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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被銀行催收的問題

被銀行催收的問題

小弟因為失業近1年沒收入 欠了渣打2筆信貸+信用卡約28萬 花旗信用卡20萬
已3期沒有繳了 剛開始催收一天都10幾通電話 接到我都怕了索性按無聲不接了
也害我失去了好幾個應徵面試的機會 最近就還好1天3 4通打來我都說因為失業
的原因所以繳不下去了 他們的回答都是要我先繳一期錢 銀行會給我做專案減少
月付金額說真的我連1期都繳不起 他們就說那銀行就要做法務動作
一直到這個月我找到工作了10號才上班他們打來我說我現在有工作了但4月領錢
沒有領全薪只有半個月左右的薪水 我要等到5月才能繳他們的態度還是一樣
要我現在就要繳1期 不然要強制扣薪
我想請問催收人員知道我現在知道我有工作後會去查我工司打來公司催收嗎?
真的要強制扣薪我還有多久的時間法院會通知公司?
先繳一期後真的就不會強制扣薪嗎?
我現在的計畫是5月份先繳一期看能不能拖一下等我做3個月後去辦前置協商
我現在辦一定不會過
現在的新公司是上市公司管理比較嚴銀行打來摧收 或強制扣薪 我怕我工作不保
現在又是試用期3個月隋時可以叫我回家吃自己 我的職缺又是儲備幹部
不叫我滾蛋也會影響試用期滿的升遷 我真的想好好做下去
我要怎麼跟銀行問我現在案件走到那個程序了呢?
要怎麼跟公司講呢?懇請各位大大給小弟一點意見好嗎?

[ 本帖最後由 3322576 於 2010-3-13 23:3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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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去銀行談看是可分期攤還分10年獲7年一班都會同意但要正常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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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現在有幾條路可以選擇,分述如下
一,現行債務清理法已經通過,你可以向你居住的地方法院聲請債務更生,想知道更詳細的內容請自行上網或至地方法院詢問訴訟輔導科人員,
二,你也可以自行向債權銀行協談,以目前應繳付款項之幾分之幾當作第一期款項,以保住你自身的信用,通常銀行都會答應,畢竟銀行要的錢,如果你有心要還,銀行都可談,
三,因為你現在是上市公司上班,公司一定要為你加保,所以銀行是可以查的到你你在那裡上班,原則上法院的強制執行動作,約在三週左右,所以只要你有誠意要還清債務,縱使命令已發,但仍可以予以撤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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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情況不適合聲請債務清理條例
會建議您,直接向銀行申請前置性協商來解決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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