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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台灣] 門口被人亂停車、已經停3天了 [打印本頁]

作者: chin2924    時間: 2012-11-11 23:23     標題: 門口被人亂停車、已經停3天了

請教一下,我家門前被停一輛車子,已經3天了,車內無留電話,拖吊場人員來過,表示我家門前無紅線,所以無違停,無法拖吊,叫警察來,跟拖吊場人員表示一樣,無違停,無法開單,但有查詢車牌,進而查詢車主電話,結果市話查無車主此人,亦無行動電話,只知車主是苗栗人。

請叫各位大大要如何處理呢?
作者: VISTA01    時間: 2012-11-12 23:56

在已嚴重影響到出入等時(現時不法之侵害)

可以把車移到對面

屬正當防衛之一環........至於怎麼移.........方法很多

有一種小車搬運車....前有兩隻可以昇降的

另外 移好後可以報警.....該車有問題...看看警察怎處理
作者: weijiun    時間: 2012-12-16 10:59

我覺得請警察處理應該比較不會有事後的糾紛。
作者: gvc50    時間: 2012-12-16 22:19

都叫警察來過
沒違法就表示不影響出入可以停
要移走,最多也是負損壞賠償的責任
作者: 夜魅兒    時間: 2013-1-2 00:13

有沒有更好的辦法阿,遇到這種的真的很傷腦筋!
停車時也不想想會不會干擾到別人!!
真沒公德心!
作者: loveqqmouse    時間: 2013-1-23 12:57     標題: 放鐵釘呀!

法律無法申張正義時!就該有所作為
像社會存在黑道一樣,同樣的道理!有時黑道比警察有用例
作者: u6450730    時間: 2013-4-6 11:29

對方停在多天也無犯法
除非你家車庫的門前方有去某單位申請專用對方停了條子才有權管或開單拖吊
作者: sonname1707    時間: 2013-4-8 23:50

找一個如何妨害你們家出入的理由
例如車輛或人員不能出入
(自已想辦法找一個理由)
然後報警  
跟警察說要告他強制罪
理由要找出他妨害你們家何種出人的權利
如果警察說可能不會成立
你就堅持一定要告
能不能成立讓檢察審酌
這時警察聽你這樣講會認為你懂法律
一定會接受報案
就會把車主找出來
事情就有轉圜
而且車主聽到會吃上強制罪官司
大概以後就不會再停在你們家門口了
作者: 626244394    時間: 2013-4-9 19:30

不能說沒紅線不是違停就不處理,停在i家門口已經影響到版大的生活了,萬一如果車上放置炸彈怎麼辦?誰要負責
作者: leo856    時間: 2013-5-31 10:06

你所謂門前是否已有檔住出入口?
如果有擋住出入口,警察依法可開單(影響人,車通行)並請拖吊車(警方的非民間拖吊場)移置到附近空地
如果是在出入口旁,那你只能保佑車主早點來開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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