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台灣]
關於對完全不認識的陌生人提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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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lw195
時間:
2010-6-16 11:14
標題:
關於對完全不認識的陌生人提告的問題
我有一些法律上對於控告對方的疑問想請教大家
如果我在路上和一位陌生人發生一些問題(例如:他在路上辱罵我..打我..等等),我想告他,但我不知道對方姓名,他的任何資料我都不知道,就算我當場先報警,對方也不可能乖乖站在原地等警察來,這樣就算警察來了,我要怎麼和警察說對方是誰?
其實簡單說就是,我完全不知道對方的任何資料,完全是一個陌生人,但他今天已經妨礙到我,他罵完我就跑,或刮我車就跑....我當下該怎麼做?
作者:
PPD636
時間:
2010-6-16 15:45
應該要先有證據吧錄影或錄音
不然就到派出所詢問吧
通常應該不會理你...
作者:
s8411972
時間:
2010-6-17 08:11
現行犯任何人可逮捕,請先阻止他逃跑,再報警請警察處理。
作者:
zola789
時間:
2010-6-20 15:10
這種案件一定要有證據可以舉證 不然一定告不成
作者:
aini7225
時間:
2010-6-21 17:53
打人與刮車的舉證都比較容易(拍照存證,調閱監視器)
至於罵人麻
應該也很簡單
只差別在於錄音檔譯文,檢察官當不當它是證據而已
如果無法當場抓住他(切記!!一定要有錄音檔或是錄音檔品質還OK,不然有可能變成誣告)
請警察調閱附近監視器也是可以的
只是現在的警察......大家都知道的,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或是吃案
調不調還是得看警察大人的心情辦事
祝一切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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