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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加金活動又來了>911大審判意見調查 活動結束 感謝各位參予 [打印本頁]

作者: 徐如疾風    時間: 2009-9-19 17:17     標題: 加金活動又來了>911大審判意見調查 活動結束 感謝各位參予

活動期間:即日起至10/5晚上2400截止

陳前總統水扁一家貪污及洗錢案

已經於9/11宣布判決

除了跟吳淑珍兩人判無期徒刑以外

其幕僚還有子女分別判處有期徒刑跟罰金不等

各位對於判決結果有什麼感覺跟看法?


請複製以下紫色文字跟帖回復

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3.關於陳致中夫婦的判決部份?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獎勵部分:

強制答題

請在各題回復1合理2不合理

每題2金共計10金

選答題

請在強制答題之後補上你的意見或是感想
(須滿20字不含標點符號)

全部回答並且符合規定每題加20金,最多有機會拿到110金   (答題10金+感想100金)

版主提名優秀賞

在活動結束後將由藍營兩位版主各題一名優秀帖予以加金240獎勵


參加條件:全PLUS會員.但必須是認同案件本身的.請勿攻擊性發言或是將其政治化解釋

例如:可以說不合理太過嚴重罪不至此云云(這是個人看法可以接受)

但請勿說這是藍營的陰謀操作


懲罰部分:

情緒化發言一律扣金240(申覆後可退金但是失去加金資格)

複製他人回覆一律扣金100(申覆後可退金但是失去加金資格)


有問題歡迎PM版主詢問

舉辦人:藍營版主落葉飄楓.徐如疾風敬上

[ 本帖最後由 徐如疾風 於 2009-10-6 08:47 編輯 ]
作者: 0925053923    時間: 2009-9-20 23:11

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1合理 國家元首怎可做出這種將國務機要費機密費挪為私人支出且在上任時以宣誓不得作違法的事,重懲是一定的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1.合理 國家元首夫人應要正當扶持丈夫怎跟違非作歹呢還以權勢來押人,所以得重懲才行

3.關於陳致中夫婦的判決部份?
2.不合理 我認為判太輕他們都是高級知識份子又知法犯法共同掩飾他人來洗錢應該加重刑期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2.不合理 是陳鎮慧部分是公務員又連續利用職位侵占公務財務即使是上級要求也不可以 最少判有期徒刑 馬永成林德訓部分處分可以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1.合理 有追加交付賄賂案部分及起訴部分 他們進而用職權機會用自己作為而影響承辦公務員之作為,而圖利自己或他人 真是很不道德的
作者: forever3h    時間: 2009-9-21 10:37

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合理,總統是為民服務,不是為自己的荷包跟企業服務,所以法官嚴懲,加重刑罰是合情合理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合理,總統夫人就因該做好自己的本分,而不是內宮干政,一手收紅包,一手大開方便之門.所以法官嚴懲,加重刑罰是合情合理

3.關於陳致中夫婦的判決部份?
不合理,他們是從頭到尾都在掩護犯罪,協助洗錢,判這麼輕,而且現在可以服公益勞動來折抵刑期
            因此基本上對他們夫婦沒有起到處罰的作用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合理.陳鎮慧適時的提供證據成為全案的突破關鍵點,這部分法官的判決是可以接受
        對於馬永成林德訓的部分法官所裁量的刑期處分是可以接受的,畢竟如果她們可以向陳鎮慧這樣
        提出有利證據案情就不會脫太久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不合理,因為陳敏薰是買大華證劵董事長的位子,辜仲諒是有利益輸送的關係,一個是買官一各是圖利,兩人應該要被起訴
作者: qooevan    時間: 2009-9-23 11:22

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合理  當初綠黨是標榜清廉持政 所以才會政黨輪替 怎麼選上之後就忘了(還貪那麼大) 最後也因貪污再次政黨輪替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合理 挖哩勒呢? 把全家大小的事務費用 用發票換國務機要費用(納稅人的錢) 還匯到國外去 還有收企業的人事指導費用

3.關於陳致中夫婦的判決部份?
不合理   判太輕了 好像錢也沒匯回來!! 開設國外帳戶的理由及資金轉向也沒交代很清楚 沒很大的誠意配合辦案啊?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合理 陳鎮慧轉汙點證人判無罪 最少開個案例 讓後續還轉汙點證人的可以考慮一下  馬永成林德訓們的判決也還可以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不合理  判的有點輕 商人從商不光明正大 要走旁門小徑(送禮)  董事長總經理抓去關很奇怪嗎? 一點也不會

[ 本帖最後由 qooevan 於 2009-9-23 20:47 編輯 ]
作者: lionlions    時間: 2009-9-23 12:21     標題: 回復 1# 徐如疾風 的帖子

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1.合理,貴為一國元首,還是由民眾民選出來的總統,所代表的一整個國家,居然把國務機要費拿為己用,陳水扁自己也身為律師,知法犯法,枉負大家所期望,法官從重量刑是合理的。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1.合理,身為元首夫人確利用自己特殊的身分,拿取不當的利益,干涉到許多弊案,加重刑責是合理的。

3.關於陳致中夫婦的判決部份?
2.不合理,陳致中夫婦我想也不可能不知道他父母是在做什麼事情,他也是讀法律的,知法犯法,難道就像他說的,只是當人頭這麼簡單嗎?在不知情的狀況下買到了贓車,也是要負同樣的刑責,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我覺得應該更要加重刑罰,這樣的判決太輕了。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2.不合理,陳鎮慧的部分判決太輕,雖然說轉為汙點證人,指證犯罪事項,但是這些都是被揭穿之後需要證據才轉為汙點證人,況且她也有犯罪之實,多多少少應給些懲罰,與以警惕。
馬永成.林德訓部分,身為公務人員,這樣的判決還算合理。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2.不合理,雖說他們2人為行賄者,但是所圖的卻是後面更大的利益,應該沒有人會拿白花花的鈔票去給別人花吧!選舉發生賄選事件已經觸犯法律了,況且這次的案情所觸及的層面很高,都是有頭有臉的人物,並不是普通的行賄,所以這2人應該要被起訴才對。
作者: a142857    時間: 2009-9-23 17:08

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不合理,因為無期徒刑還是要全民買單,阿扁照樣吃人民錢夠夠
最好是處死刑,貪污者死,看以後政治人物誰敢亂A錢
現況來說,死刑當然是不可能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合理,因為她是幕後操盤者,讓她在有生之年,在監獄好好反思為何會落得這樣的結果

3.關於陳致中夫婦的判決部份?
不合理,這種判決換誰都寧願去蹲個1、2年
誰會拿2、3億出來,他們是既得利益者,不是單蠢的人頭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合理,若沒有污點證人和他們互相對質
依照扁案規模的龐大和分歧旁支,根本辦不下去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不合理,判決還是太輕了
雖然政商會利益輸送的不止他們
但既然被抓包,那要被追著打
這力道當然不能輕
作者: tsung5059    時間: 2009-9-23 19:04

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不合理
因為我覺得最讓人詬病是無故換法官,難免讓人有點怪怪的,很難心服口服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合理
因為他以為能隻手遮天,玩法弄權簡直拿遮雞毛當令箭

3.關於陳致中夫婦的判決部份?合理
既然當人頭,哪有不知情的,事發後推給吳淑珍珍是可惡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不合理
一樣是幕僚跟白手套,判刑落差卻那麼大,覺得霧煞煞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不合理
既然都送錢,為什麼有的判刑有的沒事,開方便之門
讓往後再送錢打通關者,有例可循嗎
作者: 黃金1    時間: 2009-9-23 21:42

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合理 元首之尊及對法律的熟稔公然對抗國家法律這點就足夠了,法律的不完善或許可以檢討改進,
          但身為國家元首對抗國家律法就做了最壞的示範,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合理 坐擁不法財富 卻視為理所當然甚至態度傲慢自以為是 至今為了保護不法所得 態度毫無改變
3.關於陳致中夫婦的判決部份?
不合理 陳致中夫婦長年豪奢 , 無業生活奢華 均不法所得 , 他也是讀法律的,知法犯法 , 判決還是太輕了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合理  馬永成林德訓的部分法官所裁量的刑期20和16年處分是可以接受的還算合理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不合理 辜仲諒給款台幣3億元扁家 , 陳敏薰1000萬元行賄買官取得大華證券董事長職位 , 是不是每個人都可以用錢買官做
作者: 油油條條    時間: 2009-9-23 23:18

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1.合理,台灣人民民選出來的政黨輪替民進黨元首,身為農家子弟也身為律師,卻拿人民辛苦的錢花費在私人費用上,不勝唏噓。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1.合理,做為元首夫人不但穿金戴銀,而且還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讓龍頭公司為非做歹,加重刑責是免不了。

3.關於陳致中夫婦的判決部份?
2.不合理,陳致中也是讀法律的,難道這些天大的錯誤都與他無關,只是當人頭這麼簡單嗎,難道他的父母親在做哪些事情會不知情嗎,媳婦黃睿靚雖然介入不深,但我覺得洗錢內容她一定都知道,應該更要加重刑罰。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2.不合理,專員陳鎮慧判決太輕,事件被揭穿後轉為汙點證人,畢竟她有同等犯罪,應當給予懲罰,以示警惕。馬永成.林德訓部分,前者為前總統府秘書長後者為前總統辦公室主任,都身為重要公務人員,這樣的判決很應當。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2.不合理,辜仲諒陳敏薰都是有頭有臉的人物,背景與財力有相當的雄厚,他們行賄買官還強調是政治獻金,賄選本來就不對,況且牽涉到國家元首,所以應該加重判決。
作者: howone2000    時間: 2009-9-24 00:45

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合理,錢匯到自已的戶頭,雖然說是要當建國基金,但到了自己的口袋,則是自由心證,難保有私心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合理!總統夫人應該沒有職權吧!怎麼可以插手管理政事呢~?

3.關於陳致中夫婦的判決部份?
合理!往來的金錢都有經過名下~~都是成年人了!說是被媽媽管的!說不過去!!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陳鎮慧有時適的提出證據釐清案情,所以合理
馬永成林德訓,雖然是聽辦行事,但辦什麼事自己應也知道吧!
所以這樣的重判也是合理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商人就是利益為重,但這2位看起來只重政治手段操弄不重專業眼光的培養,真的很不道德
作者: nikeicrt    時間: 2009-9-24 01:05

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1.合理!!身為總統不能以身作則,犯下如此大錯,對得起當初投票給他對他有期望的人嗎??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1.合理!!身為一國之母,不能母儀天下,卻靠著第一夫人之名,搜括人民財產,還插手管人事佈局,大不該!!

3.關於陳致中夫婦的判決部份?
2.不合理!!判決輕了點....根據證據她們都涉案其中,卻還公然說謊(她們是人頭),況且以後關出來錢都是他們的....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1.合理!!如果沒有陳鎮慧,阿扁真的很難被定罪
            馬.林兩位雖然依命行事,但所為何事應該心知肚明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2.不合理!!辜.陳兩位皆為有頭有臉大人物,不能行以表率,卻以金錢換取職位,應予以嚴處,以正視聽!!
作者: windman1970    時間: 2009-9-24 10:44

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合理,  身為國家領導人知法犯法,竟然公款私用!  簡直罪無可恕!  判他無期徒刑不得假釋,才能消我心頭之恨...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合理,  老公在當國家領導人,不幫忙監督與勸戒,竟然同流合污,而且到後來來主導整個弊案,根本連靈魂都跟著殘廢了...

3.關於陳致中夫婦的判決部份?
不合理,  一家子貪贓枉法,竟然只有這兩個傢伙能夠躲過一劫?  關個一兩年就可享盡榮華富貴,這還有天理嗎?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不合理,  同樣是公務員貪污,為何一個重判一個無罪?  只因為陳鎮慧轉汙點證人嗎?  那也是不小心不願意的好嗎?!  她真的有羞恥心和愧疚感的話,當檢察官開始偵辦時就應該全部公開...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不合理,  同樣是送錢,為何女的有事男的沒事?  是因為陳的家族沒錢不夠力嗎?  是因為辜家很有錢比較有力嗎?  這是啥判決,看來我以前一直說台灣司法已死,這句話一點都沒錯!!!

[ 本帖最後由 windman1970 於 2009-9-24 10:46 編輯 ]
作者: right1983    時間: 2009-9-24 18:02

1. 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合理…他貴為國家的領導人卻是知法犯法,而且到最後還是一直認為自己沒錯,還要求繼續上訴,真是一點悔改之心都沒有!! 希望丫扁在獄中能夠好好反省一下…

2. 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合理…她不要以為丫扁當上總統,她就可以正大光明的貪污…最後還操控大局!!真是讓人唾棄…

3. 關於陳致中夫婦的判決部份?
    不合理…明明同是一家人,為何判決會如此的差異之大呢??而且陳致中夫婦也污得不少啊??怎麼會判得這麼輕 呢??讓人匪夷所思呢!!

4. 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不合理…因為同樣都是公務人員、幕僚跟白手套的貪污,為何卻只有一個是重判 ; 而另一個卻能無罪呢?? 一樣是貪污,判刑的結果卻是差那麼多?? 也真讓人匪夷所思…

5. 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不合理…我覺得應該要大大的起訴重判,以免往後還會有這樣子的類似事件發生,最好能趁這此的事件來下個標準,讓以後的政商都不敢再掛勾在一起 ; 一次根決禍害與污息…

[ 本帖最後由 right1983 於 2009-9-24 19:38 編輯 ]
作者: sammy.www    時間: 2009-9-24 21:5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mato477    時間: 2009-9-25 02:29

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1合理 身為民選的總統用的都是納稅人的血汗錢,先不論有沒有把國家治理好,卻私底下把能a的全a起來,更想把罪推的一乾二淨,國外的資產到現在攤在陽光下的十幾億,那查不到的金額那更加不是天文數字,一般平民辛苦一輩子賺不到數百萬,你卻輕鬆的a了十幾億,你有想過人民對你的失望跟國際的觀感會是如何,把台灣的名聲弄到如此狼狽,你知道有多少人因你有希望的暑光,卻到後來完全的破滅。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1合理 身為第一夫人理應做好自己的本份,理應監督自己的老公,不但干預內政,建立起一個方便的大門,成為收賄的最前線,靠著自己的身份威壓部下去做不正當的勾當,還把職位當成商品在販售,把社會的風氣弄到如此的荒唐,妳罪有應得。
3.關於陳致中夫婦的判決部份?
2不合理 二夫妻都是高級知識份子,陳致中更是有法律學識知識份子,把自己塑造成從頭到尾都是被操弄的角色,好讓自己全身而退,當兵時開著進口高級轎車上下班,連吃個飯都上高等級的,過著優渥的生活,一到事情曝光在媒體前放話,讓別人感覺好像真的很委屈捏,好像你是受害者。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4不合理  我覺得馬永成跟林德訓判決罪行太輕,身為下一代的政治明星,卻替扁家來個乾坤大挪移把納稅人的錢放進扁家口袋,真是愚忠到極點,陳鎮慧後面改為污點證人,知錯能改讓扁家洗錢的內幕一一攤在陽光下,可以說冒著生命危險此舉功過相抵。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2不合理 身份社會上不論身份及地位都是一等一的,一個用錢來滿足願望,一個用錢來買官位,不重判那怕有一天事件還是會再重演,二人的判決我覺得應該更重一點,讓社會大眾有所警惕,此風不可長。
作者: zhk718    時間: 2009-9-25 08:17

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1不合理 因為扁犯罪證據不明確,大部份收證的證據多為政治獻金居多,很難定說是不是收受賄款還是貪汙所得!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1.合理 身為元首夫人,不好好的扶持丈夫,確在市場上買賣股票還內線交易,還有sogo禮券案,也是明顯的收受人家的
       好處,其他的不說,光是這兩點就足以關起來了!

3.關於陳致中夫婦的判決部份?
2.不合理 判的不好,應該要加重其罪責,讓全國人民知道,就算是王子犯法也沒有差別待遇。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2.不合理 在政府底下做事的人,怎麼會因為老闆交待的事是危法的還是照做,而且身為公務人員還知法犯法應該讓他受
         點處罰才是。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1.合理 勢力偏哪就往哪偏,所以紛紛用財力來影響政務官員的判斷讓局勢偏向對自己有利的那邊進而圖利自己的財團,
       所以也應該受到懲罰!
作者: lanpaladinlan    時間: 2009-9-25 14:2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jojochan57    時間: 2009-9-25 15:01

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a:合理
   身為國家元首~本來就要為人名謀福利~結果中飽私囊,沒以身作則~反而利用職務之便成為
   國際笑話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a:合理
   人人常說,一個成功的男人背後有個默默付出的女人,結果現在演變成,一個國家元首的背後
   有個貪污的夫人
3.關於陳致中夫婦的判決部份?
a:不合理
   憑著第一家庭的光環,照理說做事情都要避嫌,更何況被用顯微鏡檢視,她們還可以大言不慚
   的推給吳淑珍,有種被輕判的感覺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a:不合理
   公務員應該重判,只要做錯都應重判,利用職務之便,行搬錢之實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a:不合理
   這些原本就是企業家的人,已經很有錢了,還要走偏門去弄更多的錢,不當得利應該不少
作者: jamesace    時間: 2009-9-25 22:48

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不合理,個人覺得還是有很多錢沒有給人民一個交代
且利用職務之便,居然私囊的這麼巨額的錢
這些都是老百姓辛苦的納稅錢,不是嗎??
今天以下的其他人,若不是因為阿扁是總統,會有這麼多弊端出現嗎?
我想阿扁還是要負起比較大的責任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不合理,從案子開始到最後,一點也沒覺得他對人民有虧欠
光這點就覺得做錯了事情,是否至少至少該像人民給個道歉
大家的辛苦錢不是拿來給她們享受的

3.關於陳致中夫婦的判決部份?
合理與否我想只有他們自己知道,如果今天他們真的完全不知道母親的所作所為
或許判決是合理的,如果今天他們真的把責任全部推給母親,我想不但不合理,而且還很不孝,一家人敢作敢當不是嗎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合理,我想公家機關,在底下做事情的最為難,或許當時他們只是因為上面這樣說照做
但是畢竟是不合法的事情,我想應該還是要負起責任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不合理,家族已經很有錢了,還要來增加貧富差距嗎?
這種商人吃人不吐骨頭,其實說來他們當初的目的都達成了
金控合併等事情都已經成為既定事實
她們現在被判刑了,當初他們要的其實都得到了,實在很不公平
作者: ss錢錢ss    時間: 2009-9-26 00:56

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1合理>>>貴為一國的領秀外加台大法律系畢業還來知法犯法浮報國務機要費演唱會門票,罰單,洗車費,你家的水電費,尿布錢都要我們小老百姓幫你出,國外查到14億國內7億外家豪宅一堆以你總統薪資月入40萬*8年就算不吃不喝存的到有鬼.被查到後又不斷的說謊.假如南韓發生這種事決對不只1個無期徒刑爾以.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1合理>>>貴為總統夫人沒幫國人監都總統,反而跟阿扁一起A錢知法犯法,在官邸喬事情吃定我們這些小老百姓的血汗錢給妳們家買鑽石,珠寶.我想判無期徒行剛剛好爾以.

3.關於陳致中夫婦的判決部份?
2不合理>>這2位夫婦都是留美高等學力,不會不知洗錢是重罪而且回國後又不跟特偵組配合辦案交待海外14億的流向,才判他們2年爾以實在太輕了.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1合理>>>這2位後來都有跟特偵組配合所以有被減輕刑責我覺得可以接受.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2不合理>>這兩位都是高等份子不論學力,財力都是高人一等的竟然還走官邸後門提錢喬利益,我想這樣還被輕判是不太合理的.
作者: earchin    時間: 2009-9-26 07:50

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合理,身為總統不設法照顧人民,卻利用職權來享受榮華富貴,這種行為相當令人不齒,而且到限在還在利用支持者的忠心設法將行為合理化,道德心淪落至此真是讓人無法認同他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合理,仗持著總統夫人的身分虎假虎威,雖然身分上沒有任何的權利,但是影響力卻相當龐大,讓一些想走捷徑的人有機會可以達成目的
3.關於陳致中夫婦的判決部份?
不合理,雖然無法證明他們倆有牽涉洗錢,但是大家應該都看的出來他們倆知情而且參與,希望以後可以找到強力的證據讓他們倆判重刑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合理,雖然他們有可能聽命於總統的命令,但是也有收到一些回饋,而且案情爆發後認為自己不利才知悔改,這樣的判決合情合理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不合理,走後門的行為當然讓人不能接受,況且他們倆與第一家庭的私交算不錯,判決應該再重一點
作者: 阿里豬豬    時間: 2009-9-26 08:13

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合理 當初民進黨能執政的主要原因之一便是"掃蕩黑金",而陳先先卻利用政策以及各事件來中飽私囊,身為領導人而辜負民眾的期待,而不變的甩賴個性更讓我厭惡和心寒...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合理 夫唱婦隨,但更勝陳先生無所不用其極,A還要A更多,任何方法都用上(如禮券和國務機要以及金改),如此貪婪的個性讓我開了眼界。

3.關於陳致中夫婦的判決部份?
不合理 從最先佯稱全都不知道到他們主動提出認罪協商卻遲遲不肯配合,讓我感到虛情假意,且同為共犯應再加重罪行。但審判結果對黃小姐有"無趕盡殺絕"之意義,讓我覺得這方面合乎法外情。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不合理 只要涉及貪汙罪應都以重刑判之,因為他們所獲得的利益都是人民的"血汗錢"啊!另外陳小姐因轉為汙點證人
協助案情加速發展,但其所犯過的錯仍在,應判投入公益服務為宜。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不合理 自古商人便為利益而不斷以金錢打好關係,但若牽扯到政策,政策便會失去公平圖利奸小商人,個人認為屬間接的貪汙罪應亦以重刑判之
作者: jacob688    時間: 2009-9-26 10:00

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合理,身為總統又是個法律人,理當嚴謹守法,又標榜清廉形象,但是卻侵占人民的血汗錢,缺又這麼龐大的數字,還放任身邊的親朋好友為所欲為,這樣的行為簡直是對不起全國人民,處以重刑重罰,絕對合情合理。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合理,貴為第一夫人,沒有親民愛民,還利用各種管道關係,掌控國家建設土地買賣、賣官,更假借身體不好,騙取人民的同情憐憫,卻作出這樣洗錢收賄的事情,實屬不該!
3.關於陳致中夫婦的判決部份?
不合理,陳致中雖聽從母親指示進行洗錢工作,但是身為法律人,是非黑白難道還分不清楚?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其妻子亦從旁協助洗錢,且態度傲慢不知認錯,也應判處重罪。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合理,陳鎮慧最早轉為汙點證人,配合偵訊,更提供極重要的罪證,使扁案明朗化;馬永成、林德訓亦是如此,獲得減刑及無罪釋放理所當然。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不合理,均為高知識份子,利用家庭背景依靠以大量金錢換取董事寶座,私相授受,也應處以重刑,給予教訓。
作者: rywang    時間: 2009-9-26 10:01

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無期徒刑我覺得是應該的,總統為國家機器的根本,若從根本就有貪污的行為,上行下效..政府怎麼可能會有一番作為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這個我也覺得判決的適當,不然以後的總統夫人豈不是無法無天,成為合法的犯罪管道
3.關於陳致中夫婦的判決部份?
洗錢法的判決量刑我是不懂,但是沒有工作收入卻能有大筆財產.實在是太說不過去了,這樣叫一般百姓如何教育小孩從事正當的事業來賺取收入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我覺得判的蠻合理的,共犯結構是犯罪的可怕之處,一手遮天就是如此造成,當然也該負當然的責任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政治獻金應該加以修正,應該只能捐給政黨,並指明政黨轉與特定的人事,由政黨加以背書
不明財產更是公務人員與眷屬所不允許的,更須明定利益迴避原則

作者: ch5200m    時間: 2009-9-26 14:43

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合理 騙子扁身為中華民國總統,不為國為民為民服務,只會拼命A錢!關到死只是剛好而已!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合理~五十針打著殘障牌,血拼上館子精神百倍一開庭就軟趴趴~什麼毛病通通來了!
同樣給他關到死!!!
3.關於陳致中夫婦的判決部份?
不合理!關兩年出來就有金山銀山可以挖,天底下那有那麼便宜的事情!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合理!身為公務員,領國家的薪水,卻跟阿扁同流合污,表面上說沒拿錢,事實上有有沒有他們自己知道!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不合理!官商勾結謀取不法利益,應該從重量刑,以儆效尤!
作者: ptt1967    時間: 2009-9-26 18:2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necw    時間: 2009-9-26 23:06

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1合理>>>貴為一國的總統,還來知法犯法浮報國務機要費,所有的私人費用都要我們老百姓幫你出,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不要再想哪些有的沒的脫罪辦法,早日認罪吧!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1合理>>>貴為總統夫人沒盡到該有的角色,幫國人監督總統,維持自身的莊重,反而跟阿扁一起A錢知法犯法,您身上的珠寶或與讓妳成為焦點,但這都是你昧著良心而來的!無期徒刑剛剛好而已!

3.關於陳致中夫婦的判決部份?
2不合理>>實在是太輕了,當初一開始也是狡辯並沒有A錢!說自己並不清楚前從何來,他們都是留美碩士,難道是假的嗎?有笨到這種地步!沒想到法官只是輕判,如果給重一點或許阿扁就會怕到,以認罪換取他們的自由!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1合理>>>尤其陳鎮慧做了好幾年,結果一把被推的一乾二淨,且跟特偵組配合說明案情!所以有被減輕刑責我覺得可以接受.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2不合理>>兩位都是大家族的背景,財力都是高人一等的,沒想到為了更高的官,竟然還走官邸後門提錢喬利益,賺取更多的利益,這輩子花的完嗎?我想這樣還被輕判是不太合理的.
作者: hawaii    時間: 2009-9-27 01:22

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合理:陳前總統是一國之首,卻拿國家的錢拿來私用,且他為律師出身,卻知法犯法,現在卻使用各種行動來拖延時間、或是來交保,而且有點打悲情牌,讓支持他的深綠人民對他產生憐憫之心,而且貪污的錢又這麼多,判太輕真的說不過去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合理:本人覺得,這次的貪污案,絕大部分是吳夫人所主導,但陳錢總統一定是知情的,覺得很多款項的花費就很像一般婦女貪小便宜的心態,公家的錢可以拿來花就花,其心態不可取
3.關於陳致中夫婦的判決部份?
合理:這兩夫婦,應該不只是人頭這麼簡單,都說是母親所主導的話,卻也是他們在行動的,所以他們的確要付出代價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合理:這幾位算是底下幫忙做事下人的感覺,也算是親信,但做這些見不得人的事,我想他們自己也清楚是否犯罪,所以該罰的一定躲不掉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不合理,雖然在台灣的環境,政商關係本來就很複雜,政治獻金、還是黑金比比皆是,但他們偷吃卻沒擦乾淨,被抓到也沒話說了吧,他們所涉的案,判決我覺得有點過輕了點
作者: ea307    時間: 2009-9-27 05:57

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合理  身為國家元首因該是為國為民,國家和人民擺第一,但他卻是利字當,
         向<錢>看齊,人民是選他出來做事的,不是選他來A人民的血汗錢的,
         真是換了位子也換了腦袋說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合理  第一夫人本因當個沉默的女人,默默的在背後給先生支持,
         但他卻不甘只是那沉默的女人,更不知利益的迴避,甚至是國庫通家庫,成為幕後的掌權者
3.關於陳致中夫婦的判決部份?
不合理  判得太輕了,就算說不知他老爸老媽的錢到底從何而來,
            但仔細思考後不覺得金錢的額度實在與他們家所得相差甚遠不成比例嗎?還是只要有的花管他哪來的錢嗎?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合理     馬永成和林德訓雖然身為下屬,要指證老闆的不對是需要粉大的勇氣,但俗話說知錯能改善莫大焉啊,
            不但死不認錯還互踢皮球,真是無藥可救,若他們能像陳鎮慧那樣一開始就坦白或許就不會被判那麼重了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不合理   要是每個企業家都像他們一樣,只要走走後門就能得到想要的東西,以後誰還要正當的做生意啊,
             只要關個1.2年就出來,出來後又是一尾活龍,那大家誰都敢這樣做了嘛
作者: flaskdown    時間: 2009-9-27 19:00

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合理,錢匯到海外的戶頭,又說是要當建國基金,謊話連篇.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合理!總統夫人不應干涉政又沒有職權!怎麼可以插手呢~?

3.關於陳致中夫婦的判決部份?
合理!說被支配是可接受但都是成年人了!心不貪不可能!說不過去!!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陳鎮慧有時適的提出證據釐清案情,所以合理
馬永成林德訓,雖然是聽辦行事,但辦什麼事自己應也知道吧!
所以這樣的重判是有一點重!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商人利字當頭,方式真的不道德.
希望經這次事件後政商勾結謀利的事情能減少一點!
作者: bear488178    時間: 2009-9-27 22:23

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1.合理 陳水扁當初標榜清廉形象,總統上任時還曾經宣誓不得作違法的事,他是個律師理當嚴謹守法,
卻竟然公款私用,知法犯法,還放任身邊的親朋好友為所欲為,直是對不起當初對他有期望,相信他會清
廉持政投票給他的人。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1.合理 國家元首夫人應要正當做好自己的本分,扶持丈夫,而不是不知迴避利益內宮干政,還利用各種
管道關係貪污,掌控國家建設、涉及到許多土地買賣弊案、賣官,主導洗錢收賄,而且起訴後不知認錯,
到最後還是一點悔改之心都沒有,態度傲慢打著殘障悲情牌,利用自身殘缺來規避操弄法律,行為更是讓
人不恥,這樣的行為處以重刑重罰,絕對合情合理。

3.關於陳致中夫婦的判決部份?
2.不合理 我認為判太輕了,他們從頭到尾都一定是知情的,他們均為高知識份子,陳致中甚至還是雙法
律碩士,既然當人頭,哪有不知情的,但是一到事情曝光卻在媒體前放話,把自己塑造成從頭到尾都是被
操弄的角色,一點悔意都沒有,他們掩護犯罪協助洗錢,判這麼輕,關個幾年就能享榮華富貴,而且現在
還可以服公益勞動來折抵刑期,這樣的判決無法讓人心服口服。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1.合理 若沒有污點證人和他們互相對質,扁案根本辦不下去,沒有陳鎮慧轉汙點證人,使其隨身碟內的
證據公開,成為扁案的關鍵證據,才使扁案明朗化,讓扁家洗錢的內幕一一攤在陽光下,判決無罪還算合
理,至於馬永成,林德訓部分,他們利用其公務員職權,甘心替扁家國庫通家庫,領國家的薪水,卻跟阿
扁同流合污,知法犯法,讓他們受點處罰,為其不明事理的行為付出部分代價是很合理。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2.不合理 雖然在台灣的環境,政治獻金黑金政商關係,本來就很複雜,但他們倆均為高知識份子,背景
與財力是相當的雄厚,一個是為圖利,利用背景走偏門不當得利去弄更多的錢,一個是為買官,依靠大量
金錢去換取董事寶座,私相授受,官商勾結謀取不法利益此風不可長,為免往後還會有這樣子的類似事件
發生,二人的判決我覺得應該更重一點,讓社會大眾有所警惕。
作者: 蔡一刀    時間: 2009-9-28 08:53

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  合理 )  國務機要費雖是總統最特別的特別費    但虛報實銷本就違反行政為則   更別提錢還放進自家子女口袋
               試圖將過失責任全推給太太  無法卸責 更有違做人最基本的道德  有罪是合理的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 合理 ) 不論收受的是何人何單位或何財團的錢  一旦放入自家口袋 就是有罪   並收集各種發票協助阿扁合銷國務
             機要費  已違法  更別提合銷內容多是自家人消費  有罪是合理的

3.關於陳志忠夫婦的判決部份?
( 合理 ) ??怎麼會合理  個人覺的是因為在法律攻防上的問題  將責任全推給父母  技術上來說是合理
              但給大家的觀感非常差  身為第一家庭的小孩 壓力大責任重 也不可因母親的要求 而協助任何違法的事
              只可惜 檢方提不出更強有力的證具 否則會判的更重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 合理 )  從不認罪到指證  法律本就會給於重輕量刑的機會 這個部分 合理也是沒問題 但到底實話吐出來多少
              也只有當事人知道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 不合理 )   法院應要修法 否則很難將這一類型案件致罪 修法又是一門學問 我想這類案情 不單單只會發生在它們身上
                   但錢才是真的 要是修了   執政者的金主將全面消失  我想是不可能會修法  財團與政府本就是相連互動
                   沒有合不合理  只有誰運氣好不好而已   他們只是運氣不好  < 個人想法>
                  能叛重一點當然是最好了
作者: lon1108    時間: 2009-9-28 11:41

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合理:身為總統怎麼能知法犯法,這樣做是給人民不好的示範.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合理:成為總統夫人不能用權位讓自己獲得利益.
3.關於陳致中夫婦的判決部份?
合理:沒有工作還能雍有財富,這個對於百姓生活在水生火熱簡直是天堂與地獄.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合理:本來應該勇敢站出來指證,而不是繼續互推責任,讓犯錯的人一直繼續犯錯下去,這樣是不合理的.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合理:如果可以用錢拿買取官位,這樣真的讓人覺得很可惡,努力工作的人都是為了養家活口,而那些身為高知識分子的人卻在玩弄政治,真是太了不起.
作者: K.JASON    時間: 2009-9-28 15:36

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不合理 不是判得重不重的問題,而是定罪證據仍未齊全,反而落人口實,如果真有其事,應加重其刑,並家產充公,以立司法之威。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合理 以最嚴厲的標準來定罪,相信公眾皆會信服,尤其身為第一夫人,竟貪得無厭,到處開後門收受不當款項,該當何罪。

3.關於陳致中夫婦的判決部份?
   不合理 該重不重,該輕不輕,其涉案程度應該不淺,同一家人,許多事必定有相互商量討論,判決可以再加重一些。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不合理 即使是受人指使,但我不相信其不知所為是否合情合法,適當的刑責,可以減少政府裡狼狽為奸的情況,別以為不是主謀就沒事。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合理 首先,必須釐清該款項的名目,如果只是一般的政治獻金,那可不必大費周張的搞,但若是為了私人利益的交換,收賄者有罪,行賄者怎能無相關連。
作者: Bluewave051    時間: 2009-9-28 15:51

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合理. 貴為國家元首, 帶頭做出如此行為, 不僅傷害人民對國家政府的信心, 更涉而影響國家在世界的形象.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合理. 貴為國母, 卻仰仗權勢來斂財, 中飽私囊. 讓人感嘆真是換了一個位置就換了一個腦袋....

3.關於陳致中夫婦的判決部份?
不合理. 相信他們涉案的程度應該更深. 以一個高知識的成年人, 哪有可能會認為父母親來擺佈. 相信一定是本身的關進人物. 而不是僅是他們口中所稱的棋子而已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合理 因為後續配合偵查合作度高 且有心悔改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不合理 為商最奸 若僅僅是輕判 如何來讓大家有所警惕 而不敢為非作歹 走後門來圖自己的利益
作者: javin0616    時間: 2009-9-28 19:05

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合理..身為中華民國的總統 還之法犯法 最加一等 A的錢全都是我門老百姓的錢 在法庭上還大言不慚 真
            不知道他還有沒有羞恥心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合理...身為第一夫人 死要錢的 跟陳水扁狼狽為奸 所有的事情 我猜應該都是吳淑珍的意思 人都已經不    能走了 還要那麼多錢作什麼

3.關於陳致中夫婦的判決部份?
  合理..雖然她們也有犯罪的事實.但是她們只是在執行自己父母的意思.雖然明明知道那是不對的.但是是自己父母 又能說什麼呢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馬..林不合理..嚴格來說 他也只是陳水扁的一科旗子而已 為了想保住自己的地位 上司說的話能不聽的嗎?這樣判有點過重了
  陳.合理 他也只是陳水扁的秘書 願意轉作汙點證人 指控犯罪的人 法律本來就該給他一個機會 畢竟他並不是主謀 只是上屬跟下屬的關係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合理..身為企業的高層 為了自己合公司的利益而勾結 破壞整各的遊戲規則 到頭來 受害的是誰呢 還是我門這些小老百姓而已
作者: nrk123    時間: 2009-9-28 20:43

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1合理  反正最重也是無期徒刑   所犯的罪以法律的角度也不可能判死刑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1合理 判決無期無法發監執行就不合理 無所不貪竟然不必受法律實質的制裁

   想當年黃任中只是節税身處重病她老公就說人裝死結果兩夫妻無病裝病

3.關於陳致中夫婦的判決部份?

  2不合理 核心主謀的共犯也是最大的受益者知法玩法更是資金洗錢的操盤手如此的輕判
    任何都不會贊同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1合理 馬永成林德訓平時跟著吃香喝辣在壯年時期受此刑責也算受到應有的懲罰
   
        陳鎮慧的免刑判決很贊同 對於一家子是犯罪高手沒有汙點證人的指證
        
        很難短時間扣住他們 搞不好讓他們溜出國外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1合理 一個蠻配合調查  一個嬌嬌女被關想必終身難忘   沒什意見  沒有收錢的人
        他們也無法犯罪
作者: water0421    時間: 2009-9-28 22:31     標題: 回復 1# 徐如疾風 的帖子

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合理~~別人做過ㄉ事沒被判刑並不代表它一定是對ㄉ~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合理~~惡意ㄉ操弄權力
3.關於陳致中夫婦的判決部份?
  合理~~~~過度ㄉ孝順~~~是愚孝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合理~~~~不反抗上司只是為了活下去但是也要想想日後ㄉ人怎樣看待你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合理~~~~政治ㄉ權力固然有它好用之處~但確也是企業家最不可觸碰ㄉ領域

意見~
        隨然我同意所有ㄉ判決但是我也覺得是否有滿們被抄斬ㄉ感覺,或許有其他ㄉ方式
來讓他們知道自己所犯下ㄉ過錯~而不是一種近乎死刑ㄉ方式來對待一家人
作者: 屏東洋仔    時間: 2009-9-29 13:26

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合理 身為國家的元首既然利用職務去詐取國務機要費 事情爆發又煽動民眾干擾辦案
而且陳水扁又是律師出身之法犯法 但有一點不合理扁的罰金理應比珍高因為他是這個犯罪集團的首腦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合理 吳淑珍身為第一夫人結果利用身份跟財團恐嚇勒索金錢 又利用身體不適連續18次未出庭然後還跑去百貨公司逛這明顯有藐視法庭的嫌疑 而且又利用第一夫人身份買官賣官
3.關於陳致中夫婦的判決部份?
不合理 法官不應該對他們仁慈為何黃睿靚可以重金來換取緩刑 如果真的要這樣那陳致中理應照辦 而且這兩個夫婦是洗錢案的操盤手罪應該一樣 所以黃睿靚不能以重金換取緩刑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合理 馬永成林德訓這兩個人的刑度也讓他們得到應有的處罰 不合理陳鎮慧部分雖轉為汙點證人但這是個犯罪集團就算誠實的說出來也應該得到的是輕判而不是無罪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不合理 利用金錢行賄走後門而得到利益 他們的得到的絕對更多所以判的太輕應該加重其刑

[ 本帖最後由 屏東洋仔 於 2009-9-29 13:28 編輯 ]
作者: p750510    時間: 2009-9-29 21:38

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合理,因為他自己身為總統、也學過法律,但是卻做了法律上不允許的事情,所以這樣的判決這樣並不為過。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合理,因為她只是個總統夫人,要嘛就勸丈夫清廉,再不就是不干政,怎能用權勢來胡作非為呢。
3.關於陳致中夫婦的判決部份?
不合理,感覺判的有點輕,他們是在外國讀過書的高級知識份子,知法又犯法,要是海外的錢沒還回來。他們關一天1個普通的老百姓可能要辛苦的工作好幾年,感覺他們的一天太有價值了......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陳鎮慧跳出來轉做汙點證人但是卻無罪這個不合理,那麼每個人都做壞事再跳出來當汙點證人不就都沒罪嗎?
馬永成、林德訓身為公務人員這部分的判決我覺得合理!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不合理,感覺判得太輕了,他們所犯的是行賄官員耶!應當付出相關的法律責任才是。
作者: 黃色檸檬    時間: 2009-9-30 00:37

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合理~前為律師後為國家元首知法犯法~判決很合理~要上訴應先等錢匯回台灣再說~
景氣這麼差~獨善其身而不體恤老百姓的辛苦~以民為主的社會這真的罪大惡極!!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合理~不協助處理國事反而忙於洗錢~貴於第一夫人還指導兒女洗錢~判決和陳水扁相同實屬應當!!

3.關於陳致中夫婦的判決部份?
不合理~全家皆為高知識份子卻一再從事洗錢之不法行為~至今仍然藉口百出謊言百出~錢還沒匯回
台灣還可以四處晃~都把罪則推給即使判刑也可在外就醫的母親實在大不孝~這跟社會弒親的案件有何不同~所以此判決覺得太輕了!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不合理~左右手及帳房怎不知洗錢行為~還助奏為孼幫忙作假帳~不可為竞而為~知法犯法雖有作證和自清~但判決還是覺得輕了點!!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不合理~大型企業家竞用如此卑劣手段獲取更大利益~造成社會不良的示範~同為一丘之貉豈可輕判~
作者: davidyah8033    時間: 2009-9-30 02:24

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合理,身為國家元首,被人民所以信賴,應該要用最高的道德標準來約束自己,而不是放縱自己的私慾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合理,作為總統夫人,不應該利用身分之便現別人收取賄賂,更不應該讓日常生活的許多費用叫全民來買單

3.關於陳致中夫婦的判決部份?
合理,因為是國家元首的兒子反而蒙蔽了他的眼睛,也許有許多的事是他們身不由己的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不合理,作為公務員,有許多的事是上司說了算阿,在一開始不了解時踏入,到了解情況時也許已經脫不了身了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合理,因為他們並沒有明顯對價事實,但是做偽證是罪證確鑿的事情還是應該罰
作者: alarm21    時間: 2009-9-30 11:21

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合理,民主選舉的總統是來為民服務的,且當初民進黨選舉時是標榜清廉 , 所以才會政黨輪替 ,而現在因為自己及家人的荷包跟企業利益掛勾,所以法官嚴懲(還貪那麼大) ,加重刑罰是合情合理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合理,總統夫人就因該做好自己的本分,而不是內宮干政,一手收紅包,一手大開方便之門.且她是幕後操盤者所以法官嚴懲,加重刑罰是合情合理 , 不要以為他是殘障人士就可以判輕.

3.關於陳致中夫婦的判決部份?
不合理,他們是從頭到尾都在掩護犯罪,協助洗錢,判這麼輕,而且現在可以服公益勞動來折抵刑期 , 這種判決我都寧願去蹲個1、2年然後有2、3億可花 , 多好阿
       所以我認為基本上對他們夫婦沒有起到處罰的作用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合理.陳鎮慧適時的提供證據成為全案的突破關鍵點,馬永成林德訓的部分法官所裁量的刑期20和16年處分 , 這部分法官的判決是可以接受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不合理,因為陳敏薰是買大華證劵董事長的位子,辜仲諒是有利益輸送的關係,一個是買官一各是圖利,他們行賄買官還強調是政治獻金,賄選本來就不對,況且牽涉到國家元首,所以應該加重判決。
作者: t9410240    時間: 2009-9-30 13:32

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2.不合理  個人覺得還是有很疑點沒有給人民一個交代,國家元首怎可做出這種將國務機要費機密費挪為私人支出,重懲是一定的。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1.合理  國家元首夫人應要扶持丈夫不可違非作歹,還以權勢來壓有錢人,所以應重懲。

3.關於陳致中夫婦的判決部份?
2.不合理  我認為判太輕,他們都是高級知識份子應要勸導雙親不可知法犯法並共同掩飾雙親來洗錢,應該加重刑期。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2.不合理  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是上級要求利用職位侵占公務財務時,不可以知法犯法, 應判有期徒刑並加重其刑二分之一處分。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1.合理  要有追加交付賄賂案部分及起訴部分,而利用職權機會,來讓自己作為去影響承辦公務員之作為,並且圖利自己或他人,應重判並加重其刑二分之一處分。


[ 本帖最後由 t9410240 於 2009-9-30 13:37 編輯 ]
作者: amper001    時間: 2009-9-30 22:21

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Ans : 1.合理, 一國之君本應為民服務,怎可貪圖個人利益,況且在位期間也沒多大的貢獻,不會為國民利益優先,反過來說,如果在位期間如果真有大的政績,即使此類事件爆發,我想應該也可得到人民的信任。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Ans : 1.合理, 身為總統夫人,竟以名譽之便行使個人之利,完全沒有德行可言,事發之後還言直氣狀,真是沒道德心。
3.關於陳致中夫婦的判決部份?
Ans : 2.不合理, 他們刻意不配合辦案,故意想撇清關係,這種判決太輕了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Ans : 1.合理, 陳也許最後是良心發現而轉為汅點証人,至少也把事情真相說出,這至少還可接受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Ans : 1.合理, 商人本來就是以利益為主,他們可能只是剛好被斗出來,也許還有許多不為人知的事,至少他們也受了一點教訓
作者: 貪狼    時間: 2009-9-30 23:43

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合理,身為國家元首怎可將國家的錢做為已用,因為就算他不要貪污的話光靠總統禮遇條例他一家人還是過的舒舒服服,更何況已經做兩任了怎能如此變本加厲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合理, 她貴為總統夫人應該多投入與公益有關的活動,怎麼能因為自己對總統的影響力來干預國家事務

3.關於陳致中夫婦的判決部份?
不合理,一開始回國後兩人就在機場大門演戲,到現在也沒有認錯的態度,又是受過高等教育的人知法犯法怎麼可以如此輕判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合理.陳鎮慧對於扁案貢獻很多,而且她也沒有獲得任何金錢,至於馬林兩人則是一路想拖罪又不承認犯行,重罰應該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不合理,這兩人也是用了不合法的途徑來獲得個人財富,也是買董事後來獲得更多資源所以應該判重點才能是。
作者: alexc1    時間: 2009-10-1 13:21

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合理  身為一國的總統..知法犯法..什麼事都不知道..全部推給老婆..讓我無法接受..把百姓當傻子在耍..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合理  她應該要加重處分..利用身體的殘疾.不配合出庭偵查..把法律當什麼..
3.關於陳致中夫婦的判決部份?
不合理  感覺判太輕了..應該要加重其罪責..而且把罪過推到母親身上..真是不孝..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合理  後來都有跟特偵組配合..所以減輕刑責我覺得可以接受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不合理  辜仲諒我可以接受..因為他後來有跟特偵組配合..陳敏薰應該加重.因為後來他推翻供詞.

[ 本帖最後由 alexc1 於 2009-10-1 13:27 編輯 ]
作者: janiceyou    時間: 2009-10-2 11:26

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合理,這是一個歷史的記錄,警告台灣還是有司法的,不要以為位高就可一手遮天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合理,雖然我們應該體諒殘障人士,但她真的是人殘心不殘,貪心的程度真是無人能比
3.關於陳致中夫婦的判決部份?
不合理,雖然表面上是配合調查,一切都是娘親的操控,但個人認為又不是白痴阿斗,怎麼可能任人擺佈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合理,呷人頭路很難不低頭,這是我可以體諒的地方,人很難不為五斗米折腰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合理,要不是辜陳配合,也很難將扁家定罰,可抵其過錯
作者: fanduck    時間: 2009-10-3 14:01

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1合理 貴為一國的領秀外加台大法律系畢業還來知法犯法浮報國務機要費演唱會門票,罰單,洗車費,你家的水電費,尿布
            錢都要我們小老百姓幫你出,國外查到14億國內7億外家豪宅一堆以你總統薪資月入40萬*8年就算不吃
            不喝存的到有鬼.被查到後又不斷的說謊.假如南韓發生這種事決對不只1個無期徒刑而以。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1.合理 國家元首夫人應要正當扶持丈夫怎跟違非作歹呢還以權勢來押人,所以得重懲才行。

3.關於陳致中夫婦的判決部份?
2.不合理 夫妻都是高級知識份子,陳致中更是有法律學識知識份子,把自己塑造成從頭到尾都是被操弄的角色,好
                讓自己全身而退,當兵時開著進口高級轎車上下班,連吃個飯都上高等級的,過著優渥的生活,一到事情
                曝光在媒體前放話,讓別人感覺好像真的很委屈捏,好像你是受害者。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2.不合理 是陳鎮慧部分是公務員又連續利用職位侵占公務財務即使是上級要求也不可以 最少判有期徒刑 馬永成林德
                訓部分處分可以。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2.不合理 只要是賄絡相關公務員就必須付出相關法律責任,更何況是面對第一家庭,陳敏薰雖已判刑卻未免過於輕
                放,而辜仲諒的狀況更是讓人匪夷所思。
作者: 愛國同心會    時間: 2009-10-3 14:13

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合理
本想評不合理,畢竟利用九五之尊行污錢之實,這種莫大的罪行判他無期都嫌便宜他了,要是在早期的年代,貪官污吏早都拖去槍決了,豈能苟活至今?但念在當今之世人權意識高漲,廢除死刑乃不得不然的趨勢,所以也只能勉強同意無期徒刑是合理的判決了......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合理
第一夫人理當母儀天下,但我們看到的卻是珠光寶氣、高高在上的嘴臉,如果這是靠自己努力賺來的,當然沒問題,但是使用不正當的手段,利用第一夫人的位子上下其手,當然要以重刑處置,方能還百姓公道,再合理不過了。


3.關於陳致中夫婦的判決部份?
不合理
年紀輕輕不事生產、一身名牌,吃要吃好的、用要用好的,又是扁案的最大受益人,坐擁龐大犯罪利益,卻只以不痛不癢的輕刑處理,焉能服天下?不合理之至!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合理
這批家臣在扁家的淫威之下,選擇愚忠事主,不敢大義滅親,本該與其主子同罪,但念在畢竟沒分享到犯罪所得的利益,只是為人作嫁,罪行稍輕,如此判決尚稱合理。尤其陳鎮慧部分,最後選擇棄案投明,給予從輕發落自然有其必要,如此才能鼓勵更多知道真相的人站出來,讓核心犯罪者無所遁形,故評定為合理當無疑義。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不合理
阿扁時代政商勾結的黑暗面可從此二位身上徹底反映而出,行賄國家最高統治者以達個人利益,罪行固非十惡不赦,然就本案對國家人民所造成的重大影響而觀之,予以輕判實難使天下人盡服,仍應加重刑度,方能予老百姓一個充分交待...

作者: jeter1110    時間: 2009-10-4 00:22

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A:合理..但個人覺得判得太輕!! 願受國家最嚴厲之制裁.是他自己宣示過的!!除了無期徒刑外..罰款部分太少!!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A:合理..敗壞官箴!!為公務人員家屬..卻不知自重..以權索財.吃相更是難看..如無法發監執行..應另加罰則!!
3.關於陳志忠夫婦的判決部份?
A:合理..身為子女..明知財產來源..卻不斷扯謊..脫罪..覺得不應該給他機會..在判重一點會更好!!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A:合理..陳小姐轉任污點證人..使事件能水落石出..判決合理
               二位辦公室主任..非但不知悔改..仍持續教唆湮滅相關事證..同為貪污共犯...二十年不過是剛好!!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A:不合理...明明走的是後門..送的錢明顯有對價關係....此例不可開...理應給予嚴厲制裁!!
作者: kazuyn    時間: 2009-10-4 15:56

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2.不合理 罰金應該要更多,至少把不法所得全吐出來再關,如果吐不出來關再久也沒用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2.不合理 身為元首夫人不做好本份還干涉政策,至少先關再說不要在乎身體是否有問題,至少讓她在牢中反省

3.關於陳致中夫婦的判決部份?
1.合理 不確定是否是受別人而造成,但該罰的也罰了,看後續是否新一步發展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1.合理 是陳鎮慧馬永成林德訓部分是公務員且因為上級而造成,在身不由己的情況下是說的過去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1.合理 因為利用職權機會用自己作為而影響決策,而圖利自己所以判決合理
作者: fun931    時間: 2009-10-4 18:02     標題: 回復 1# 徐如疾風 的帖子

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不合理,個人覺得還是有很多錢沒有給人民一個交代?還有到底那些錢能不能追回來沒人敢保證!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更不合理,它老是杖著它的身體有殘缺一副誰敢關老娘!我覺得不要只判刑要真的給它執行百姓才會服
3.關於陳致中夫婦的判決部份?
這對夫妻真的是極盡享受最後只判那麼輕!更是超級奇怪的不合理!!!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合理這兩位都有跟特偵組配合所以有被減輕刑責我認為可以接受~必竟這兩為還有慚愧心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合理勢力偏那就往那~這是典型的奸商!必竟他們都是以錢為目標誰有權就挺誰因為可以錢滾錢
作者: D.D.    時間: 2009-10-4 18:38

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完全合理  身為一國之尊  是何等榮譽   卻不知為國家謀福利  竟還國庫通家庫  忝不知恥  判其死刑亦不足惜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合理   第一夫人乃輔佐國家元首使國家更好  吳淑珍卻是金控個個是金庫  

要多少有多少!!  身障又如何?  身障就可以胡作非為嗎?  


3.關於陳致中夫婦的判決部份?

不合理  極其不合理的判決  由始至終沒一句是真話  狡兔有三窟  陳家應該有十窟以上  每一窟都被餵得飽飽的  

關個二年  榮華富貴享用不盡  此就是高級知識份子完全尊重母親的結果  叫我們平凡老百姓怎能心服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不合理  同樣是幕僚跟白手套  只因為是汙點證人就可以免刑嗎?  況且轉汙點證人是在證據被抓到之後的事  刑期卻有天壤之別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不合理  政商勾結乃國家最大弊案  為何還是有商界人士寧拿自己公司利益而斷送公司股東前途  

食髓知味之下  餵飽了陳家也餵飽了辜仲諒陳敏薰  輕判實不合理

作者: 今之古人    時間: 2009-10-4 18:59

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合理,A走國庫大量金錢,敗光國家老本,罪大惡極。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合理,穿金戴銀,揮霍老百姓的血汗錢,惡形惡狀。
3.關於陳致中夫婦的判決部份?
不合理,所得龐大,判刑過輕,不符合社會正義。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合理,不願協助司法調查的判重刑,願意協助並轉為污點證人的輕輕放下,各得其所,合理。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合理,並非扁案首謀,也未身負公務員責任,判決合情合理。
作者: 痴漢中出狂    時間: 2009-10-4 19:25

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不合理
以元首的身分犯下如此滔天大罪,應該處以極刑,況且目前刑法法典中仍有死刑,並未規定不能判死刑,所以關於陳水扁的判決我認為不合理。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不合理
與阿扁同為貪污案首腦,我既認為阿扁應判死刑,則吳淑珍沒有理由只判無期,何況判了無期以吳淑珍的身體狀況又不適合入監,不如判死刑以儆效尤。
3.關於陳致中夫婦的判決部份?
不合理
陳致中夫婦犯行非輕,且惡性重大,怎麼可輕判了事?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不合理
三人都是扁案重要的幫凶,就算其中有人做了污點證人,也不該輕判,與社會期待嚴重偏離。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合理
如果阿扁夫婦不起心動念,無論他們再怎麼行賄,也不會有這起貪污案件的爆發,關鍵不在他們,所以判決是合理的。
作者: fuckeverygirl    時間: 2009-10-4 19:37

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合理:王子犯法尚且與庶人同罪,何況知法犯法?當然要罪加一等!判決合理!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合理:不知協助夫婿關心弱勢,反而汲汲於斂財聚財,當然判的好!

3.關於陳致中夫婦的判決部份?
不合理:錢既沒匯回,又可以坐等這麼大的犯罪所得,判決的太輕、太輕了!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不合理:不知阻止這場污錢惡行,反而還加以幫助,就算裝無辜也不能掩飾罪行!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不合理:不知好好經營本業,竟然還參與犯案,對他們這樣的判決不嫌太輕?不合理!
作者: rapeyou    時間: 2009-10-4 20:46

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A:合理-現在所能判的刑度最重也只有無期徒刑了,個人認為這個判決算合理了啦!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A:合理-貪國家的錢,素行不良,判重刑剛好而已。
3.關於陳致忠夫婦的判決部份?
A:合理-身為高知識分子,面對父母貪污舞弊,非但不加以規勸,反而還摻一腳,不孝且兼可惡!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A:合理-陳鎮慧棄暗投明,讓真相水落石出,確實該給她點機會,至於其他兩位助紂為虐,判重刑也是剛好而已。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A:不合理-利用政商人脈貪圖私利,又腐化政府部門,應該從重量刑。
作者: palacan    時間: 2009-10-4 21:09

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合理 總統的職位是什麼的?不就是為民謀福利嗎?但是阿扁身為總統為人民謀了什麼福利!他謀的是他個人一家的福利!關他終身當然是合理的。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合理 本來念在他殘障,還蠻同情他的,想不到真相一掀開,卻令人慘不忍睹,大失第一夫人身份,判的好!
3.關於陳致中夫婦的判決部份?
不合理 關個一、兩年出來就能擁有好幾億,這世上哪能有這麼好的事,應該重重的判!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合理 領國家錢就該為人民做事,不是為阿扁做事,這部份判決覺得算合情合理。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不合理 官商勾結耶?這種判決通嗎?是不是鼓勵其它商業大亨也來心存僥倖咧?判的太不合理了!
作者: kl500211    時間: 2009-10-5 10:56

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合理 因為身為國家元首對於國家法律就做了最壞的示範,尤其他本身為律師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合理  為了保護不法所得 態度毫無改變 身為一國之元首夫人坐擁不法財富 卻視為理所當然至今不知悔改
3.關於陳致中夫婦的判決部份?
不合理 陳致中夫婦常年享用不法所得 ,無正當行業卻享盡千萬財富 尤其他也是讀法律的,知法犯法 , 判決太輕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合理   馬永成林德訓的部分法官所裁量的刑期20和16年處分是還算合理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不合理 辜仲諒私下匯款給扁家影響金融改革 , 陳敏薰1000萬元行賄買官取得董事長職位 , 是不是每個人都可以用錢買官
作者: drc6ftv7    時間: 2009-10-5 15:42

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合理,出來當總統應該是為民服務,不應該趁職務之便找法律漏洞A錢。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合理,總統夫人應該更要遵守法律,而不是靠特權到處花錢。
3.關於陳致中夫婦的判決部份?
不合理,身為子女更應該要注重父母是否有知法犯法的行為,不是同流合污(錢)。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合理,身為下屬收人家新水只能照上位者的指令行事,而且還是總統家的命令,應該沒人敢反抗吧,至少知道自己有做錯有悔過之心,配合警方進行偵辦。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不合理,用錢賄絡政府官員,這件事本身就已經違法了,而且走後門能得更多的利益,只能說,黑錢搶很大。
作者: YAMAUCHII    時間: 2009-10-5 17:43

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不合理
涉及到國家機密 不應該用這樣的方法審判 雖然表面上說是貪污 可是還是有很多機密文件未公開  如果是從政治獻金來看 也有點不太合乎情理 但是以洗錢手法來看 真的讓人民很心痛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不合理
感覺上她只是代罪的羔羊 一個總統夫人真的有辦法一手遮天嗎(這麼說 馬夫人權力也有這麼大嗎) 假如陳水扁真的貪污 全部推給夫人 當作政治獻金 這才叫高明

3.關於陳致中夫婦的判決部份?
不合理
感覺上 當初他們只是從政治獻金的角度被拿來當人頭 所以答應 到底是不是貪污所得 一定不清楚 因為政治獻金 也是不能說的秘密啊 只能說人頭也是有罪 罰金的話...真的有點離譜 天價罰金只會讓人民更不信任法律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合理
先不管扁家到底是不是貪污 光從協助就應該受到應有的處分 至於判決輕或重只能說尊重司法 可是...哀 作了一堆讓人民無法信服 想挽救還要多多努力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不合理
一個本身就因該有罪了還逍遙法外 一個是企業家的經營手法被判刑 12次金改到底是對是錯呢? 不能解讀成政黨輪替的結果吧
作者: ltd86577094    時間: 2009-10-5 19:47

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合理   但還有空間可加碼!身為一國之君,且由地方至中央,一路挾帶著豐富的民意基礎而進入總統府~

今...所作所為如何面對成千上萬寄予重託的選民,期盼政黨輪替後的政治改革!台灣之子更提升為
台灣之恥!  對國家於國際上的形象  對所屬政黨及全國百姓如何交代!  知法犯法, 這種行為是國法所不容許
更為全民所唾棄!  理應殺雞敬猴   並樹立政治人物操守典範~~~不得特赦~~~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合理  身為第一夫人理應協助元首輔政, 然竟變質產生開國以來首位傀儡總統!  慈禧太后出現, 垂簾聽政事小
第一夫人卻直接跑到第一線  統籌財務如何輸送至自己金庫事大  夫妻合作無間, 攜手共進, 理應判決~~同期~同牢~
~~相互扶持終身!



3.關於陳致中夫婦的判決部份?

不合理  父子皆為律師出身, 理應更了解如何避免涉入違法情事, 而今 父子,母子 同流合污, 更印證古人名言
有其父母必有其子女!
確實輕判了!! 兩年後又是一條龍, 貪污來的財富集於一身, 故應判個十年或二十年並追回洗出去的黑錢,
設立一個~~還願基金會~~會長~陳水扁!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不合理  身為元首幕僚首長及幕僚! 掌管一切事務, 大權在握, 違非作歹, 主犯的推手, 雖所掌職權限不同,
但於犯罪過程中, 乃效忠於主子貪污行為, 乃屬於共犯結構, 不能輕判以為借鏡,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不合理  以不正當的手段操弄為己的利益, 皆為不法所得, 姑不論情節份量大小, 心態基本上已偏離正當性,
官商勾結, 利益輸送, 買官, 賣官層出不窮, 與第一家庭掛勾利用權勢取得不當利益, 刑責不夠明理,  難服大眾!
作者: 帕奇    時間: 2009-10-5 21:37

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 合理,身為一國元首,而且還是第一次政黨輪替後由民眾民選出來的總統,所代表的是希望擺脫從前舊有政府的黑金.貪污陋習,但是現在居然把"國庫"通"家庫",並且還公開地在電視上表示受到司法不公平的對待及政治迫害,不承認自己所犯下最行,所以法官從重量刑是合理的。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 合理,身為第一元首夫人大開"後門",利用自己特殊身份要脅各大企業家,拿取不當的利益,並干涉到許多國家公共工程弊案,加重刑責是絕對合理的。

3.關於陳致中夫婦的判決部份?
=.不合理,陳致中是讀法律的,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難道他不知道嗎 ? 更何況身為第一家庭的一份子愈是要做全民的表率,從案發到現在看不出陳致中夫婦有任何悔改之心,所以應該更要加重刑罰才對。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 不合理,陳鎮慧的部分判決太重,他願意轉為汙點證人,指證犯罪事項,表示他還是有著一顆向善改過的心,每個人總是有犯過錯的時候,當她勇於認錯時,何不給他一次改過向善的機會.......
馬永成.林德訓部分,則全因受到上級長官指示而身不由己,這樣的判決還算合理。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 不合理,他們2人雖因迫於當時政局不由得行賄,但是背後仍是因為更大的利益,而且這次案情所涉及的層面是社會大眾所注目的焦點,關係著整個國家的司法肅貪的重要性,所以這2人應該要被起訴才對。

[ 本帖最後由 帕奇 於 2009-10-5 21:41 編輯 ]
作者: 小V    時間: 2009-10-5 21:45

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合理  身為國家之首   當以國家利益為利益  而陳前總統卻將國務機要費當私用  實不可恕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合理   身為第一夫人  左手做外交  右手作內賊   以金控財團為利益中心  罪無可逭   

  


3.關於陳致中夫婦的判決部份?

不合理  律師學位的陳致中  完全不懂得利益迴避  還強辯稱完全尊重母親的任何決定  不知反省  

然而確是在關個二年之後   盡享一切富貴   這就是我們的法律嗎??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合理   在法律上汙點證人確實是可以享有免刑之責  但是相信她的內心一定也不好受   而馬永成林德訓乃一人之下

無能堅守崗位  貪贓枉法  真令大眾失望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合理   政商政商  政與商自古以來焦不離孟孟不離焦的  實非法律所能控制  殺雞儆猴之意乃大於實質之刑罰

作者: tim6417752    時間: 2009-10-5 23:41

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合理 身為一國元首,還所代表的一整個國家,居然把國務機要費拿為己用,自己也是律師,知法犯法,法官從重量刑是合理的。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合理,身為總統夫人確利用自己特殊的身分,拿取不當的現金,干涉到許多案件,加重刑責是OK的。

3.關於陳致中夫婦的判決部份?
不合理,陳致中夫婦他們不可能不知自己父母在做什麼吧,他自己也是讀法律的,知法犯法,難道就像他說的,只是當人頭這麼簡單嗎?   我覺得要加重刑罰,這樣的判決太輕了。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不合理,陳鎮慧的部分判決太輕,雖然說轉為汙點證人,指證犯罪事項,但是這些都是被揭穿之後需要證據才轉為汙點證人,況且她也有犯罪之實,多少應給些懲罰,不然這樣以後大家都轉為汙點證人不就可以從輕量刑了嗎?
馬永成.林德訓部分,他們身為公務人員,這樣的判決還算OK。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不合理,雖說他們2人是行賄者,但是所圖的利益更大都是我們看不到的,應該沒有人會笨捯拿錢去給別人花吧!選舉發生賄選事件早就已經觸犯法律了,況且這次的案情所接觸的層面很高,都是有頭有臉的高層人物,並不是普通的行賄,所以這2人應該要被起訴家判重刑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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