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台灣]
車禍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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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un-0716
時間:
2012-2-23 23:17
標題:
車禍事宜
請問各位大大,同事最近出車禍,雙方都有喝酒,他開車停在中心線要左轉(靜止狀態),對方騎機車從前方撞他的車正中央(在道路中心線處),對方有小擦傷,除了酒駕罰單剩餘警察叫他們私下和解,請問這樣誰錯的比較多,有大車要讓小車ㄇ,如果沒和解雙方也沒提告,會怎樣ㄇ?
作者:
VISTA01
時間:
2012-2-24 21:18
有大車要讓小車ㄇ,
沒有
如果沒和解雙方也沒提告
就當作啥事都沒發生........因為雙方都酒駕
作者:
桔梗控
時間:
2012-2-24 23:55
這算民事的雙方都有過失...
不過.如果真的要辯論的話
您朋友如果依正常方式轉彎開車
對方看起來要負較大的責任.因為其跑到
路中央.那應該是禁行機車吧..除非雙方都不依正常的
交通法規行駛才比較會有爭議...
大車讓小車.在法律上如果能舉證自己無過失..根本就是狗屁不通的鬼扯旦行為..
作者:
chun-0716
時間:
2012-2-25 23:34
標題:
回復 1# chun-0716 的帖子
謝謝各位大大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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