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社會] 債清條例放寬 助卡債族重生

債清條例放寬 助卡債族重生

中時電子報2018年12月1日 上午5:50
立法院昨三讀通過《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修法,司法院表示,修法後放寬對於卡債族的更生規定,債務人與其扶養親屬必要生活費用都可列入計算,且只要清償達一定成數就視為「盡力清償」,全台逾21萬的卡債族將因此受惠。

為解決卡債族或向銀行信用貸款等清理欠債問題,2008年施行消債條例,歷經多次修法後,司法院去年9月再次修正相關條文,會銜行政院送請立法院審議,讓卡債族因無法償還銀行卡費時,可以向法院聲請更生。

這次修法大幅度放寬聲請更生門檻,以往聲請上限為1200萬元、6年為期,計算標準是本金加計利息、滯納金、違約金等,但修法後限縮到只有本金加上利息,違約金不列計負債總額限制。

為減輕卡債族還債壓力,修法後明確定義「盡力清償」的標準,債務人財產可處分所得,扣除必要生活費用的9成都用於償債就算是「盡力清償」,清還債務時可以向法院聲請保留必要與其扶養親屬必要的生活費用。

此外,債務人就不可歸責於債權人未申報的更生債務,在更生方案履行期間屆滿後,如果一次履行有困難者,可聲請法院裁定延長履行期限,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2年,同時也降低卡債族聲請裁定免責的最低清償額度。

TOP

這樣會使卡債族越來越多.

TOP

發新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