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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教化可能」是台灣司法自創 律師批過度使用

「教化可能」是台灣司法自創 律師批過度使用

犯下八里雙屍命案的謝依涵,三度被判處死刑,但在高院更二審時法官以「有教化可能」,將她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昨維持更二審判決,認定謝依涵再犯風險不高,若有長期的輔導、教化,可改過遷善重返社會,引發各界譁然。

《中國時報》報導,謝依涵在接受法官訊問時,曾數度痛哭說「如果地獄存在,要去那贖罪」。最高法院認為,謝女犯罪情節至為重大,但考量她「沒有任何犯罪前科」,犯罪後「除盜款外,無積極作為」,加上咖啡店同事及接受心理鑑定人訪談的人,對於謝女都「零負評」,肯定她工作能力及表現,認為謝依涵應該屬於「循規蹈矩之人」。

對於免死確定,除了死者家屬氣憤地表示「法官把人命當成什麼?」、「台灣是不是隨便殺兩個人都沒關係,可以輕鬆不用死?」以外,也有網友痛批「循規蹈矩會去殺人?」、「鬼島果然是犯罪者天堂」、「『殺一兩個人不會判死』果然是先知」、「演演戲就能不用死,感謝依涵示範」。

謝依涵痛哭去地獄贖罪 免死
謝依涵逃死 女主播浮現曾文欽那句話
根據今日出版的《自由時報》報導,有律師認為謝依涵預謀犯案奪走兩條人命,依照往例幾乎都會判死。不過近年法官迴避判死的趨勢越來越多,最高法院應給出「教化可能」的判斷標準,否則難以服眾。人權兩公約並無禁止死刑,也無「教化可能性」一詞,「可教化」是台灣司法自行發展出來的慣例,過於注重犯人的犯後態度,在台灣的實務判決上已經過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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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犯人受到的保護比一般人民還週到..怕犯人沒床位睡.就要在汐止蓋新的監獄.給他們一人一床..爽暴...殺幾個人沒關係.政府包養供吃住.這甚麼政府...可憐的善良小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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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罵罵就好
反正台灣的法官都是怕事的
反正.我認真或隨便判.你們這些死老百姓也對我莫可奈何
時間到.我早早退休享福
誰對誰錯.關我屁事
大家都是混口飯吃的.別太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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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循規蹈矩之人, 所以殺人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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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因認定"有教化可能"而輕判又再犯者,判定人及附議人需連帶服刑並加重二分之一。
要幫人做保,不是出一張嘴即可,
有本事判,就要有本事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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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誰去修??
還不是那些怕事的政府官員去修法嗎
誰會搬石頭去砸自己的腳??

台灣是個關人的好地方
只是被關的都是奉公守法的人
要作姦犯科才會被法律保護~才享有特權
不然就要去做官~才能享有豁免權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凡射過必留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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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國際流行廢死刑,所以法官就跟著趕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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