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社會現象]
「妻兒就在車上」 違停遭警拔槍相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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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亞伯•奈特羅德
時間:
2016-1-13 16:54
標題:
「妻兒就在車上」 違停遭警拔槍相向
昨天下午三點多,南投縣一名王姓男子開車載著剛做完月子的妻子及才滿月的兒子,到台中市台灣大道訂長崎蛋糕當彌月禮,他再到柳川西路將車子併排停,後來發現警察要上前開單,趕緊回到車上欲將車子開走,沒想到該名西區派出所警員陳天相不讓他開車,還掏槍攔車,強迫他停車後開單,還不斷對他嗆,「你可以去投訴!」王男拒簽直接到派出所理論,該名警方事後雖也向他道歉,但他還是覺得很離譜。
王男不滿地表示,
當時他與妻子都嚇壞了,萬一槍支走火,或警員一不小心誤觸扳機,後果恐不堪設想
,也質疑警員:「
有必要為了開一張罰單而掏槍對著婦孺嗎?
」
台中市第一分局表示,經查陳警確有拔槍的動作,是因聽到違規人情緒的嗆聲說:「
你站在我前面,是要我把你撞死。
」至於是否執勤過當或服務態度不佳,造成違規人恐懼或誤解,將由督察組調查責任究處。 (朱俊彥/台中報導)
來源: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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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講好了,就算你急著把車開走
警察還是
可以記下車牌再來開罰單
的
看到這則新聞,蠻感慨的
現在警察不好做,畢竟是握有公權力
不能過度擴張,也不能過度限縮,只能說要一把尺
而且警察的處置也是對的
你急著把車開走,也會讓人質疑是
有甚麼動機、車上有甚麼違法物件?
如果真的還嗆聲,警察可以以「
妨礙公務
」來論處
不是說拿老婆兒子當藉口就沒事,你在事情當下有先想到老婆孩子嗎?
有想到就不會有這樣的衝突
看完衝突影片後,其實很多時候是
你跟警察抱歉一下,講明是怎麼一回事,大部分
就不會開罰了
車主情緒激動沒用,或許能嚇到菜鳥、還是你以為是大聲就會贏?
職業也是需要尊重的
,如果每個都要給你凹、盧,就沒完沒了
拿美國來比,美國是要手放在方向盤、不能手亂動
然後雙手盤在後腦、出來
美國的警察職業,是因為
地廣人稠、又擁槍的關係,所以過度擴張
所以才成「
警察國家
」
在台灣,真的是各行各業都要
準備好錄音錄影筆
,因為大家都
隨時準備起爭議、警察打人
之類的
沒有錄音錄影,任由
他人剪接、指謫,發起網路公審
,這樣以後警察要怎麼執法?
作者:
justint-liang
時間:
2016-1-16 11:46
車子併排停.人未在駕駛座上.也未在警察來到車前將車開走.
不然也該先向警員說抱歉才進入駕駛座裁示..
自身欠尊重法規與警察的執行公務..
作者:
shiu27
時間:
2016-1-19 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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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老弟
時間:
2016-1-25 10:10
拿大砲打小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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