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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稗官野史] 清朝娶公主等於判無期徒刑

清朝娶公主等於判無期徒刑

  皇親國戚,自古被認為身份高貴,過著花天酒地、普通人難以企及的生活。但事實上,其中臆測與傳說的成分頗大。明清兩代,紳權為了制約皇權,往往對皇家特權進行誇張宣傳,這便在人們的思維中形成了定式,以為皇家必然是驕奢淫逸、奢華無度的,其實並不完全如此。至少明清兩代,駙馬的日子就不怎麼好過。
  「考狀元,娶公主」,這在民間流傳頗廣,甚至成了下層讀書人的夢想。但歷史上存有姓名的狀元839人(含武狀元),當上駙馬的只有唐朝鄭顥一人。古人學業需「十年寒窗」,科舉三年才一次,真考上狀元,早過婚齡。以明中後期為例,駙馬年齡在14~16歲之間,平民已無入選機會。
  明駙馬可享受公主每年二千石的祿米,子孫世襲,尚算風光。清代就較艱難了,固倫公主(即皇后生的女兒)每年給銀不過400兩,米400斛;而駙馬(清代稱為額駙)為300兩,米300斛。乍一看,清一品大員年薪才180兩,駙馬收入也不算少,但一品官有養廉銀拿,此外有「炭敬」、「火耗」等灰色收入,年入萬兩都屬罕有的清廉,這樣一比,駙馬只能算低收入階層。
  清代工資長期不變,後期物價騰貴,加上白銀外流,工資無法足額發放,只能摻以貶值迅速的銅錢,甚至鐵錢,駙馬生計日漸艱難。光緒時,甚至有駙馬與僕人合夥,到玉器店行騙,店主懼怕駙馬權勢,只好自殺,幸未遂。其實駙馬有多大權勢呢?聽說要出人命,嚇得駙馬又把騙走的東西乖乖地還了回去。
  成為駙馬,皇室免費提供府第,但駙馬只有居住權,沒產權。公主去世,府第必須歸還,駙馬如續絃,工資與爵位還會被革除,連皇家所賜的嫁妝、珠寶等,也一併歸還,但娶妾不在此例。收入少之外,生活上還有諸多限制,清代公主與駙馬不能同席飲食,公主去世不入駙馬祖墳,也不與駙馬合葬,性生活更不協調。此外,駙馬娶公主不能叫娶,叫「尚」,聽著就卑賤,故貴族人家往往以子弟當駙馬為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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