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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酒後騎電動車也違法! 雲縣女駕駛遭移送法辦

酒後騎電動車也違法! 雲縣女駕駛遭移送法辦

2017年10月30日 12:44 中時 許素惠
酒駕法辦不只針對開車,酒後騎電動車被查獲經酒測值超標,也會遭法辦!

雲林縣虎尾鎮埒內裡雲74線埒內76號前,一輛電動自行車與自用小客貨車發生事故,虎尾警分局埒內派出所員警獲報前往處理,事後對雙方當事人進行酒測,其中駕駛電動車的黃姓女當事人,經酒測結果為0.27MG/L,超過法定酒測值,被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

「我是騎電動車,又不是開車,為什麼要移送法辦?」黃女納悶、質疑警方處理有誤。員警進一步向她說明,除了走路,酒後不論是騎或開任何車輛,經酒測超標,都會觸法,也曾有民眾在酒後騎腳踏車,遭查獲經酒測值超標,同樣被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

虎尾警分局長張沛銘指出,很多民眾以為酒駕違法只適用在開貨車、轎車或客車、機車等,其實酒後騎自行車遭查獲也會被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而駕電動車同樣受酒駕相關辦法規範,但是很多人都誤認飲酒後騎乘電動自行車應該沒有刑責。

張沛銘再次重申酒測值若達酒後駕車法定標準值,依規定仍要移送地檢署偵辦,千萬不要以為騎駛電動自行車或者電動機車喝酒就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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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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