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台灣]
生活稅務法務》惡意取得房產 不受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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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魯智深
時間:
2008-10-8 06:01
標題:
生活稅務法務》惡意取得房產 不受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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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老安德魯
時間:
2008-10-8 09:03
很真實的故事+人性的貪婪
試問版大,如果弟弟要告哥哥的話
會被處以什麼刑責
作者:
魯智深
時間:
2008-10-8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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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oritake
時間:
2008-10-8 13:06
那能否成立侵佔罪,偽造私文書罪以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作者:
老安德魯
時間:
2008-10-8 14:30
引用:
原帖由
noritake
於 2008-10-8 01:06 PM 發表
那能否成立侵佔罪,偽造私文書罪以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對啦
我要問的就是這個啦
侵占罪會成立嗎
作者:
魯智深
時間:
2008-10-8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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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my6621000
時間:
2008-10-9 02:51
標題:
回復 #1 魯智深 的帖子
嗯嗯
上面這舉例.的確是很好的民法觀念教學
::7: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0/454953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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