劑餐具,但教育部建議維持現行規定。教育部表示,學校採購肉品應選用取得優良肉品標誌或屠宰衛生合格標誌的生鮮肉品(含豬肉、雞肉等),為維護學生飲食健康與安全,教育部不鼓勵有爭議的進口肉品進入校園。

教育部指出,教育部已結合農委會推動學校午餐應使用四章一Q在地食材之政策,把關學校午餐品質及安全。農委會已全面禁止國內畜牧業於國產肉品使用瘦肉精,進口肉品僅開放進口牛肉可依國際標準容許瘦肉精殘留限量10ppb,因此依學校供餐情形,供應進口牛肉機率極低。

至於塑化劑餐具提案,潘文忠指出,台灣是世界貿易組織(WTO)會員,制訂技術性法規、食品安全檢驗、動植物防疫檢疫措施,都需符合WTO相關規定,必須和相關部會一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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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養午餐是民眾部分自費->你繳多少,就吃多好
受刑人是全民供養->愛吃牛排都可以,反正花得又不是受刑人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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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叫學生去監獄吃午餐還了!吃什麼營養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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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比現今是人不如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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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正常的,畢竟監獄的餐點是受刑人煮的,人力成本低,
只需要食材的成本,
而營養午餐除了食材還有人力成本,加上廠商也要賺很多人要分,
差那是當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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