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修訂版規:13 即日起實施,請入內察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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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xh0107
時間:
2010-10-11 01:54
標題:
修訂版規:13 即日起實施,請入內察看!
有鑑於時有會員引用他人在其它論壇發表的帖子,帳號
雖無公布隱私之虞,但其他論壇的事沒必要拿來這裡討論
且考慮到當事人感受,若有此情形不能接受者可提出申訴
併入版規13.修訂如下:
13.其他會員發言有讓自己無法接受之尖酸嘲弄言詞,
或未經同意引用在其他論壇,部落格,或網路上公開之任何文章,帳號及相關資料,
就算內容沒違反版規,當事者仍可提出抗議申訴,版主再衡量違規則扣80金(修改後提出申請可退回扣金 若無修改不退)
(只限當事者提出,且勿胡亂舉報,否則視同鬧版)
自本公告發布時間開始實施。
作者:
williamkao
時間:
2010-10-15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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