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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中國南宋時期

中國南宋時期

  南宋是中國歷史上以漢為主體建立的封建王朝,建都臨安(今浙江杭州),其創建者為宋高宗趙構。
  北宋靖康元年(1126),金軍攻佔北宋都城開封(今屬河南)。次年二月,廢宋徽、欽二帝,北宋滅亡。同年五月,原任河北兵馬大元帥的皇族康王趙構,在金軍退走之後,於南京(今河南商丘南)即位,仍沿用大宋國號,史稱南宋,年號建炎,是為宋高宗。南宋新立,當務之急是選賢任能,革新軍政,制定積極進取的戰略計劃。然而,宋高宗昏聵無能,任用佞人,排斥賢相李綱,改積極抗戰方針為消極防禦。結果導致李綱建國十策難以完全落實,宗澤經營的開封基地前功盡棄,中原抗金義軍的活動遭受打擊。隨後,宋廷採用棄淮守江的戰略,放棄兩淮,南逃臨安。結果造成臨安衛軍政變,金軍亦乘機南下,宋高宗航海走避,南宋險些亡國。金軍窮追宋高宗不獲,由江南北撤,被南宋韓世忠部攔截在黃天蕩,北撤金軍險遭滅頂之災。此後,金軍不敢輕易渡江,南宋朝廷得以立足江南。
  南宋在江南的統治穩固之後,實施了幾項戰略舉措是較為成功的。一是加強川陝防禦,阻擋金軍入川之舉;二是建立以長江中游地區為重點連結淮東的江淮防禦體系,以阻止金軍進攻;三是實施以荊襄為基地,聯絡河朔,乘隙而進,直搗中原的戰略方針。同時,南宋還重視發展軍事技術,改革軍事制度,加強軍隊建設,從而使國防力量有所增強,從屢戰屢敗到勝多敗少,戰略形勢逐漸向有利於南宋方面轉化,曾一度出現北進的較好形勢。但南宋以妥協求和,偏安自保為基本方針,貫徹以文制武的軍事指揮原則,極大地抑制了領兵將帥才能的發揮,妨礙了軍事的發展。尤其在紹興十一年(1114)採取的解除三大將兵權、殺害抗金名將岳飛、縮編軍隊等錯誤措施,無疑是自毀長城。結果,南宋在偏安中逐步走向衰弱。
  蒙古興起之後,蒙古、西夏、金三國在北方激戰,此時是南宋向外發展的最佳時機。但是,南宋統治者在消極防禦的戰略方針指導下,對北方三國廝殺作壁上觀,沒有任何積極的行動。待西夏滅亡,金北方盡失,戰略轉移,南攻宋地,南宋才被迫應戰。南宋雖能阻止金軍南下,但兵力受損,蒙古勢力也進入黃河以北,南宋再無力北攻。金垂亡之際,南宋尚不知唇亡齒寒,大禍將至,竟作出聯蒙滅金的決策,結果寸土未得,實力暴露,最終走向滅亡。
  南宋共歷九帝,前後一百五十三年。其疆域北以淮水,經唐(今河南唐河)、鄧(今河南鄧縣東)二州至秦嶺大散關(今陝西寶雞西南)一線與金為界,東南、西南同北宋。
  南宋的政治制度基本上是沿襲北宋,但行政機構較北宋精簡集中,適應於新形勢下的專制主義中央集權。首先對中央最高行政機構三省六部進行了調整,合門下省、中書省、尚書省為一,以左、右僕射兼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為正宰相;改門下、中書侍郎為參知政事,為副宰相;廢尚書左、右丞。六部中的各部,只設長官或副長官,主持部務;所屬司級機構,除戶部以事務繁多未減少外,其他五部通過兼領、合併而大量省併。地方府、州、軍、監級和縣級機構,基本沿襲北宋制度。南宋中央統御體制前後有所變化。建炎初,以御營司掌兵權,由宰相和執政兼任御營使和御營副使,御營司實際成為統領全軍的最高軍事機構。建炎末,恢復北宋樞密院管軍舊制,樞密院又成為最高軍事機構。南宋還曾在臨安設置諸路軍事都督和三衙等重要軍事機構。南宋建立後,為了加強對地方的統治,先後設置招討司、宣撫使司、鎮撫使司、制置使司等軍事統御機構,對維護地方治安和抗擊金軍起到一定的作用。
  南宋政權趨於穩定後,社會經濟逐步恢復和發展起來。儘管南宋國土比北宋減少五分之二,但農業生產發達地區都在南宋境內。因此,南宋農業生產的總體水平並不亞於北宋。由於軍事的需要,南宋重視軍器製造、採礦冶煉、造船等手工業的發展,因此南宋手工業生產的技術、規模方面都超過北宋。在文化方面影響最大的是理學逐步取得了官學地位。 南宋德祐二年(1276),元軍攻克臨安,宋廷投降。部分大臣南下福建、廣東重建小朝廷,祥興二年(1279),新朝在山敗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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