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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神論的中國有這樣的故事,不可疑嗎?

無神論的中國有這樣的故事,不可疑嗎?

我出家前,遇到一件稀奇事:

    二十一歲的布衣族斑小姐,租住我的房子,在樓下。我每天早晚課後,開錄音機念佛。她說:「王叔,我越聽越好聽,聽了好舒服。」

    我說:「肯定你善根很好,你每天聽,我每天放。」她有時也上來聽。我給她一本《念佛感應錄》,封面有佛像。她除了吃飯、做事,就是看《感應錄》、念佛。

    有一天,她對我說:「為什麼你的佛書這麼厲害?」

    我問:「你為什麼這麼說呢?」

    她說:她的弟弟今年二十歲,找了個女朋友,被女鬼附身。斑小姐拿回《念佛感應錄》後,她弟弟的女朋友就不敢進她的房間了,因為附身的女鬼看見書上放光,不能進來房間,也不讓她進去,並要求斑小姐把書包起來。斑小姐用紅紙包起來,她就敢進了。

    (點評:因為書的封面印有佛像,佛像在那裡自然放光,並非凡人能為佛開光。有善根的鬼見了佛光,就能得度,或者超生善道,或者徑生淨土;沒有善根的鬼,見到佛像上放出的光,會覺得害怕,不敢靠近。所以家中供佛拜佛,不管是銅像、木像,還是紙像,都能祛鬼安宅。家有佛堂,一家吉祥!就是這個道理。)

    自從斑小姐念佛後,女鬼說斑小姐身上也有光,但很微弱,並說我身上的光很強,女鬼見到我就跑,害怕。

     (點評:人心裡只要念佛,身上就有佛光;時間越久,心越虔誠,光越大。如果經常念佛成為習慣,這個人不管走到哪裡,白天晚上,身上都有佛光。因為阿彌陀佛是無量光,我們念佛自然身上也沾有佛光。簡單比喻,好像一件衣服被香熏染,自然也帶有香氣一樣;熏得越久、越透,香越濃,後來香也就跟著衣服走。念佛人,身有佛光,鬼見遠離,不敢接近。)

    小斑的女朋友和附身的女鬼之間神識是溝通的,起初她很害怕,不知怎麼辦,時間久了,女鬼就開始談她的身世,說:「你們不用害怕,我沒有害心,我也是受害者。」

    原來這個女鬼生前是重慶的一個大家閨秀,父母只有這一個女兒,長得漂亮,人又聰明,希望她將來找一個門當戶對的家庭。但她十八歲的時候就談了一個男朋友,家庭條件很差。父母便勸阻她,她始終不聽,這樣一直拖了三年。她經常夜不歸宿,父母很生氣,想到小的時候如掌上明珠,長大竟成了這個樣子!沒有她還好,有她更煩惱。在父母的緊逼之下,女兒反目成仇,乾脆不回家了。

    (點評:世間夫妻、父女,種種人際關係,都只是緣。看清這一點,心裡就會平淡,即使是親為父子,也是各有各命,不能相代。父母固愛子女,但要愛之有方,子女有子女的業力命運,要在尊重子女業力命運前提下,以經驗指導,用愛心規勸,切忌把子女當作自己的私有物,不尊重他的獨立存在,強求說:「你是我的兒子,我愛你,所以你一定要聽我的。」結果往往釀成悲劇,反愛為恨,反親為仇,遺現世愧恨,結來生惡緣,又是何苦呢!所以為人,要知道萬事有緣,不可勉強,更要學佛念佛,以求往生,永出輪迴。善導大師說:「父母妻兒百千萬,非是菩提增上緣;唸唸相纏入惡道,分身受報不相知。」深值警惕啊!)

    有一次,女兒在男朋友的勸說下回到家裡,想與父母緩和關係,結果又發生了爭執,父親一氣之下就用手卡她的脖子。在激烈的爭鬥中,她一下子掙脫出來,看見街上行駛的摩托車,急忙跳上去。騎摩托車的人從反光鏡中看到後面有人,回過頭來又看不到人;過一會兒,又從反光鏡中看到有人,回頭又見不到人。這樣好幾次,把他嚇壞了,真是大白天見到鬼了!趕緊加速。一回到家,把車往那兒一摔,立即跑回房。這個女孩也被摔了下來,起來一拍,沒有身體,才知道自己已經死了。

   (點評:這個女孩在激烈的爭鬥中,神情高度集中,一心專注怎樣掙脫出來,直到卡死,都是如此;而一旦已死,神識即不受身體束縛,即隨著死前一念心力的強大慣性,突然掙脫出來,而這時她本人並不知已死。這就是所謂的「人死而神不滅」,絕無「死了死了,一死百了」的事。)

    斑小姐的弟弟和他的女朋友從貴陽去重慶旅遊,女鬼覺得他的女朋友合適,便一下子附上了。才附上去時,連喘氣都不順暢,女鬼告訴她:「我被人殺了。」他們二人沒有心思再旅遊,趕緊返回,於是女鬼也一道來了。

    至於為什麼單單附上貴陽來的這個女孩,據女鬼說,她陰氣重,附得上,別人附不上。

    (點評:人的體質,各有不同。陰氣重的人,鬼附得上;陽氣盛的人,鬼附不上。但不管陰虛還是陽盛,只要念佛,身有佛光,受佛保護,一切鬼都不附不上,要麼怕而遠離,要麼敬而合掌,所以養成念佛的習慣很重要。尤其年老體弱的人,久病纏身的人,臨將就亡的人,福報銷盡禍運來臨的人,陽氣耗散,往往容易看見鬼,被鬼附身,被鬼捉弄,被鬼牽引;還有旅途疲勞、異地心虛、臨時受驚、長期鬱結等,都容易被鬼乘隙。這時就更要念佛了。鬼皆有他心通,如果有人自認為膽大,體壯,不怕鬼,也往往會被更強悍的鬼整治。不論何人,不論何時、何處,欲求祛鬼攘災、平安吉祥,最好念佛。)

    女鬼白天附在那個女孩身上休息,下午四點到早上四點這段時間,就去舞廳、酒吧,在那裡喝酒、抽煙,那裡還有十多個男鬼。一天,女鬼說:「我要帶十幾個同伴來,都是在舞廳爭風吃醋被殺死的,到處串。你不用害怕,只需要買煙給他們抽。」到時候點上十多支煙,放在煙缸上,好像有人吸一樣,一閃一滅。燒完了,這些男鬼就都走了。

    (點評:經言:鬼晝伏夜遊。從日垂暮至天將明,群鬼出遊。故而夜間行路,更應念佛,邊走邊念,群鬼遠遠地就看見佛光,自動避離了。舞廳、酒吧、賭場等聲色娛樂場所,正派人不去,不三不四的鬼都喜歡聚在那裡,見到有機可乘,便鼓搗人心,釀成禍事,所以這些地方實是人鬼交感,禍事不斷。如同陽光照不到的陰溝,細菌、雜穢滋生繁多。品質端方的人,千萬不可涉足如此場所,免被邪人所染,邪鬼所纏。)

    女鬼經常講一些事給那個女孩聽,女孩又轉述給別人,但聽的人都說她是精神病,沒人相信她。斑小姐把這事兒說給我聽,我相信,便講道理給她聽,請斑小姐轉告,讓她們一起念佛。開始,斑小姐、她弟弟,還有他的女朋友三個人念,那女鬼受不了,全身痛,要跑。我告訴他們讓女鬼也一起念。女鬼一起念佛就覺得很舒服。我勸他們四人(包括女鬼)歸依,求生淨土,求解脫,但女鬼不幹,要報仇。

   (點評:可知此女鬼,善根太淺,也是積恨太深。嗚呼!本為父女,今作怨仇;人生虛假,有何意味。奉勸世人,世情看輕,佛法看重,同生極樂淨土,永作菩提眷屬。)

    我走的前一天,斑小姐、她弟及女友來拜佛,我又勸女鬼千萬不要報仇。他們告訴我:只有他們三個人進得來,女鬼在外面。三個人出去後,女鬼便附上身,說她剛才只能呆在外面大路上,不能進去,傷心地大哭。問她什麼原因,她說好苦,你們都進去了,有兩個大菩薩站在門口不讓她進,吼她說:「這是你來的地方嗎!」

    (點評:念佛人所居之地,有護法神保護,妖厲鬼怪,不得進入。)

    我走的時候,交待一位蓮友帶他們到龍泉寺為四人歸依,勸她們常念阿彌陀佛,也不知後來如何。

    按:這件事充分說明:一、確有死後的存在。二、佛像放在那裡自然就有光明,人雖不見,鬼卻能見。三、念佛人身上都有光明,念佛越久、越虔誠,光越大,鬼見遠離。四、念佛人常得善神擁護,鬼不敢近。

(湖南長沙開元寺  釋宗信口述  釋****記錄  二OO四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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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是淨土宗勸世文,年代背景不詳。將來有無可能成為列異傳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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