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mingjohn90 於 2011-5-3 19:40 發表
替正在審理中的司法案件放消息,和公開討論事涉公共利益的議題當然是兩回事。律師團想打贏官司,找媒體配合他們製造社會氛圍,這則消息有提到檢方的不同說法嗎?律師當然是要幫委託人辯護囉!
真是雙重標準~ 扁案打從最開始被爆料吳淑珍拿SOGO禮券開始就不間斷
到後來陳瑞仁以共同被告身分變向起訴還在職的陳水扁、扁卸任正式進入審判程序..等過程
21qq在每個階段皆全程參與~ 中間參雜多少主觀臆測? 特偵組發言人陳雲南又多少次違反偵查不公開屢屢爆料?
不就是為了製造輿論審判嘛~
幫司法案件放消息? 還真會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