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台灣]
求助車禍 肇事逃逸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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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victor7767
時間:
2013-8-20 15:52
標題:
求助車禍 肇事逃逸問題
日前小弟騎機車被撞,對方開車車上載4個未滿18歲的家人 撞到當下開車的跑了,丟下車子跟4個乘客
乘客在現場等救護車到,有留聯絡方式才離開
小弟因為受傷行動不便尚未做筆錄,但是有跟員警電話連絡過,員警說對方已做完筆錄 這不算肇事逃逸!!!!!!
肇事者隔天(差不多過12小時)自己到警局自首 請問肇事者算是肇事逃逸嗎?
作者:
luvata
時間:
2013-8-20 20:04
標題:
事後自首,不影響肇事逃逸之事實。
肇事者當時擅離現場,即屬逃逸。特別棄置受傷的你。
除非,他是去求救,則屬例外!
事後筆錄,你可否確認:
1.對方是否有被酒測?
2.對方是否也是未成年人,而事後找人頂替?
事後自首,不影響肇事逃逸之事實。
肇事逃逸屬於公共危險罪之公訴罪。但如果雙方和解,警方通常不主動移送!
不謝!
作者:
victor7767
時間:
2013-8-21 11:19
感謝您的回答
肇事者隔天酒測值為0,年齡約50歲,他有坦承車是他開的
個人認為他是在閃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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