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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幫扁嫂蒐集發票報國務費 貴婦團長判4年

幫扁嫂蒐集發票報國務費 貴婦團長判4年

前總統夫人吳淑珍利用不實發票核銷國務機要費1480萬元,當初協助扁嫂蒐集135張,總計542萬元發票的貴婦團團長種村碧君(李碧君),被認定是國務機要費弊案共犯遭起訴,雖然種村出庭一概推稱:「不清楚、不知道。」聲稱以為發票是捐給公益團體兌獎,但台北地院今依貪污罪判她4年、褫奪公權2年,可上訴。
種村碧君於北院審理期間,每次出庭時都以單一色系套裝吸睛,她始終向法官表達:「我拿的發票都是我自己消費的、只知道蒐集發票是捐公益。」
本案起因2006年6月22日台灣紅公司的負責人李慧芬向當時國民黨立委邱毅爆料,指她住宿君悅飯店的300萬發票,被堂姐李碧君(即種村碧君)拿給吳淑珍核銷國務機要費,檢調因此開始調查陳水扁在總統任內國務機要費核銷情況。

種村碧君原是杏林新生製藥負責人,是扁嫂好友,也是幫扁嫂蒐集發票的貴婦團團長,當時高檢署查黑中心偵辦國務機要費時,種村碧君為替扁嫂掩飾詐領國務機要費的犯行,虛構秘密外交工作人員「甲君即龔金源」,涉嫌偽證罪,這個部分後來因種村自白「甲君」是虛構,而獲緩起訴。
不過,種村碧君替扁嫂蒐集發票核銷國務機要費部分,當年特偵組接手後發交北檢偵辦,北檢考量國務機要費纏訟多年,至今尚未定讞,且扁引用馬英九特別費案「大水庫理論」,辯稱沒貪污犯意,北檢原希望等最高法院判決確定再結案,但國務機要費案因扁健康不佳而停審,檢方才依先前調查事證,認定種村是扁珍詐領國務機要費共犯,將種村起訴。(張欽/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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