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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前立委為兒賄選 判四年二月

前立委為兒賄選 判四年二月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oct/10/today-p10.htm
2012-10-10  自由時報

〔記者湯世名、張聰秋/彰化報導〕本屆立委選舉期間,國民黨籍前立委林進春涉為參選的兒子林益邦綁樁買票,被檢方起訴求刑五年,彰化地方法院昨依違反選罷法判處林進春四年二個月徒刑,褫奪公權四年,併科罰金三百萬元。
  
「我是被嚴重冤枉的!」林進春獲悉被判刑後,重砲轟擊彰化地院是離譜的自由心證判決,他無法接受,一定 上訴到底。判決書指出,去年底大選期間,林進春透過表弟鄭金堆,安排參選立委的兒子林益邦到鹿港鎮富麗大鎮社區附近開說明會,鄭金堆介紹林進春與社區管委會幹部認識,林進春表示若林益邦當選,將為社區爭取福利建設,並透過管理委員會主委陳秀麗、副主委黃國文,以每票五百元向社區選民買票,要求投票給林益邦。
  
  判決書強調,林進春賄選的方式,對整體選風影響匪淺,導致基層選舉民主政治無法落實建立,破壞民主政治與選舉的公平性。同案其他十六名被告被判刑四個月至三年不等。
  
林進春昨指出,從頭到尾他沒有叫人買票,更沒有拿錢給人買票,競選總部開銷一切都合法,偵訊筆錄時,沒有人提到他有叫人家去買票,更沒有證據證明他買票,可是法官主觀認定,用像寫武俠小說的聯想式和推測式心態,判他有罪,他一定上訴求清白。

  
【個人觀點】
  
林益邦是執意脫黨參選和國民黨打對台分食泛藍票源,論此案被秋後算帳的可能性?

  

【延伸閱讀】
     【
2008/06~2012/01泛藍&國民黨"貪汙/賄選"...等164個司法案件一覽
                     http://www.plus28.com/viewthread.php?tid=5228674&page=1&extra=page%3D1

  

與下面三位相比,不禁感慨等級太低、血統不純,後台背景不夠硬只能給人當查賄肅貪看板。

   
馬英九:
特別費貪汙案:法官引用宋代法律解套,馬限定專用的大水庫理論,支出>收入,故無貪汙犯意。
國民黨黨產三中、國發院案、市長任內富邦銀併購台北銀行案,檢舉多年不是簽結就是未見偵辦。

特別費案/三審宣判 馬英九無罪定讞! NOWnews  2008年4月24日
http://www.nownews.com/2008/04/24/91-2265653.htm#ixzz1WDXqOqcz
   
李慶安:
詐領薪資案不以貪汙治罪條例起訴:因有雙重國籍所以公職身分自始無效,故不符公務人員身份。
執行業務所得不需繳回:因為薪資、公費都是以市議員及立委身份,努力問政所得,故不需繳回。
雙重國籍任公職 李慶安無罪定讞
 TVBS 2011-08-23
http://tw.nextmedia.com/rnews/article/SecID/101/art_id/64849/IssueID/20110823
李慶安雙重國籍案 上訴駁回 無罪定讞 自由時報 2011-11-04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nov/4/today-p7.htm
      

張宏年:現任國民黨籍台中市議員,前國民黨籍台中市議會議長
收2千萬幫電玩業關說 張宏年判無罪定讞  2011年06月09日 14:45 蘋果即時

http://tw.nextmedia.com/rnews/article/SecID/new/art_id/37364/IssueID/20110609/page/1

  
相較於泛藍的成員 ↓
圖利民眾一萬元?民進黨斗南鎮長被收押 【自由時報】2011-11-18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nov/18/today-p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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