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貪心鬼 於 2011-8-23 18:29 發表
若有意申請入美國籍
綠卡是必備資格
不然綠卡可算是長效期簽證
和美國籍身份
是完全不同的東西
台灣公務員不分藍綠
有綠卡的一堆
李慶安是擁有美國籍被起訴的
別存心混淆了
原帖由 貪心鬼 於 2011-8-23 21:42 發表
李慶安的判決
我沒有做任何評論
不知你在嗆啥?
起訴的原因是
李慶安身為台灣公職
卻擁有美國籍
並不是綠卡
若有任何公職
因為擁有綠卡被起訴貪汙罪
就是我失言
否則閣下說我不講道理
拍謝
小弟不 ...
原帖由 augoeides 於 2011-8-23 17:38 發表
當年她可以手上正拿著綠卡....
然後在議會殿堂上....以議員的身分大罵陳師孟副市長為何不趕快放棄綠卡時...
就已經不用再說明這個人有什麼人格了.....
今天無罪判決...也只是再次說明我國政治和司法的水準是怎麼 ...
原帖由 COPYWAR3 於 2011-8-23 16:34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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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轉!李慶安雙重國籍 二審無罪定讞
更新日期:2011/08/23 10:23
前立委李慶安具有雙重國籍,被指控詐領上億元薪資,台北地院一審判刑2年,李慶安不服提出上訴,高院二審判決大逆轉,認 ...
合議庭認定李慶安任議員和3屆立委未曾經過解職,「並非」自始當選無效;合議庭並認為,李慶安沒有告知具雙重國籍的義務,包括中選會、台北市議會及立法院等主管機關,有主動向已擔任或將擔任公職的民代,負查明的實質審查義務,因此,認定李慶安既不構成詐欺取財罪,也未構成貪汙治罪條的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
原帖由 mingjohn90 於 2011-8-25 14:14 發表
諸位大法官們辛苦了!但是怎麼不見有人討論法院的判決書,未審先判不過是在表達自己的政治立場罷了!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法官的意見是李本人並無詐取財物的故意,而國籍的認證責任是 ...
原帖由 z1027top 於 2011-8-25 07:32 發表
跟現在的無能執政者如出一轍...
只會用說謊用騙的...
怪議會..立院不求證...
依這種判決...
人民被詐騙集團騙...詐騙集團也沒罪...
只能怪人民自己不查證...
難怪...人民被無能的執政者騙...
無能的執政者 ...
原帖由 a2292959 於 2011-8-24 07:06 發表
有拿綠卡,算不算入籍美國?
有作工而資格不符,算不算詐欺?
而那些中華民國的民意代表,天天喊著臺灣國的豬公(母)�,算不算叛國?
留給有智慧的人判斷吧?
原帖由 changfeilin 於 2011-8-29 20:26 發表
不過李慶安再出來選北市立委還有可能會上喔
北市的偏差值從馬扁滿意度到誰當北市長如郝
都真的可以印証你們藍營支持者真的要檢討了>>
原帖由 WLIFE 於 2011-8-25 10:07 發表
這是法官的法律見解吧!
或是李慶安的律師真的高明.
如果對象不是李慶安.綠營會這麼激動?
李慶安的薪資如果是詐騙所得.
哪陳水扁的呢?
提一下陳致中的名言:
認罪協商只是法律名詞不代表真的認罪
原帖由 mingjohn90 於 2011-8-25 14:14 發表
諸位大法官們辛苦了!但是怎麼不見有人討論法院的判決書,未審先判不過是在表達自己的政治立場罷了!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法官的意見是李本人並無詐取財物的故意,而國籍的認證責任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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