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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湘西三邪之一:落花洞女

湘西三邪之一:落花洞女

  「落花洞女」則是部落中有一些未婚的女子,能將樹葉哭下來;到山洞不吃不喝,幾天不死,回來後也不飲不吃,幾天後就死去。部落人們認為她去和樹神、井神結婚了,因而這些女孩生前沒有結婚,但人死後,別人去辦喪禮,而落花洞女的家人給他們不但不辦喪禮,還要辦婚事,以示婚禮之喜。
  湘西有落花洞女的傳說,是說部落裡有一些未婚的女子,在適婚的年齡沒有找到可以托付終身的人,就得了一種類似憂鬱症的病,進入了一種癡迷的狀態,她的面色燦若桃花,眼睛亮如星辰,聲音如絲竹般悅耳,身體裡發出一種馨人的清香。她每天不停地抹桌擦椅灑掃廳堂,把一個原本破敗的家收拾得纖塵不染。進入了一個不食人間煙火的境界。按照當地的說法,這個女孩子已經把自己許給了神,她整天生活在幸福的幻想裡。她的心上人是不食人間煙火卻救人於水火的神,因此她不再為世俗的任何男子動心,只需小心地保護好自己的美麗嫻靜,等著她的神選好了吉祥的日子來迎娶她。這就注定了她的一生將不再有姆媽經歷過的一切生兒育女盼夫心切又妒怨煎熬的煩惱,也不會有世俗的男子想到要用自己的婚姻去解救這個被神的幻象所誘惑的女孩。固然當那個日子到來的時候,幸福中的女孩含笑而逝,但她始終不渝地保持了自己的姣好容顏,直到今天的傳說與記載中.
  至於落洞,實在是一種人神錯綜的悲劇。地方習慣是女子在性行為方面的極端壓制,成為最高的道德。這種道德觀念的形成,由於軍人成為地方整個的統治者。軍人因職務關係,必時常離開家庭外出,在外面取得對於婦女的經驗,必使這種道德觀增強,方能維持他的性的獨佔情緒與事實。因此本地認為最醜的事無過於女子不貞,男子聽婦女有外遇。婦女若無家庭任何拘束,自願解放,毫無關係的旁人亦可把女子捉來光身遊街,表示與眾共棄。
  女子落洞致死的年齡,遲早不等,大致在十六到二十四五左右。病的久暫也不一,大致由兩年到五年。落洞女子最正當的治療是結婚,一種正常美滿的婚姻,必然可以把女子從這種可憐的生活中救出。可是照習慣這種為神眷顧的女子,是無人願意接回家中作媳婦的。家中人更想不到結婚是一種最好的法術和藥物。因此末了終是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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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三邪之二--趕屍

  具體分析了趕屍匠的挑選和趕屍的具體方法後,我們結合一位曾在當地工作過的老人的回憶錄,來一步一步揭開這神秘的趕屍現象之迷,老人在記錄中是這樣說的:1948年,我們部隊駐紮在湘西某鎮,做為該地的駐軍與當地的一些工人組織聯合起來維護治安,在一天夜裡,我們接到報告說有兩個可疑的人住進了山上的一家旅店,我和另一位解放軍戰士就連夜摸黑去那家旅店搞情況,在與店主人打過招呼後,我們敲開了那兩個人入住的房間,問及其中一個短衣打扮的人職業,他口稱是吆死人的,並用手指指靠在牆邊那個頭上蒙著黑布的人說,這就是要運的死人。我揭開黑布看了看,確實是具屍體,一動不動的靠在那,表面看上去毫無問題,然而在我心裡卻打起了鼓,不是我不迷信,實話說我本人還相當怕鬼,但是能令毫無生機的屍體走路,確實奇怪。這時我才注臆到屋裡桌上竟擺著兩雙碗筷,難道死人也能吃東西?不對,肯定不對,我當機立斷,假做查完了夜,退到了屋外,暗中和同伴躲在旅店邊埋伏,等他們上路的時侯跟蹤他們,伺機查出真相。等到天快亮時,屋裡的兩人就上路了,我們悄悄跟在後面,等到天光大亮,我們能看清他們的臉時,事情就真相大白了,現在這個趕屍的根本不是昨天晚上旅館裡那個人,而是一副完全漠生的臉孔,我們再調查屍體,發現屍體的下面居然還有一個活人在,是他在操縱著屍體行走。經過審查,他們一共是師徒兩人,這次是替人運送屍體回鄉,所謂的趕屍不過是一個人裝做趕屍匠在前邊假裝吆喝,另一個人躲在屍體下面,背著屍體前進罷了,一日一輪換,由於屍體穿著又長又大的黑斗蓬,所以不易被人發現。我們考慮到這兩人也是辛苦的勞動者。,最後只將他們的紙錢沒收,就放他們走了... ...
  老人的記錄是很明白的,這種趕死人的行當不過是代替家屬將死者運回家鄉罷了,其中,根本不存在所謂的道法和符水的問題,不過是一種很辛苦的背屍過程,所謂的趕屍人也不過是一個普通的勞動者,而並非什麼真正有法力的道士和行者。然而那些嚴格的挑選方法和奇怪的法器到底是怎麼回事呢,好,我們來一條一條的分析它們。
  首先,趕屍人員的挑選,膽子大就不用說了,哪裡有要天天背死人還膽小的,第二條,身體好,有力氣,這條其實也不用說,天天背著100多斤的死人趕路,沒把子力氣怎麼行?第三條對著太陽分辨方向我先賣個關子,留待下面再講。所謂的學徒要越醜越好,其實是為了不使行人對趕屍人的臉孔過加注臆,以免在一天一換的過程中穿幫露餡。至於說非要拜師學藝,活活,沒有兩個人在一起,也沒法演得了這雙簧。
  其次,關於趕屍者的法器問題,道袍和道符肯定是假的了,它們的作用是迷惑群眾,使別人對趕屍這個行業產生畏懼感,從而不敢進一步調查行業內幕。海螺也是如此,但是也可能只是整個趕屍儀式中流傳下來的一個普通道具而以,其他的一些令牌和斬妖劍之類的東西大概也是沒啥大用的騙人東西。羅盤的用處據內行人透露,其實它的存在是為了使趕屍人自己不致迷失方向。在沒有路標和精確地圖的時代,趕屍者在充滿深山和密林的湘西行走,稍不小心,很有可能就繞個大彎路或者永遠迷失在大山裡,而此時,有一個刻度精確的羅盤就能夠馬上擺脫困境,使趕屍人找到正確的方向,或許是為了給自己的職業增加一點神秘感吧,他們編了一通引導鬼魂的瞎話來欺騙群眾。銅鑼的作用除了通知路上的行人躲開迴避外,則用來趕狗,在湘西農村,很多地方的人家都養著狗,而狗聞到有屍體的味道會馬上上去撕咬,常常把屍體咬的體無完膚,為了不使自己所趕的屍體被襲擊(屍體殘破無法向死者家屬交待),同時也為了不使背屍體的人受傷(活活,被瘋狗亂咬一通的話可就沒法子掩飾自個的存在了),趕屍者們就用敲鑼的辦法來發出響亮的聲音,以使狗不敢靠前或者通知狗主人把狗看好,以令自己能夠順利的趕屍走路。(其實是為了不讓背屍的被狗咬得發出慘叫)。好了,雜碎道具講完了,現在輪到我們說正題了,紙錢,燈籠,香燭以及上文省略的那個望太陽的說法其實綜合起來就是兩個問題,那就是背屍人的走路問題和身份掩護問題,背屍人整天背著屍體,彎腰曲背,他的眼睛不可能望見前方,視線也只好望著地下的道路,全靠前面的趕屍者白天丟紙錢,晚上點燈籠來引導他,否則,他根本無法前進。這樣的話,背屍人除要有良好的視力與敏銳的分辨能力外,還要能在漆黑中找準目標,因為趕屍常常要在高山低谷,大河險川中行走,在漆黑的夜晚,如果一個看錯了,很可能就一腳踏空把性命終結掉了,然後,如果是晚上在城市鄉村中行走,則萬萬不可露出馬腳,對於背屍人來說就等於根本無法站起來分辨方向,這樣的話,如果沒有在黑暗中良好的觀察力,對於趕屍人燈籠所帶來的一點光亮能夠確認無疑的話,很可能就會發生趕屍人在前面走,背屍人在後面跟丟了的情況,所以說望太陽的考驗其實就是考查學徒在黑暗裡的觀察能力,除此之外,香燭則起到一個掩護作用,當要住店的時候,趕屍人點起香燭,無非就是告訴店裡的其他客人,這裡是趕屍的,不要過來亂看,否則會被鬼纏,其實只是為了掩飾背屍人的存在而以。
  至於說趕屍的儀式不准人看,則完全是為了使自身的把戲不被揭穿,在舉行起屍儀式的這段時間裡,可以使背屍的人迅速的背起屍體,自身則處在屍體下面躲起來,然後的活兒就是趕屍人的了,裝摸做樣的噴口符水,背屍的人就會一蹦一跳的背著屍體前進了,外行看來不禁咋舌,而為趕屍人神奇的道法所驚訝,誰還會去翻死人的腿看看有沒有假呢?落屍也一樣,舉行落屍儀式的時間裡,背屍的趕緊把身上的屍體放進棺材裡自個則幫著趕屍的整理死者的遺容,在三更半夜後。一切安排就緒,就是說將死者裝殮以後,喪家才去認領。棺蓋一揭開,鬚眉畢現,果然是喪家親人,像貌宛如昨日,現在卻翹翹長眠在棺材裡了,傷心慘目,摧人肺腑,頓有的嚎啕大哭,有的泣不成聲。「趕屍者這時特意勸說大家不要過於悲傷,致使死者不安。幸虧他生前積有功德,得平安的返回鄉土。剛經過長途中跋涉,急需安息。人們悲痛之餘,感到一種既見死者後的踏實、滿足、欣慰,誰還懷疑它是騙局。
  最後,那三趕三不趕其實也是有其一定道理的,三趕就不用說了,屍體完整,好掩飾,三不趕則要特別說明一下,病死的人不趕,活活,背人不成反得一身病,沒人愛干,自殺的人陰氣重,怕引來真正的鬼,呵。趕屍的人也很迷信的。被雷劈火燒的屍體則是出於對趕屍把戲的掩護考慮,屍體肢體不全則沒法把背屍人完全遮檔住,很容易被人發現。
  趕屍這一行業在湘西以外的地方很難行得通,第一、住宿就成問題,外面沒人知道你是趕屍的,半夜來看你就麻煩了,第二、夜行人不知聞鑼趨避,反而來看熱鬧,非嚇死人不可,另外也容易露馬腳。第三、許多鄉村,村外沒有道路,勢必經村中,大多數地方是沒見過趕屍人的,更何況是跳跳蹦蹦的活屍呢?見了活屍體後還不連背屍人一起當成妖怪拿棒子打死了?同時沿路的居民不懂這一情況,沒辦法要求他們合作,趕屍要求-聽見鑼聲就把狗關起來,因為屍體是怕狗的,狗咬住屍體衣服一拉一扯,屍體非倒不可,背屍的也就暴露了,一隻狗還容易對付,來上一群,把屍體的衣服和皮肉咬得亂七八糟。連趕屍的和背屍的都給咬傷,事情就嚴重了,但在湘西卻沒有這些困難,一來趕屍成為一種正當存在的行當,人們見怪不怪,沒人去注臆,第二就是迷信思想比較嚴重,對於活屍現象深信不已,沒人敢去調查趕屍內幕。另外,趕屍能在產生湘西產生是與當地的自然環境與人民的生活水平有關的。因為湘西沅江上游一帶,地方貧瘠,窮人多赴川東或黔東地區,作小販、採藥或狩獵為生,那些地方多崇山峻嶺,山中瘴氣很重,惡性瘧疾經常流行,生活環境壞到極點,除當地的苗人以外,外人是很少去的。死在那些地方的漢人,沒一個是有錢人,而漢人在傳統上,運屍還鄉埋葬的觀念深,但是,在那上千里或數百里的崎嶇山路上,即使有錢,也難以用車輛或擔架扛抬,於是有人就創行了這一奇怪的經濟辦法運屍回鄉。湘西本地人生活比較困難,也是肯有人從事這一極端費力行當的原因之一。
  總的說來,逐條分析了趕屍人這一特殊行業以後,原來不過是一種打著迷信幌子下的艱苦體力勞動而以,在異鄉人眼裡,湘西自古是苗夷化外之地,一是土匪多,二是蠱婆多,三是趕屍行路的多。
  湘西趕屍匠,入行必須面試,年滿十六歲,身高一米七以上,相貌醜,膽子大,才能被錄取。
  湘西既有譽滿全球的張家界,也有神秘莫測的趕屍。早些年代,你若在湘西神秘的山村小客店投宿,便極有可能看到死屍走路,當天亮之前,小客店前搖搖晃晃地走來一行屍體,屍體都披著寬大的黑色屍布。這些披著黑色屍布的屍體前,有一個手執銅鑼的活人,這個活人,當地人叫做「趕屍匠」。其實,說是「趕屍匠」不如說是「領屍匠」,因為他是一面敲打著手中的小陰鑼,一面領著這群屍體往前走的。他不打燈籠,手中搖著一個攝魂鈴,讓夜行人避開,通知有狗的人家把狗關起來。屍體若兩個以上,趕屍匠就用草繩將屍體一個一個串起來,每隔七、八尺遠一個,黑夜行走時,屍體頭上戴上一個高筒毯帽,額上壓著幾張書著符的黃紙垂在臉上。路上有「死屍客店」,這種神秘莫測的「死屍客店」,只住死屍和趕屍匠,一般人是不住的。它的大門一年到頭都開著。因為兩扇大門板後面,是屍體停歇之處。趕屍匠趕著屍體,天亮前就達到「死屍店」,夜晚悄然離去。屍體都在門板後面整齊地倚牆而立。遇上大雨天不好走,就在店裡停上幾天幾夜。
  湘西民間,自古就有趕屍這一行業,學這行業的,必須具備有兩個條件:一膽子大,二是身體好。而且,必須拜師。趕屍匠從不亂收徒弟。學徒由家長先立字據,接著趕屍匠必須面試。一般來講,要看滿16歲,身高1.7米以上,同時還有一個十分特殊的條件,相貌要長得醜一點。
  趕屍匠先讓應試者望著當空的太陽,然後旋轉,接著突然停下,要你馬上分辨東西南北,倘若分不出,則不能錄用。因為你此時不分東西南北,就說明你夜晚趕屍分不出方向,不能趕屍。接著,趕屍匠要你找東西、挑擔子。因為屍體畢竟不是活人,遇上較陡之高坡,屍體爬不上去。趕屍匠就得一個一個往高坡上背和扛。最後,還有一項面試,這就是趕屍匠將一片桐樹葉放在深山的墳山上,黑夜裡讓你一個人去取回來,只有這樣,才能說明你有勝任趕屍匠的膽量。這三關順利通過了,你便取得了當趕屍匠學徒的可能。
  趕屍匠的家裡,跟一般農民一樣,照樣「日出而作,日沒而息」。只有接到趕屍業務時,他們才將自己裝束一番,前去趕屍。他們雖趕屍,卻忌諱趕屍這個名詞。因而,內行人請他們趕屍,都說:「師傅,請你去走腳」或「走一回腳」。趕屍匠若答應,他便拿出一張特製的黃紙,讓你將死人的名字、出生年月、去世年月、性別等等寫在這張黃紙上,然後畫一張符,貼在這張黃紙上,最後將這張黃紙藏在自己身上。
  趕屍匠的穿著也十分特別:他不管什麼天氣,都要穿著一雙草鞋,身上穿一身青布長衫,腰間繫一黑色腰帶,頭上戴一頂青布帽,腰包藏著一包符。
  師父教徒弟,第一件事是畫符,這種十分奇特的符,是在黃紙上用硃筆畫上又像字又像畫的東西,途中遇到意外情況,便將這種奇特的符朝西掛在樹上或門上,有時也燒灰和水吞服。
  同時徒弟必須學會三十六種功,才能去趕屍。第一件功,便是死屍「站立功」,也就是首先要讓死屍能站立起來。第二件功是「行走功」,也就是讓屍體停走自如,第三件功是「轉彎功」,也就是屍體走路能轉彎。另外,還有「下坡功」、「過橋功」、「啞狗功」等。「啞狗功」可使沿途的狗見著屍體不叫。因死屍怕狗叫,狗一叫,死屍會驚倒,特別是狗來咬時,死屍沒有反抗能力。死屍會被咬得體無完膚。最後一種功是「還魂功」,還魂功越好,死屍的魂還得越多,趕起屍來便特別輕鬆自如。這種「還魂功」,實際上是用一種湘西特產的草藥撒在屍體上。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這種奇特的行業,只有在湘南西部才行得通。因為,一、只有湘西有「死屍客店」。二、只有湘西群眾聞見趕屍匠的小陰鑼,知道迴避。三、湘西村外有路,而其他省路一般都穿村而過,他們當然不會準死屍入村。四、湘西人聞見陰鑼聲,便會主動將家中的狗關起來,否則,狗一出來,便會將死屍咬爛。因而,這種十分奇特的趕屍行業,只有湘西才有。
  死屍怎麼會被活人趕著走,很多科學家在進行研究。各說不一。說不定有一天,會使這一常人難以理解的奇特行業和現象,得到應有的科學解釋。然而,另一種說法是,「趕屍」其實是黑幫的走私活動,借這種令人毛骨悚然的爭相走避的隊伍,掩飾販毒非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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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三邪3:放蠱

  以前在南美洲有些種植園主找不到足夠的黑人奴隸幹活就買通一些巫師捉一些沒有靈魂的屍體幹活,這些人不叫殭屍?他們不記得任何事不知道自己是誰?也不知道家在哪?奴隸主對他們的看管很嚴不許任何人和他們接觸除了帶領他們的巫師  但是這些人不能碰鹽  他們吃了鹽之後就會想起自己生前所有的事,也知道自己已經死了,這時候巫師就已經無法控制他們了, 然後他們就會找到埋葬自己的墓穴,當接觸到自己的墓碑時身體馬上腐掉湘西蠱術湘西的「蠱術」和泰國的「降頭術」被稱為東南亞兩大邪術。
  湘西的蠱術和湘西的趕屍一樣,到現在也沒人能指出它的真實情況來。和趕屍不同的是,放蠱幾乎在湘西地區都有流傳,而趕屍主要流傳於湘西沅陵、瀘溪、辰奚、敘浦四縣。
  蠱在湘西地區俗稱「草鬼」,相傳它寄只附於女子身上,危害他人。那些所謂有蠱的婦女,被稱為「草鬼婆」。
  所謂的放蠱方式和蠱到底是什麼樣子,除了代代相傳的說法,誰也沒有見過,但卻根深地固的留在人心。苗族幾乎全民族篤信蠱,只是各地輕重不同而已。
  在苗族的觀念世界,蠱有蛇蠱、蛙蠱、螞蟻蠱、毛蟲蠱、麻雀蠱、烏龜蠱等類。蠱在有蠱的人身上繁衍多了,找不到吃的,就要向有蠱者本人(蠱主)進攻,索取食物,蠱主難受,就將蠱放出去危害他人。
  其實這種令人生畏的蠱,並非苗人的專利。蠱術在中國古代江南地區早已廣為流傳。最初,蠱是指生於器皿中的蟲,後來,穀物腐敗後所生飛蛾以及其他物體變質而生出的蟲也被稱為蠱。古人認為蠱具有神秘莫測的性質和巨大的毒性,所以又叫毒蠱,可以通過飲食進入人體引發疾病。患者如同被鬼魅迷惑,神智昏亂。先秦人提到的蠱蟲大多是指自然生成的神秘毒蟲。長期的毒蠱迷信又發展出造蠱害人的觀念和做法。據學者考證,戰國時代中原地區已有人使用和傳授造蠱害人的方法。
  婆女巫和落洞女子典籍上關於雲貴放蠱的記載,放蠱必與仇怨有關,仇怨又與男女事有關。換言之,就是新歡舊愛得失之際,蠱可以應用作爭奪工具或報復工具。中蠱者非狂即死,惟繫鈴人可以解鈴。這倒是蠱字古典的說明,與本意相去不遠。看看貴州小鄉鎮上任何小攤子上都可以公開的買紅砒,就可知道蠱並無如何神秘可言了。但蠱在湘西卻有另外一種意義,與巫,與此外少女的落洞致死,三者同源而異流,都源於人神錯綜,一種情緒被壓抑後變態的發展。因年齡、社會地位和其他分別,窮而年老的,易成為蠱婆,三十歲左右的,易成為巫,十六歲到二十二三歲,美麗愛好性情內向而婚姻不遂的,易落洞致死。三者都以神為對象,產生一種變質女性神經波年老而窮,怨憤鬱結,取報復形式方能排泄感情,故蠱婆所作所為,即近於報復。
  善蠱的通稱「草蠱婆」,蠱人稱「放蠱」。放蠱的方法是用蟲類放果物中,毒蟲不外螞蟻、蜈蚣、長蛇,就本地所有且常見的。中蠱的多小孩子,現象和通常害疳疾腹中生蛔蟲差不多,腹脹人瘦,或夢見蟲蛇,終於死去。病中若家人疑心是同街某婦人放的,就往去見見她,只作為隨便閒話方式,客客氣氣地說:「伯娘,我孩子害了點小病,總治不好,你知道什麼小丹方,告我一個吧。小孩子怪可憐!」那婦人知道人疑心到她了,必說:「那不要緊,吃點豬肝(或別的)就好了。」
  回家照方子一吃,果然就好了。病好的原因是「收蠱」。蠱婆的家中必異常乾淨,個人眼睛發紅。蠱婆放蠱出於被蠱所逼迫,到相當時日必來一次。通常放一小孩子可以經過一年,放一樹木(本地凡樹木起癟有蟻穴因而枯死的,多認為被放蠱死去)只抵兩月,放自己孩子卻可抵三年。蠱婆所住的街上,街鄰照例對她都敬而遠之的客氣,她也就從不會對本街孩子過不去,甚至於不會對全城孩子過不去。但某一時若迫不得已使同街孩子或城中孩子因受蠱致死,好事者激起公憤,必把這個婦人捉去,放在大六月天酷日下曬太陽,名為「曬草蠱」。或用別的更殘忍方法懲治。這事官方從不過問。即或這婦人在私刑中死去,也不過問。受處分的婦人,有些極口呼冤,有些又似乎以為罪有應得,默然無語。然情緒相同,即這種婦人必相信自己真有致人於死的魔力。還有些居然招供出有多少魔力,施行過多少次,某時在某處蠱死誰,某地方某大樹枯樹自焚也是她做的。在招供中且儼然得到一種滿足的快樂。這樣一來,照習慣必在毒日下曬三天,有些婦人被曬過後,病就好了,以為蠱被太陽曬過就離開了,成為一個常態的婦人。有些因此就死掉了,死後眾人還以為替地方除了一害。其實呢,這種婦人與其說是罪人,不如說是瘋婆子。
  她根本上就並無如此特別能力蠱人致命。這種婦人是一個悲劇的主角,因為她有點隱性的瘋狂,致瘋的原因又是窮苦而寂寞。
  行巫者其所以行巫,加以分析,也有相似情形。中國其他地方巫術的執行者,同僧道相差不多,已成為一種遊民懶婦謀生的職業。視個人的詐偽聰明程度,見出職業成功的多少。他的作為重在引人迷信,自己卻清清楚楚。這種行巫,已完全失去了他本來性質,不會當真發瘋發狂了。行巫術多非自願的職業,近於「迫不得已」的差使。大多數本人平時為人必極老實忠厚,沉默寡言。常忽然發病,臥床不起,如有神附體,語音神氣完全變過。或胡唱胡鬧,天上地下,無所不談。且哭笑無常,毆打自己。長日不吃、不喝、不睡覺。過三兩天後,彷彿生命中有種東西,把他穩住了,因極度疲乏,要休息了,長長的睡上一天,人就清醒了。
  醒後對病中事竟毫無所知,別的人談起她病中情形時,反覺十分羞愧。
  湘西女性在三種階段的年齡中,產生蠱婆女巫和落洞女子。三種女性的歇思底裡亞,就形成湘西的神秘之一部分。這神秘背後隱藏了動人的悲劇,同時也隱藏了動人的詩。至如辰州符,在傷科方面用催眠術和當地效力強不知名草藥相輔為治,男巫用廣大的戲劇場面,在一年將盡的寒冬臘月,殺豬宰羊,擊鼓鳴鑼,來作人神和樂的工作,集收人民的宗教情緒和浪漫情緒,比較起來,就見得事很平常,不足為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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