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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社會現象] 鄰女叫床太銷魂 直闖性侵 [打印本頁]

作者: Baal-Zebub    時間: 2010-1-13 22:43     標題: 鄰女叫床太銷魂 直闖性侵

剛出獄的男子林福得偷窺發現,住對街的女子小花(化名)經常裸睡,深夜叫床聲不斷,讓他獸性大發,隨手拿起泳帽,挖兩個洞戴在頭上,直搗閨房性侵得逞,林某被捕時說:「她叫床太銷魂我受不了」才犯案,台北地院認為林某惡性重大,重判10年半,繼續羈押;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林某98年10月23日凌晨2時,侵入小花頂樓加蓋鐵皮屋住處,見全身赤裸側身熟睡,持不明物品刺她背部,被害人驚醒,見頭戴黑頭罩的林某,嚇得大叫。

林某隨即用棉被蓋住其頭部,她大喊:「我不能呼吸」,林某才鬆手,但仍強行性侵得逞,完事後要求被害人沖澡,還拿走900元現金,被害人驚嚇過度,直到天亮才報警。

小花身心受創,做筆錄時不斷發抖哭泣,林某到案坦承破壞小花住處鐵窗,見她全身赤裸而性侵,表示常聽到被害人叫床,一時難耐才犯案。

台北地院認為,林某對被害人身心造成嚴重傷害,還要求被害人洗澡,企圖滅證,他曾因竊盜案入獄,98年5月剛出獄,卻不思悔改,且有計畫犯案,惡性重大,依竊盜及侵入住宅性侵等罪判刑10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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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有裸睡的習慣並不代表人家就是很隨便、很開放
至於叫床很大聲嘛.....
也不代表你就可以性侵被害人啊!!!
作者: 非凡自在    時間: 2010-1-14 13:09

這種人犯基本道德方面的邏輯思考已經和正常的思想邏輯完全不一樣...
現在的社會風氣跟失業潮 會造成越來越多人的思想變不正常 而去犯罪...
只能自求自己不要碰上這種人 不然新聞上的被害人就是你自己了...
尤其是女性要特別小心! 我本身有在健身 只要不要碰到拿槍的 基本上可以把牠拿下
趁機用自我防衛的理由 把牠扁的變豬頭 希望不要被告成自衛過度 那我也要吃上官司了 呵呵~

作者: MonkeyBaBa    時間: 2010-1-14 14:42

現在的社會風氣,已經不像是童年記憶裡的單純及純樸,"出不閉戶,路不拾遺"的情況已不復見,人的慾望是越來越強,自治力卻越來越弱,這是不可不面對的事實,所以每天都有層出不窮的社會案件,但一旦發生社會案件,注意力往往集中在加害人的惡行惡狀,往往乎略被害人自我保護這一方面的問題。所謂"財不露白"就是同樣的道理,不引誘他人犯罪動機,不挑戰弱軟又可悲的人性,不製造他人犯罪環境,這是不讓自已成為下一個被害人很重要的關鍵。現在是講法律及自我意識的時代沒錯,可是法律是在"事情發生後"的處罰,別忘了事情已發生是不能重來。千萬別忘記"人性是脆弱的",人只是地球上千萬種動物之一,去除道德人跟動物是一樣的,其內心隱藏著原始的本性,不要讓自己暴露在危險的環境,好好的保護自己,不要讓自已成為下一匹狼眼中的羊。

[ 本帖最後由 MonkeyBaBa 於 2010-1-14 15:09 編輯 ]
作者: jokywolf    時間: 2010-1-14 14:51

加害人總有一堆亂七八糟的藉口,根本就是放屁!
直接拉出去閹掉就好了,還講那麼多?
記者也是,寫一堆亂七八糟的東西也是對被害人的第二次傷害!
作者: 聖印一司    時間: 2010-1-14 20:55

但是...關於 對方叫床太銷魂... (那男的是怎麼知道的啊? 一直在偷窺?? 或是真的大聲到外面聽的到?)

要是大聲到外面都聽的到 不就能解釋成 快來點叉圈我之類的意義?

強姦的人該死...誘惑人的人也該死吧
作者: 任清風    時間: 2010-1-14 23:05

今天我還看到一件

六十幾歲強姦三歲女童

多達二個月

事後,她的父親只想要錢
作者: evolution1021    時間: 2010-1-15 02:28

引用:
原帖由 聖印一司 於 2010-1-14 20:55 發表

誘惑人的人也該死吧
照您這麼說檳榔西施幾乎都穿的很誘人很清涼..那他們也該死嗎..
這些人也都有基本人權吧..想怎麼穿.想怎麼叫..都是她的自由..
只要不影響別人就好了不是嗎...能誘惑人是她有本錢條件好..
只要她不願意就算是她老公都無權強迫她..
只有心術不正的人才會用這些濫理由為自己的犯罪找藉口..
像這種剛出獄又再犯案..完全不知悔改..真的是沒救了..

[ 本帖最後由 evolution1021 於 2010-1-15 02:44 編輯 ]
作者: date008    時間: 2010-1-15 12:45

引用:
原帖由 聖印一司 於 2010-1-14 20:55 發表
但是...關於 對方叫床太銷魂... (那男的是怎麼知道的啊? 一直在偷窺?? 或是真的大聲到外面聽的到?)

要是大聲到外面都聽的到 不就能解釋成 快來點叉圈我之類的意義?

強姦的人該死...誘惑人的人也該死吧


如果大聲到外面都聽的到
你只能舉發她噪音污染
解釋成 快來點叉圈我之類的意義
是你自己想太多....
強姦的人該死...誘惑人的人也該死
強姦者該死,
誘惑的人如合法,則予勸導;
誘惑的人不合法,則予舉發,
我看不出誘惑人的人有該死的理由。
---------------------------------------------------------------------
我認為你的評量標準
建立在犯罪者有無意願犯罪的情況下
那是犯罪者的天堂
我個人相當不以為然
因為那就像是強姦犯的供詞
那正妹漂亮,引誘我犯罪
如果是醜妹,我才不會犯罪
故,罪不在我,罪在正妹
---------------------------------------------------------------------
以你看正妹的角度,是不是也會解釋成
快來點叉圈我之類的意義
所以強姦正妹的人該死...誘惑人的正妹也該死?
---------------------------------------------------------------------
回主題
對於此強姦犯
除判處刑責外
應追究對受害者之賠償
讓強姦犯感受到犯罪後的代價是如此之大
而不是作牢就可以了事


作者: mamagb24    時間: 2010-1-16 13:11

想一想都是a片在那邊亂演
那些心智不成熟的才會亂學
作者: 米鬼鬼    時間: 2010-1-16 20:17



房子的隔音設備不太好喔....
難怪會被性侵 (!!)

但男生也不能這樣 ,
這已犯了私闖民宅 強姦
或許殺人未遂也可以喔!!!

怎麼會有這種人=     =

作者: o45678974    時間: 2010-1-17 08:51

強姦是不好的行為,又要回去蹲苦牢,何必呢
對方在這麼性感,也不能做到強姦跟拿取他人財務
作者: 1996chris    時間: 2010-1-17 09:46

這理由太牽強了
剛出獄還不自我謹惕
真是的
作者: 影武者    時間: 2010-1-19 22:27

這種人直接槍斃了,留在世上浪費糧食

對這些性侵犯用關或治療根本沒用

直接修法性侵確定者直接拉去槍斃才是上策

不配當人..
作者: andy1513    時間: 2010-1-19 23:15

把他的弟弟砍掉好了
這樣性侵案件才會減少
或著淹掉也行
作者: angch    時間: 2010-1-20 00:25

這年頭怪事一大堆.要奉勸各位大大看A片時轉小聲點.不然那天屁股開花就好玩了
作者: eggson0988    時間: 2010-1-20 21:34     標題: 回復 1# Baal-Zebub 的帖子

台灣法律可是很人道的喔~

壞人到處走,到處犯罪,抓沒多久就假釋

好人到處走,到處被欺負,被欺負沒多久,說不定又要上法庭被傷害一次

可憐喔~
作者: angus9354    時間: 2010-1-20 21:50

自由过头啦……虽然西方的自由主义是好,但是如果这样没有一定的限制根本就是让坏人有事变没事,好人没事变有事……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变成是保护坏人而不是保护好人的了……所以只能说,要检讨一下了
作者: henry4302    時間: 2010-1-21 06:25

如果我是法官  不只要處死   還要 酷刑
作者: smart7696    時間: 2010-1-21 12:11

做錯事總有一堆的濫理由
作者: millertw2009    時間: 2010-2-9 17:43

自己精蟲衝腦還怪別人
這種人被判10年  這是剛好而已
作者: raiden77    時間: 2010-2-10 14:05     標題: 回復 8# date008 的帖子

同意你的觀點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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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後由 windman1970 於 2010-2-10 19:41 編輯 ]
作者: a29215658    時間: 2010-2-10 16:09

叫的太銷魂也不要去干擾別人阿
叫給自己男朋友聽就好嗎

那種聲音比噪音還要更難入眠
作者: i77424    時間: 2010-3-15 18:0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小森林    時間: 2010-3-16 11:26     標題: 人性本惡~

人性本惡-人類其實是一種控制ㄅ暸自身慾望ㄉ動物,想想戰爭慾望.權力慾望.金錢慾望.兇殘ㄉ慾望.變態ㄉ慾望.控制ㄉ慾望.....等等,人類本身就是一種不可受到控制ㄉ生物,線在因為人類有所謂ㄉ道德規範在壓抑著人類ㄉ道德心,等哪天沒有ㄌ所謂ㄉ道德,ㄋㄇ大家想想看到十ㄉ第球會發生什ㄇ樣ㄉ事情發生,這種事是很恐怖ㄉ,人類ㄉ慾望一但被開鍘釋放ㄌ出來,ㄅ論是男生還是女生,那將會是一種毀滅性ㄉ是態,吾人可以阻擋ㄉ,當某一天警察ㄅ再是警察,老師ㄅ再是為人師表ㄉ先生,醫生ㄅ在位人類養病動手術,那是ㄅ是很恐怖,對不對,最近不是在嚴重的談論到底要不要廢除死刑,妳ㄇ想想一但廢除掉死刑哪嚜,人類ㄉ慾望就真真實實ㄉ完全被釋放ㄌ出來,每ㄍ人都在想說,窩今天放ㄌ多麼大的最也沒差,反正又不會被判死刑,關了起來也沒差反正過了幾年不就又被放了出來,每個人都這樣想,那道時不就全亂了套
作者: yiway    時間: 2010-3-16 13:13

這真的是社會有病
那這個人進去牢裡應該會有人好好照顧的.....
作者: s80061900    時間: 2010-3-16 17:31

這種人直接槍斃了,留在世上浪費糧食

對這些性侵犯用關或治療根本沒用

直接修法性侵確定者直接拉去槍斃才是上策

不配當人..   這真ㄉ好扯押  瞎報了押
作者: wingfilter    時間: 2010-3-16 19:29

太誇張
聽到叫床受不了也算理由
拖出去槍斃
作者: 錦泉888    時間: 2010-3-16 23:36

像這種禽獸不需要放出來了..出來只會在造成另一個受害者..牠本人心理就不正常了就算閹掉就不會犯案了嗎
作者: zxcvbnm1973    時間: 2010-3-17 09:4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junior7710    時間: 2010-3-17 12:49

太誇張了
什麼社會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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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後由 kobe3000 於 2010-3-17 22:57 編輯 ]
作者: flowero623    時間: 2010-3-17 15:48

現在很多人都是變態
像今天還看到一則新聞兒子(45歲)還強迫母親幫他口交
這個社會越來越亂了
作者: mike3437    時間: 2010-3-17 15:52

如果也找人侵犯他,不知道他會不會也認為沒有什麼!
強姦犯的再犯率一直不斷
又有誰真的在意過??
作者: s80061900    時間: 2010-3-17 16:23

這太誇張了押  還有沒有天理押
自己控制不了 就要這樣 = =
法官一ˇ定要嚴懲才行
作者: 莫銘淇妙    時間: 2010-3-18 00:4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blue5237    時間: 2010-3-19 00:38

提示: 該帖被管理員或版主屏蔽
作者: 0953334167    時間: 2010-3-20 19:58

性侵人的真的很王八蛋  但叫床的也不應該 ... 都有錯 錯在於多跟少 ... 比預就像有些比較沒法控制自己情緒 或是無法壓抑自己的人 .. 妳還在他面前挑釁他 這不是不應該 ?
作者: jojobighead    時間: 2010-3-21 19:11

"持不明物品刺她背部"

我比較好奇這所謂"不明物品"到底是啥= =?

感覺不會是太正經的東西或者"兇器"
作者: papayaboy    時間: 2010-3-21 23:46

我這幾天還看到一則新聞,有個人性侵同居人的女兒整整十年,那小孩今年也才十歲,表示從嬰兒時期就開始了,是母親中途返家才發現惡行,馬上報警,警方偵訊時問嫌犯怎麼這麼狠心,那個壞蛋居然回答說:「那又不是我女兒,有什麼關係!!!」
這真的很過份!!!雖然說不是自己親生的,也看著她出生、長大,一點人性也沒有嗎?
作者: a5066001    時間: 2010-3-22 10:23     標題: 性侵和搶奪財物

隨著社會之變遷,人心思變作為大胆,但皆為人之隱私,均不可隨意侵犯,身為禮儀之邦的我們,有道德及法律之約束,不是你想怎檥就怎樣,侵門踏戶將人性侵並搶奪財物,數罪並罰活該
作者: lilimax    時間: 2010-3-22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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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tangle66    時間: 2010-3-22 16:5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3330rj    時間: 2010-3-22 19:12

這些都是藉口而已,有些說出來的理由真是會笑掉大牙,更好笑的是還會有人相信,這些人真是夠了,頭腦裝大......吧,法官審理時加重刑罰吧
作者: a7264661    時間: 2010-3-22 19:37

這種人就是變態應該把這種人的鳥鳥給閹了他就不會再亂來
作者: lun_robin    時間: 2010-3-30 15:13

引用:
原帖由 聖印一司 於 2010-1-14 20:55 發表
但是...關於 對方叫床太銷魂... (那男的是怎麼知道的啊? 一直在偷窺?? 或是真的大聲到外面聽的到?)

要是大聲到外面都聽的到 不就能解釋成 快來點叉圈我之類的意義?

強姦的人該死...誘惑人的人也該死吧
睡覺時聽別人叫床的確很難受,我以前讀書時住套房隔壁女房客常帶男朋友回來過夜,經常半夜在叫床....
唉~我也只能帶耳機睡覺。
作者: vipera5    時間: 2010-4-2 18:35

像這種蓄意犯罪的人,是否可以比照軍法或者新加坡的鞭刑?這種人有些可惡,假如政府無法有效的當頭棒嚇,這種類型的是否會持續犯罪呢?
作者: hangrace    時間: 2010-4-2 19:46

聲音叫太大 還真是很靠抔
那種聲音好比用一把刀在割自已身上的肉還要痛苦
作者: cycchung    時間: 2010-4-2 21:58

看到這種新聞 讓我想起之前有人提議強姦累犯應該加罰「去勢刑責」
但是被人權團體撻伐 提案就不了了之
社會新聞總是不缺乏累犯案件是不是我們的法律真的太同情犯罪者了
作者: 甜甜蕃薯糕    時間: 2010-4-8 04:17

那人其實是想再回監獄
因為剛出獄 有前科難找工作
沒錢生活 又剛好有這麼一個機會
然後怕罪太小 不容易被抓去關
所以想到再犯傷害罪和搶奪財物罪

以上是我猜的
作者: Iampower    時間: 2010-4-8 13:42

這個人的心智會不會有點太不能自我控制呢?該去看看醫生了
作者: nonename26    時間: 2010-4-8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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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天行俠    時間: 2010-4-14 00:20

我看以後強姦犯要大大的刑罰  也給他一個永生難忘的傷痛才不會再犯
可以的話我們也來新增1條法律   學新加坡的(皮鞭)  判強姦犯皮鞭  一定永生難忘
作者: qwsaq12345    時間: 2010-4-20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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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illets    時間: 2010-4-21 14:52

一般不要妨礙風化~深夜10點後噪音分貝不要太高應該都沒事~~

只能說...凡事還是自己DIY就好@@"
作者: Mafuyu    時間: 2010-4-30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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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ichael34567    時間: 2010-8-25 08:54

這種人應該給他判重一點~~人家裸睡干他啥事啊~~叫床聲太大聲,可以等她醒了再去跟她反應一下就好啦~~幹麻去性侵人家!?
作者: b9522012    時間: 2010-8-25 16:59

這個算引誘犯罪吧
沒是叫床聲讓鄰居聽到幹嘛呢
作者: 路人天也    時間: 2010-8-28 13:05

叫太大聲算  '' 這個算引誘犯罪吧''?

為什麼算 引誘犯罪.........那街上露乳溝的也屬 引誘犯罪摟...?


要犯罪理由不難. 同樣夜半嚇止對方停止''辦事''也不難阿...(至少我赫止3次了)
作者: jak159    時間: 2010-8-28 19:07

發生這種事情任誰都無法原諒造事者,但是被害者應該立即報警,停止加害人對她做出如此
畜牲的行為,造成日後對男人的陰影,更奇怪的是附近的鄰居怎麼沒發現呢?所以日後不論在家中還是在外,都要超級小心避免任何不必要的傷害。
作者: 怨婦    時間: 2010-8-29 17:02

埃...

話說鐵皮屋嗎...隔音不好就不要叫那樣大聲
作者: pk77320    時間: 2010-8-30 13:20     標題: 回復 1# Baal-Zebub 的帖子

無言............
引用:

  1-4. 發表回覆帖時,不得有以下之情況 : (內容由版主判定是否違規)

G. 重複發送相同內容的回覆。

M. 屬於自己的內容未滿 15 個字。 (不含標點符號)

  以上限制,違反者,屬於主題帖之回覆帖者,每帖扣 30 金,如同一帖內有多項違反以
  上限制情況時,本版得將該帖所有違規情況一併加總扣金。屬於投票帖之回覆帖者,該
  回覆帖將被屏蔽。

閣下已經連續三帖回覆都是一樣的內容~~~
[ 本帖最後由 windman1970 於 2010-8-30 13:24 編輯 ]
作者: z04u4tp6    時間: 2010-8-31 01:52

性慾是很難忍的東西 但是身為動物界的第一名人類就該要有控制這些的本能 不然只能說是跟禽獸沒啥兩樣 友時鄰居也會叫的跟殺豬一樣 忍不住的就找女朋友解決 不行的話就找感情很深長伴你左右的雙手吧
作者: ppae    時間: 2010-8-31 19:01

嗯,我有看過這則新聞,
只能說這真的太扯了,只會從自己的角度出發,
自己做錯事就是因為別人不對,那銀行有這麼多錢也是誘惑啊,
所以是不是搶完銀行再說是銀行有太多錢,所以是銀行的錯,
這樣的人如果不懂得反省自己的行為要恪遵法律,關再多次都是一樣的,
不過叫床聲太大,好像可以報警檢舉~~^^
作者: speed1018    時間: 2013-4-30 09:01

這種理由太牽強了
也難怪會照樣會被抓
還是那個人
自己有問題
作者: 快樂幸福人    時間: 2013-5-14 00:03

這是個人行為啊,犯案者這麼說只會被判的更重,更何況這種爛人本來就該重判
作者: mankitwhk    時間: 2013-5-15 23:24

最近越來越多這種風化案..(嘆息
作者: danielyenfu    時間: 2013-6-10 16:10

強姦的人該死...誘惑人的人也該死吧
作者: batmanqq    時間: 2013-7-22 14:50

以後看A片切太大聲
該不會有人爬進來發現是男的
變肛肛......
這世界變了
作者: limiyu    時間: 2013-7-24 07:56     標題: 回復 1# Baal-Zebub 的帖子

怎知女子經常裸睡?是否已經侵犯隱私。
天氣熱在自家裸睡或者只穿內衣褲,其實都還算正常;
每天叫床不斷,就很值得懷疑加害者說詞了,是否加害者自己在看a片幻想。
從偷窺偷聽偷排偷錢,加害者再如何自圓其說,都是加害人的推脫之詞。
作者: a59312507    時間: 2013-10-5 12:04

引用:
原帖由 聖印一司 於 2010-1-14 20:55 發表
但是...關於 對方叫床太銷魂... (那男的是怎麼知道的啊? 一直在偷窺?? 或是真的大聲到外面聽的到?)

要是大聲到外面都聽的到 不就能解釋成 快來點叉圈我之類的意義?

強姦的人該死...誘惑人的人也該死吧
什麼叫做誘惑的人也該死吧
只有被誘惑的人認定對方在誘惑他吧
作者: sfhuang    時間: 2013-10-30 23:10

犯了錯就該逞罰
然而那些假人權團體卻老是在搗亂
作者: hmwwilly    時間: 2013-11-6 23:34

這種人不就該直接化學去勢 以免禍害人間
跟這些人說啥人權
作者: jalongwu    時間: 2013-11-8 21:18

真是無言
自己解決就好了
不然花錢去外面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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