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公共事務]
赴警政署遞陳情書 長髮警葉繼元:我沒對不起警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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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亞伯•奈特羅德
時間:
2015-12-24 01:11
標題:
赴警政署遞陳情書 長髮警葉繼元:我沒對不起警界
▲長髮員警葉繼元在20多名律師、人權團體陪同下,到警政署遞交陳情信。(圖/記者楊佩琪翻攝)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保二總隊員警葉繼元蓄髮遭開除案,23日上午在「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等人權團體、律師和聲援民眾陪同下,前往警政署向署長陳國恩遞交陳情書。葉繼元強調「
我沒有對不起警界,也沒對不起社會大眾,今天來到這是希望署長能主持公道
」警政署督察室組長出面接受並表示,一定會送交考績委員手上。
葉繼元強調,他
用了長達7年時間不斷和長官們溝通,得到的回應不是再研議,就是一連串密集懲處
。他向警政署長喊話「
如果您是個希望警界有所改變的署長,請重視父權結構下造成男性員警或是社會大眾遭受壓迫的事實以及其他不合理的對待,....如果您是個自認開明的署長,請依當初的函示溯及既往撤銷對我不當的申誡。
」
警工會成員蕭農瑀也認為,警政署曾經函給保二總隊,
寫明不宜以違反髮式規定密集懲處警察人員
,顯然已經認定保二對葉繼元實施的懲處違法,但保二執意解雇葉繼元,痛批根本是藐視警政署命令。
另外,針對保二總隊日前回應,葉繼元
在待命時間內到核四廠區中隊餐廳,花了10分鐘時間包便當回辦公室,違反勤務紀律,因此記2支申誡
。蕭農瑀強調,
如果基層員警沒有工時過長、一天工作12小時以上問題,怎會需要在待命時間包便當。
不過看到葉繼元的抗議聲,也有經過的民眾認為「
如果執法人員自己都不守法、守規定,有什資格要人民也守法?
」還有刑警私下表示「
不然調來當刑警好了,愛留多長頭髮都可以,可是他應該不想離開壓力比較小的單位吧!
」
▲有民眾看到抗議標語,認為如果警察不守法,就沒資格要人民也守法。(圖/記者楊佩琪翻攝)
來源:ETtoday 新聞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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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甚麼好說的,就像人民不會去選一個
理著飛機頭、全身刺青
的人當總統一樣
每個職業都有專業性、合適的規定服儀
他會形成規定,大部分都有其道理在,如果真的極度無理
今天你站出來,你所獲得的回響為什麼不是「
洪仲丘事件
」那樣呢?
如果是類似那樣事件,舉國人民覺得有理,那自然是一堆人為你「
讚聲
」
用了七年的時間,我想如果真的有道理,
早就融化冰山
了吧?
為什麼最後的結果還是這樣?有空講「
我沒對不起警界
」,為何
不先停下來想想為何會這樣
呢?
與其一再的請願,倒不如想辦法去找新工作,希望不要搞到最後又跑出個國賠!?(
例子不少,如果解僱他的理由不充分的話
)
當然,個人是認為保二總隊或許要對民眾更具體地給出解釋,有理有據
讓他無話可講
作者:
iso32002
時間:
2015-12-28 12:29
標題:
簡直無聊、胡鬧
每個職業都有專業、合適的規定服儀,有什麼好爭的。
作者:
justint-liang
時間:
2015-12-29 11:19
不服警紀已造成大錯.不服/不聽/不依勸導又是一錯再錯.
已喪失公職人員應有的規範.還來搞申訴?
警紀約束無方根本就是故意來亂的.
不適任就該解聘.團體裡不容許有人來蓄意破壞體制.
屢勸不聽督導無效.我贊成欲予免職..
作者:
iso32002
時間:
2016-1-2 09:50
標題:
如果沒事幹太閒了,不如去做些公益,同樣能博得版面
如果沒事幹太閒了,不如去做些公益,同樣能博得版面,何必要在這裡胡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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