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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巡邏開警示燈 遭民主進步黨游美雲議員批:沒事開著玩?惡劣!

巡邏開警示燈 遭民主進步黨游美雲議員批:沒事開著玩?惡劣!

警車巡邏開警示燈,究竟是對還是錯?因為花蓮縣議員游美雲,近來在臉書上PO文說,自己在鳳林鄉間道路,看見警車閃著警示燈,她一路跟,結果發現沒大事,怒批員警把警示燈開著玩,「真是惡劣」。只是自栩正義的文章,卻似乎被不少網友打臉,說「這是找警察麻煩嗎?」議員火速刪文,但也解釋說,純樸的鄉下本來就很少開警示燈。

民主進步黨游美雲議員

員警:「往疏洪一路走,分局前面。」

沿路追捕嫌犯,警車鳴笛閃燈或者沿途警示開道,協助傷者病患送醫,人民保母保護人民,執行巡邏勤務,這紅藍燈一閃一閃像安了大家的心,偏偏有人看了好刺目啊!說自己在鄉間小路看見警車一路開警示燈,料想發生大事跟了三個轉彎路口,卻說警察下來見到是她,些許尷尬!原來臉書PO文的是花蓮縣議員游美雲,她隨即痛批,沒事開警示燈玩?最後甚至下了「真是惡劣」的結論,警方巡邏開燈,怎麼被貼上「惡劣」標籤?

民眾:「我覺得這很正常啊,一般來說,我們開車在路上看到警示燈,我們也都知道警察在值勤。」

民眾覺得正常議員卻痛批警察,網友回文圍剿,游美雲火速刪文,但似乎平抑不了怒氣,有人留言說這是仇警嗎?警察就是被如此弄到沒尊嚴?還說巡邏本來就要開警示燈。

花蓮縣交通隊長黄增樟:「根據我們警政署的規定,執行專案勤務路檢及重點巡邏,勤務的時候必須啟用警示燈,就是在提醒用路人,我們在提高見警率的時候,我們在巡邏中希望用路人提高警覺。」

原來巡邏開燈是規定,但議員還是有話想說。

花蓮縣議員游美雲:「在我們純樸的鄉下根本沒什麼開警示燈,對眼睛對後面的老百姓是非常嚴重的,那今天你在鄉間的很多警察車也從來沒開啊,那我當然覺得很驚訝,就說如果沒事不要隨便亂開,不要隨便濫用職權。」

認為鄉間純樸,所以警示燈不該開,否則讓老百姓緊張、對眼睛也不好,是規定為大,還是市議員想法才重要?是是非非之間,基層員警恐怕最無奈,只能讓民眾自評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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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這個邏輯來看
純樸的地方也沒甚麼需要議員
那妳可以下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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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想跟上去炒點新聞,發現做了白工惱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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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議員,就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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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鄉間很純樸.所以警察局應該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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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們覺醒吧!是不是可以民進黨員的的案子就消極一點不要去積極處理,讓他們嚐到一切惡果,不要一面服務他們,一面又讓他們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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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說的都是對,腦有沒有問題。
感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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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綠黨大議員沒說出內心話
他是不爽看到巡邏警示燈為何是藍色燈+紅色燈
沒有"綠色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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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綠色講的 永遠是聖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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