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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頂新案馬英九告周玉蔻求償千萬 高院判賠180萬

頂新案馬英九告周玉蔻求償千萬 高院判賠180萬


馬英九告周玉蔻求償千萬 高院判賠180萬,並登報道歉。(本報資料照)

2018年01月09日 16:08 中時 林偉信

(16:40更新判決理由)前總統馬英九不滿媒體人周玉蔻爆料指他收受頂新集團政治獻金,提告求償1000萬及登報道歉。台北地院判馬敗訴、周女免賠,但高院認為周女所陳述的並非事實,逆轉改判賠她須賠償馬英九180萬元,並在中國時報等四大報頭版刊登道歉啟事。全案可上訴。

周玉蔻發表聲明表示,她不服判決將提上訴,她說這則報導已善盡調查求證之責任。

本案是4年前周玉蔻在政論節目中爆料「拿了頂新集團祕密獻金的,正是馬英九總統」,指馬收受頂新集團2億元政治獻金,馬認為言論不實,委由律師提自訴加重誹謗,但台北地院認為周女有相當理由確信指摘內容為真實,判她無罪且民事免賠,馬不服提上訴。

刑事部分,去年高院認為周女在沒有相當理由確信下,卻陳述一個不實的事實,這不是善意評論,且讓馬英九與胡定吾名譽受損,但法官認為量刑不必從重,希望她爾後能記取教訓,謹慎處理,判她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5萬元確定。

民事部分,北院判決周女免賠,馬不服提上訴,高院認為周女對外宣稱「馬英九或其競選團隊,透過胡定吾收受頂新2億元」,這並非意見表達而是事實陳述,必須經合理查證,周女辯稱曾向國安高層張榮豐、律師宋耀明等人求證,但張榮豐等人否認周女有向其查證。

高院指出,證人名嘴胡忠信及吳子嘉證稱,相關內容是聽聞第三人轉述的傳聞內容,但周女卻沒有進一步求證該傳聞內容是否屬實,就對外指稱馬收魏家2億元,她的言論並非事實,致馬的社會評價低落、名譽受損,判周女須賠償180萬元,並須在中國時報等四大報頭版刊登道歉啟事。

另外,周玉蔻前總統馬英九捐助成立的「新台灣人文教基金會」,坐擁10億元資產,是馬的競選金庫,去年高院判她須登報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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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自從加入綠黨之後每天只做兩件事,向別人道歉&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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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女人
不只醜陋
內心更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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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只賠180萬,太少了,應該再加判刑,不然治不了這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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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因為這類的媒體人搞亂了台灣,更影響了呆丸狼對馬前總統的觀感,才賠180萬!太便宜了,難怪現在人空穴來風話都亂亂講的一堆,台灣不亂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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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政治利益來說,綠色的一方賠得起,只要還有政治利益,這種人會繼續玩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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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嘴
應該要將利用不實事件的所得全部充公才對吧
要不然哪會知道謹言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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毀了一個國家的前途~~~才180萬~~~~沒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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