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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豆芽「加料」保鮮 黑心商認罪獲緩刑

豆芽「加料」保鮮 黑心商認罪獲緩刑

中時電子報 – 2016年12月5日 上午5:50
台中市「錦輝農產行」負責人蔡瑞益與員工郝代華以工業用「低亞硫酸鈉」漂白豆芽菜,遭查獲後坦承犯行,並改用韓國進口的清洗設備。最高法院認為蔡男悔悟有據,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判處蔡男10月徒刑,沒收犯罪所得476萬元,郝男判刑6月,兩人皆得各向公庫支付80萬、20萬元,緩刑3年,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蔡瑞益長期大量販賣含非法添加物的豆芽菜,流入台中市攤商、小吃店及鐵板燒等店家,雖尚難證明已危害人體健康,仍不能輕忽其潛在危險,考量蔡男改用韓國製豆芽菜清洗系統機器設備,有解決食品安全的誠摯努力,因此宣告緩刑。
蔡瑞益自1994年起製造、販賣豆芽菜,早自2004年間即向化工業者購入工業用「低亞硫酸鈉」(俗稱保險粉),並與員工郝代華聯手將熟成的豆芽菜浸泡在保險粉,以防止豆芽菜氧化、變黃、脆度軟化,使豆芽菜賣相較佳並增加保存期限。
2013年6月,食品衛生管理法因國內連續發生食安案件修正通過,明訂不得添加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的添加物,但蔡瑞益自2013年6月21日至2014年2月13日仍持續使用保險粉,以日產1500公斤至2000公斤數量,以每台斤7元至10元不等價格銷售,每日營業額約2萬元。
蔡瑞益經媒體報導得知同業因使用工業用添加物遭查辦,2014年11月起改用食品級「低亞硫酸鈉」,仍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不得用於生鮮蔬果的規定,因而遭衛生局、台中市警方聯手查獲,蔡到案坦承所有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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