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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社會] 北一女學生未讓座挨批哭整晚 [打印本頁]

作者: lindaps3    時間: 2016-8-26 14:29     標題: 北一女學生未讓座挨批哭整晚

北一女學生因在捷運上沒讓座,而被一名李姓婦人拍照po網,還出言污辱「該作(做)雞」,引發網友反批婦人。律師周武榮今天透過臉書發表聲明指出,李婦的言行恐已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刑事妨害名譽罪責,北一女家長會已議請律師事務所追究李婦的法律責任。

另外,據蘋果日報報導,周武榮表示,由於個資法、妨害名譽等罪都是告訴乃論,家長會認為有必要先告發維護學校聲譽,因此他原來預定下午代表北一女家長會前往台北地檢署告發李女;但因其中一名女學生的母親上午向家長會求援,指女兒為此事壓力很大,哭了一晚,還拿出美工刀,家長會擔心女學生安危決定暫緩提告。

周武榮聲明全文如下:

一、針對李姓婦人,關於台北市第一女子高級中學(下稱:北一女)兩名學生,於捷運上因病痛在普通座上,未主動讓座,擅自於臉書上發送學生照片,發言「這是誰家女兒該作雞吧」、「穿北一女制服卻不給小朋友讓座真是可恥」!
二、該等言行恐已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刑事妨害名譽罪責,並有損及北一女校譽,李姓婦人於發言後,非僅未誠心反省,竟仍託詞「作雞,是說雞孵蛋」等語,又提及未讓座是可恥,再觸犯妨害名譽罪!

三、案經北一女家長會,議請本所追究李姓婦人前揭不法行為,提出嚴正抗議並同時於先行告發後,待兩位學生及其家長,決定是否補正告訴!

四、本所擔任北一女法律顧問,爾後再有任何損及北一女及其學生之不法情事,定當依法追究民刑事責任,絕不再容忍寬貸!

新北市知名糕餅店李姓老闆娘日前在臉書上公開PO文,指2名搭乘台北捷運的北一女學生,看到小孩子沒位卻不讓座,痛斥「真是可恥」,更出言污辱「該作(做)雞」。照片被人轉貼到爆料公社,引爆網友激辯,許多人認為讓座不是必須,更何況北一女學生並不是坐在博愛座上。

其中一名被拍的北一女學生上爆料公社表示,她當天腳真的不舒服,所以一上捷運看到有位子就馬上坐下,過不久便睡著了。另一個女學生也是這樣,不記得有人靠近。
作者: rich54591    時間: 2016-8-26 15:40     標題: 別亂說話阿

奇怪的亂象

[ 本帖最後由 rich54591 於 2016-8-26 15:45 編輯 ]
作者: gkbase    時間: 2016-8-26 16:58

許多人認為讓座不是必須

仔細計較的話,絕大部份所謂的 禮儀 都不是必須的,那是不是從此乾脆就將禮儀禮貌這些繁文縟節拋掉?
這事件就追究兩件事,
婦人有主動提醒學生讓位嗎?沒有的話,被告也是活該啊,這算自嗨騙點閱的報應。
學生真的沒有看見有小孩子嗎?有的話,說一上車就睡著就是說謊,還哭哭啼啼博同情,也算惡劣了。

有影片才有真相

[ 本帖最後由 gkbase 於 2016-8-26 17:13 編輯 ]
作者: dommss456    時間: 2016-8-26 17:22     標題: 回復 3# gkbase 的帖子

禮儀不是必須~但關係到個人品修養與他人觀感
就像請~謝謝~對不起一樣
你遇到某些情況時有沒有說都沒差~有差的只是別人對你這個人的評價
因為沒有強制性所以就把它拋棄???未免太偏激了
如果沒有一些該有的禮儀....那根禽獸有何差別??
作者: janchung    時間: 2016-8-26 17:27

讓坐與否也不應PO到網上公審取暖,還惡意中傷他人,李姓婦人是自取其辱。
作者: naekingword    時間: 2016-8-26 19:38

姑且不論讓座與否是否不對....單單是李姓婦人口出惡言...這就有問題了...下次我看到有人坐在位置上我就能直接問候人家租宗三代?...甚麼邏輯...人家說不定剛開完刀(純舉例..)..難不成還得申請醫囑證明貼頭上嗎?...不舒服還得跟每個上車的人說明?......讓座給你不是因為你比我高貴...只是你看起來比我需要...沒讓座才是正常的...你比人家晚上車..就要有自覺...先來後到也是種禮貌...沒理由後到的能先坐吧...這社會大頭症的人越來越多了.....
作者: tv11111    時間: 2016-8-26 19:47

相對起來男生至少比女生壯
附近就沒男學生可以罵嗎?
沒必要讓坐..
原來沒那種操守只要讓別人跟你一樣就成了
作者: gkbase    時間: 2016-8-26 23:01

我也常假想,如果坐著的是兩個刺龍刺虎的彪形大漢,這劇情會怎麼發展。
作者: gf2010    時間: 2016-8-27 03:42

真的很無聊 這李姓婦人吃飽沒事幹。幹嘛不去關注社會上更需要幫助的人。又不是沒讓座給老人家。還知名糕餅店老闆娘唳 po文還口出穢言事後還奸舌巧辯 看起來也不見得是啥善心人
作者: lip0261    時間: 2016-8-27 09:45

如果讓位老弱父孺是道德規範
台灣是否道德有缺
如果讓位老弱父孺是教育規範
台灣是否有教育缺
如果讓位老弱父孺是良知規範
台灣是否良知有缺
李姓婦人不是北一女的高教育份子,缺是自然
如果是北一女高教育份子,長輩們要撿討
女人病是每一位女人都須有的
如果成為主要條件,對大多數勇敢的女性,也是不尊重
李姓婦人也有過女人病,勇氣各有不同,也沒錯
也許我們才是該檢討的
作者: pastquni    時間: 2016-8-27 10:21

仔細計較的話,絕大部份所謂的 禮儀 都不是必須的,那是不是從此乾脆就將禮儀禮貌這些繁文縟節拋掉?

此言過於偏激
你可以要求自己
但不能強制他人
照相PO網口出惡言這就不對了
作者: gkbase    時間: 2016-8-27 10:50     標題: 回復 12# pastquni 的帖子

你可以要求自己
但不能強制他人

所以說禮儀沒有強制力,並不是必須遵守的
想表現的有禮貌就表現,沒禮貌只是另一種務實的生活方式,誰都無權指責
作者: smartfish168    時間: 2016-8-27 13:20

告死她!自以為「正義」,殊不知自己就是迫害別人的人!
作者: qtlr2002    時間: 2016-8-27 21:14

這世界自以為正義的無腦魔人
真是越來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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