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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台灣] 關於葉少爺 [打印本頁]

作者: kintaron    時間: 2012-9-18 14:13     標題: 關於葉少爺

前一陣子大家都被李宗瑞的事情給模糊了焦點
這陣子又被釣魚台事件給轉移了焦點
前幾天新聞報導葉冠亨去新學校報到了並跟學校簽下協定
只要翹課一堂就勒令退學

這令我感到很疑惑的是
為什麼葉少爺不用被收押
難不成有錢人開車撞死人就可以花錢了事
不用附上任何法律責任嗎?!!
作者: 葛雷    時間: 2012-10-7 21:34

難不成有錢人開車撞死人就可以花錢了事 / 0 \
作者: asd8855    時間: 2012-10-7 22:46

不被收押(其實是"羈押"...)不等於無須負法律責任喔~
作者: ghosthead99    時間: 2012-10-25 16:16

引用:
原帖由 asd8855 於 2012-10-7 22:46 發表
不被收押(其實是"羈押"...)不等於無須負法律責任喔~
可重點是 完全看不出來法律對他有什麼逞罰
由其另一位某少爺 更是囂張 撞死人 還嗆家屬 就是不賠  現在還是開名車 上電視 到處飆  法律也是 當場變 ”屁”一樣

[ 本帖最後由 ghosthead99 於 2012-10-25 16:17 編輯 ]
作者: qazx741    時間: 2012-11-10 23:05     標題: 回復 4# ghosthead99 的帖子

我想,他要說的是:法院會開庭審理,新聞沒報但並不代表沒人審~
而且羈押根本不是刑罰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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