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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天主教(Roman Catholic Churc)簡介

天主教(Roman Catholic Churc)簡介

  天主教,又稱公教,但是自明朝時就沿用的名稱「天主教」,已成了正式的中文代名詞(因其將不使用上帝、神等詞彙稱呼所信仰的天主,而僅使用天主一詞)。在基督教的所有公教會之中,羅馬公教會(羅馬天主教會)的會眾最為龐大,全世界人數有11.3億,占世界總人口17%,因此公教會(天主教會)一詞往往指的是「與羅馬教宗共融的天主教會」,目前天主教會也是所有基督宗教的教會中最為龐大的教會
  基督教三大派別之一。音譯加特力教,意譯公教。中國人根據明末耶穌會傳教士的翻譯,稱之為天主教、羅馬天主教,是取自中國一句古話「至高莫若天,至尊莫若主」。根據2000年統計,全世界共有信徒10餘億。395年羅馬帝國分裂為東西兩部分,東西帝國在政治、社會、語言、文化傳統等方面的差異,影響了基督教,在其形成初期,就逐漸分成以羅馬為中心的拉丁語派和以君士坦丁堡為中心的希臘語派,東西兩派為教會最高權力和教義等問題長期爭論,終至1054年正式分裂。東派強調自己的正統性,稱為正教,西派強調自己的普世性,稱為公教。公教即天主教在中世紀曾深入西歐社會的政治、經濟、倫理、法律、學術、文化、教育和藝術等各個領域,成為無所不在的精神力量。直到16世紀宗教改革運動興起,從中又分裂出與羅馬教廷脫離關係的新教(抗羅宗)各派。天主教一方面發動了與之對立的反宗教改革,加強教廷權力,整肅教會紀律,同時成立耶穌會等組織,深入社會各階層進行加強天主教的活動。隨著歐洲列強相繼向海外擴張,天主教向非洲、中南美洲、北美洲和亞洲開展傳教,擴大了影響。在20世紀,面對世界發生的重大變化,天主教一方面在其內部反對現代主義神學,反對共產主義等「錯誤學說」,另一方面也逐步改變僵硬立場,提出了革新和對話的方針,謀求與基督教各派及社會各方面進行合作。
  天主教會的組織形式嚴格集中。它重視教階制,教階制分為神職教階和治權教階。神職教階有:教宗、主教、神父和執事。治權教階有教宗、主教、省區大主教、都主教、教區主教等,教宗具有最高權威,神聖不可侵犯,由樞機主教構成的樞機團選舉產生,樞機團也是教宗的主要咨詢機構。天主教嚴格規定神職人員不得結婚,與俗人有明顯界限。修會由信徒組成,修士鬚髮安貧、守貞、服從三願,並過集體生活。除教皇之外,公會議也具有至高權威。公會議由教皇主持召開,代表為世界各地區的主教。重要修會、修院領導人及著名神學家、教會法專家也常應邀參加。12世紀至今,天主教已召開過13次公會議。天主教第一部完整的教會法令是12世紀中葉的《格拉蒂安教令集》。16世紀時,《教會法大全》問世,20世紀初又修改簡編為《天主教會法典》,1983年,又頒布了更為簡明的新《天主教會法典》。
  天主教信奉天主,並尊瑪麗亞為聖母、九品天神之上、世人的母皇、人類的主保,還尊敬聖人聖女。教義統一,基本教義信條有天主存在;天主永恆、無限、全知、全能、全善,他創造世界和人類,並賞善罰惡;聖父、聖子、聖神三位一體、道成肉身、聖子受難,復活升天,末日審判等。天主教認為教會為基督所創,乃基督之身,人只有通過教會才能獲得拯救。早期天主教主要根據亞歷山大派神學及奧古斯丁神學解釋教義,13世紀後,托馬斯·阿奎那的神學體系逐步成為官方神學。20世紀後,新托馬斯主義、超性托馬斯主義也被用來論證天主教的信仰和教義。天主教把耶穌的誕生、復活、聖神降臨、聖母升天定為四大瞻禮,記於專門的教歷之上,每逢這些節日要舉行的大型彌撒為主的儀式。又設有聖洗、堅振、聖體、終傅、告解、神品、婚配七件聖事。聖洗、堅振、聖體是入門聖事。
  「天主教」一詞來源於希臘文的"καθολικός",意思為「普遍的、通用的」,因此也被翻譯為「公教」。「公教會」的「公」原文起源自拉丁語的catholicus,意思是「普遍的」,翻譯作中文「公」是取自「天下為公」的「公」,因為天主教徒認為只有天主教會才是「全世界的」、「一般的」、「大眾的」教會。他們選擇這個名字,是由於他們認為最初的教會是開放給全部的人,而不是特定的種族、階級,或者特定宗派的。
  「公教會」一詞的出現早於現在的天主教會,在宗徒信經:「神聖的公教會(sanctamEcclesiamcatholicam)」,以及尼西亞信經裡面一句:「我信唯一、至聖、至公、從宗徒傳下來的教會(Etunam,sanctam,catholicametapostolicamEcclesiam)」。
  「公」的原文意思雖然平常,但是在基督教的發展史上卻有許多教派與教會想要擁有這個頭銜,到了最後,「公教會」一詞在法理上已經由羅馬天主教會所擁有,這就如同正教會的「正」,其字面意思雖也平常,但是後來僅由正教會所擁有。儘管如此,仍有不隸屬於羅馬天主教會的教會在名稱上使用或是保有「公教會」(天主教會),比如古公教會、寬宏公教會。
  「天主」一詞源自《史記.封禪書》所載「八神,一曰天主,祠天齊」。我國古人稱「天」為老天爺,這個「天」指按正義賞善罰惡的上神(人格神)。至明末天主教傳教士來華傳教時,為了與中國傳統宗教所信奉的神靈相區別,根據中國古典和儒家「最高莫若天,最尊莫若主」之句而稱自己所信仰的神為「天主」,取意為「天地真主,主神主人亦主萬物」,故稱自己所信奉的宗教為天主教。
  在中國,基督宗教的一些中文翻譯名稱造成了對天主教和新教的誤解,「基督教」翻譯自英文的「Christianity」,指一切相信救主耶穌·基督的信仰,包括天主教、正教和新教等;而在中國,「基督教」則一般是指英文的「Protestantism」,更確切的翻譯是「新教」,是1517年由馬丁·路德宗教改革後形成的基督宗教教派。為了避免誤解和混淆,本詞條避免使用「基督教」一詞,而使用「基督宗教」表示英文中的「Christianity」,「新教」或者「基督新教」表示英文中的「Protestantism」。
  公元1517年,天主教奧斯定會的馬丁·路德神父「另立門戶」,由羅馬天主教分離出去。天主教會一度稱之為「抗議宗」、「抗羅宗」、「誓反教」等,直到1962年-1965年梵蒂岡第二次會議(簡稱「梵二」)後才慢慢改變這些稱呼,乃稱之為會離的兄弟教會,即是基督新教或新教,也就是在中文中所稱的「基督教」。
  國際上稱天主教為「基督宗教」,稱新興的教會為「基督新教、新教或福音教」,中國卻稱新興的教會為「基督教」,以致為數不少不明歷史的中國的基督新教徒與中國的教外人士都誤認為,天主教是從基督教分裂出去:先有基督新教(中國稱的基督教),後才有天主教。殊不知,天主教是羅馬天主教,由耶穌基督親自創立的,乃建基於對耶穌基督的信仰上,它的前身是猶太教,因此,繼承猶太教的一神觀念和舊約聖經。而中國所稱的基督教即是國際上所稱的基督新教,是在耶穌誕生後第1517年才由國際上所稱之為基督教的羅馬天主教分裂出去的教會。
  公元1517年前所稱的基督教,並不是基督新教,而是羅馬天主教。因為馬丁路德神父所創辦的基督新教(中國所稱的基督教)還沒有誕生。公元1517年後所稱的基督教,並不是天主教,而是基督新教(中國所稱的基督教)。因為馬丁路德神父所創辦的基督新教已誕生了。梵蒂岡第二次會議所稱的基督宗教,並不是專指基督新教,而是指所有信仰耶穌基督的教會。
  我們應注意,當閱覽非教會人士著的、非教會出版的書籍,或是譯自國外教會書籍的時候,一定要分清年代,不要把基督新教(中國稱之為基督教)與天主教混為一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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