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規定,在稅捐稽徵法民國96年3月5日修正前,已移送執行尚未終結的欠稅案件,自修正之日起逾5年尚未執行終結者,不再執行,欠稅將一筆勾銷;行政院日前提案修法,為確保租稅公平與正義,將5年追稅期延長為10年。...
原帖由 vonyi 於 2011-6-21 05:56 發表 那到底是誰在黨這個法案? 有人能說清楚嗎?
原帖由 z1027top 於 2011-6-21 18:19 發表 也只有少數無知的支持者... 到現在都還搞不清楚誰執政.. 哪個政黨是國會多數.. 有心要過還會過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