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社會] 潑汽油燒死女友 恐怖情人黃男判無期徒刑仍逃一死

潑汽油燒死女友 恐怖情人黃男判無期徒刑仍逃一死

屏東市男子黃俊華前年11月底,因不滿馬姓女友提分手,竟持汽油桶到其住處等候,對剛下班的馬女潑汽油縱火,馬女全身九成以上面積嚴重燒傷,活活燒死,黃男被檢方依殺人罪求處死刑。最高法院維持一二審見解,認為黃男沒有前科,坦承犯罪,雖未與死者家屬和解,但尚未達罪無可逭、犯罪情節最重大、應與社會永久隔離的程度,依殺人罪判決黃男無期徒刑,全案定讞,恐怖情人再逃一死。

目前司法實務上,除非被告如同鄭捷般隨機殺人,或是殺好幾個人,才可能被判死刑,否則法官多不會判處死刑。

判決指出,黃男因不滿馬女前年11月中搬離同居住處並提分手,又拒絕復合,懷疑馬女另結新歡,因而心生怨恨,在同年月29日下午,開車到加油站購買100元的汽油後返家,將其中一部分汽油倒入紅色塑膠桶內,放置在後車廂,再開車到馬女住處外埋伏。

黃男見馬女下班返家的身影,立即持著裝滿汽油的桶子衝上前,從馬女右後方約3公尺處,朝著尚未熄火、仍坐在機車上的馬女,潑灑大面積的汽油,再用打火機點燃衛生紙丟擲點燃,隨即駕車逃逸,馬女機車瞬間遭火吞噬,甚至發出爆炸聲響,馬女全身著火,導致頭、胸、腹、背及四肢等達3至4度,全身90%以上燒傷,肺部吸入性灼傷,宣告不治。

馬女昏迷前,曾顫聲向弟弟指控凶手就是前男友黃男,但黃男被捕後,至一審審理期間皆否認有殺人意圖,一審認為他有不確定殺人故意,判他無期徒刑。二審審理時,他因自知難逃法網,改口坦認潑汽油縱火,就是想要殺死馬女,強調自己深感懊悔、自責,並多次表達想和被害人家屬商談和解及賠償的事宜。

高院判黃無期徒刑後,檢察官竟未上訴,僅黃提上訴。

最高法院認為,黃男的殺害手法凶殘,造成馬女極為痛苦死去,犯罪情節重大,一審審理期間否認犯罪,至今沒有賠償被害人家屬,但黃男沒有前科,平日素行良好,並不是慣於使用暴力或犯罪成習的人,也不是具有反社會性格的人,且在偵查中曾坦承犯罪,亦深感懊悔自責,表達悔意,更數度表示要與被害人家屬商談和解賠償,可見他並非良心完全泯滅,僅是情感糾葛致一時失去理智而殺人。

TOP

法官真是有良心阿
這樣還有悔意
把人當垃圾燒還什麼狗屁悔意阿

TOP

真希望被汽油燒死的是法官....

TOP

因為燒死的 不是法官家人.............

TOP

甚麼叫隨機殺人~而且還連續殺死好幾個人才可能被判死刑??
被殺死的那些都不是人??是畜生??
連蓄意虐殺動物都判的比殺人還重(因為有動物保護協會在背後加碼)
甚麼叫平日素行良好,並不是慣於使用暴力或犯罪成習的人,也不是具有反社會性格的人
那些所謂的幫派分子~前科一大堆的.....怎麼不見加重刑期啊??只會說可教化~有悔意

所以說嘛~在台灣只要你犯罪~法官自然會找理由輕判~讓你充分享受人權
被殺的???算你倒楣
因為你的死~才讓法官有工作
所以~法官為了繼續有工作~只能輕判殺人犯~讓他有機會再去殺人
反正別人的孩子死不完~多死幾個台灣才不會那麼擠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凡射過必留下.........奇

TOP

法官在製造殺人的天堂,創造更多的殺手,以殺人為樂.

TOP

發新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