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特偵組查2.2億資金 吳淑珍:來源並無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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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貝瑞
時間:
2009-6-24 22:43
標題:
特偵組查2.2億資金 吳淑珍:來源並無不法
中央通訊社 更新日期:
2009/06/24 21:55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624/5/1lv2t.html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4日電)特偵組偵辦二次金改及洗錢案,今天傳喚前第一夫人吳淑珍、兒子陳致中及媳婦黃睿靚說明。吳淑珍強調,交由前兆豐金控董事長鄭深池保管的新台幣2.2億元,來源並無不法。
特偵組自去年8月間偵辦扁家洗錢案以來,前5次均到寶徠花園廣場就訊吳淑珍,下午首度傳喚她到案;不過,由於特偵組並沒有無障礙設施,偵訊地點改在最高檢察署進行。
吳淑珍、陳致中、黃睿靚下午在律師陳國華、葉大慧的陪同下到最高檢察署應訊;台大醫院也派出救護車至現場待命,以便隨時處理吳淑珍的身體狀況。
由於檢察官所詢問的案件包括企業匯款、二次金改、洗錢等案情,吳淑珍在案件中的身分包括被告及證人;陳致中及黃睿靚則均以被告身分應訊,說明洗錢案的細節。
特偵組查出,吳淑珍曾指示前新光醫院副院長黃芳彥處理2億8000萬元資產,除了原來存放在國泰世華銀行保險室的6000萬元款項外,另有2億2000萬元的來源不明,這筆錢隨後在民國96年間交由鄭深池保管。
另外,吳淑珍涉嫌在元大金及開發金爭奪復華金經營權期間,收受元大馬家與中信辜家款項。檢察官也要求吳淑珍對此提出說明。
辦案人員表示,吳淑珍在偵訊時辯稱,她在前總統陳水扁任內,的確收受過部分企業的政治獻金,來源並無不法;她表示,交由黃芳彥及鄭深池保管的款項,除了政治獻金外,還包括陳水扁擔任律師時的收入,並非不法所得。98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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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每次偵詢吳淑珍都是這麼勞師動眾...
針對吳淑珍所說的...如果那些是政治獻金...那就是犯法..
依據政治獻金法..
政治獻金得依法向監察院申報..
既然是查出來的不明款項...想必是沒有申報...
置於當律師能不能賺到那麼多...
嗯~~這我就不清楚了...
有人從事律師嗎?? 可以告訴我這行業有沒有那麼賺阿??
作者:
信信
時間:
2009-7-2 11:07
都給她說沒犯法就好了啊.....
事實則不是那個坐輪椅的說的那麼簡單......
2.2E咧?不是2.2元咧..........
當個總統,就能由清寒子弟變成富翁喔
騙肖A,那是苦日子過久了,見錢眼開了.......
作者:
choice13
時間:
2009-7-3 17:46
對, 既無不法,
那就清楚說明來源, 有困難嗎?
不是吳淑珍一句 "來源並無不法"就可以交代
作者:
nrk123
時間:
2009-7-4 13:36
個人道德觀不同
大眾的觀感及法律之不合法
對他們來講認都為是理所當然
價值觀的扭曲
更使他們不知什麼是恥
作者:
ruza
時間:
2009-7-4 13:52
輪椅珍的想法應該是
因為我坐輪椅,所以任何行為都不犯法
反正我坐輪椅,你們有種就關我
作者:
王猛
時間:
2009-7-5 19:46
我佩服扁嫂的無恥,也佩服法官的無能。
作者:
zeinth2000
時間:
2009-7-5 21:52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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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am191242
時間:
2009-7-6 11:04
無不法勒!
總統給他不吃不喝年薪1000萬好不好
重點是不吃不喝喔
8年也才8千萬,可以滾出2.2億,教教大家
還有海外置產、存款,珠寶,國內豪宅,國內金庫
我不知道8千萬可以買那麼多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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