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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台灣] 生活稅務法務》惡意取得房產 不受法律保護 [打印本頁]

作者: 魯智深    時間: 2008-10-8 06:01     標題: 生活稅務法務》惡意取得房產 不受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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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老安德魯    時間: 2008-10-8 09:03

很真實的故事+人性的貪婪

試問版大,如果弟弟要告哥哥的話

會被處以什麼刑責
作者: 魯智深    時間: 2008-10-8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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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oritake    時間: 2008-10-8 13:06

那能否成立侵佔罪,偽造私文書罪以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作者: 老安德魯    時間: 2008-10-8 14:30

引用:
原帖由 noritake 於 2008-10-8 01:06 PM 發表
那能否成立侵佔罪,偽造私文書罪以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對啦

我要問的就是這個啦

侵占罪會成立嗎
作者: 魯智深    時間: 2008-10-8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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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my6621000    時間: 2008-10-9 02:51     標題: 回復 #1 魯智深 的帖子

嗯嗯

上面這舉例.的確是很好的民法觀念教學



::7: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0/454953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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