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台灣]
關於葉少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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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intaron
時間:
2012-9-18 14:13
標題:
關於葉少爺
前一陣子大家都被李宗瑞的事情給模糊了焦點
這陣子又被釣魚台事件給轉移了焦點
前幾天新聞報導葉冠亨去新學校報到了並跟學校簽下協定
只要翹課一堂就勒令退學
這令我感到很疑惑的是
為什麼葉少爺不用被收押
難不成有錢人開車撞死人就可以花錢了事
不用附上任何法律責任嗎?!!
作者:
葛雷
時間:
2012-10-7 21:34
難不成有錢人開車撞死人就可以花錢了事 / 0 \
作者:
asd8855
時間:
2012-10-7 22:46
不被收押(其實是"羈押"...)不等於無須負法律責任喔~
作者:
ghosthead99
時間:
2012-10-25 16:16
引用:
原帖由
asd8855
於 2012-10-7 22:46 發表
不被收押(其實是"羈押"...)不等於無須負法律責任喔~
可重點是 完全看不出來法律對他有什麼逞罰
由其另一位某少爺 更是囂張 撞死人 還嗆家屬 就是不賠 現在還是開名車 上電視 到處飆 法律也是 當場變 ”屁”一樣
[
本帖最後由 ghosthead99 於 2012-10-25 16:17 編輯
]
作者:
qazx741
時間:
2012-11-10 23:05
標題:
回復 4# ghosthead99 的帖子
我想,他要說的是:法院會開庭審理,新聞沒報但並不代表沒人審~
而且羈押根本不是刑罰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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