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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勒死狗自首 怪服兵役不能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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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moslly
時間:
2016-12-5 13:05
標題:
勒死狗自首 怪服兵役不能養
聯合新聞網/記者李奕昕/台北報導-2016年12月05日 上午02:23
吳姓男子涉嫌以牽繩騰空勒死自家飼養的寵物犬,再抱著屍體至派出所自首;他稱因即將服兵役,擔心無法繼續照顧,才會勒斃小狗,警方詢後將他依違反動保法罪嫌函送法辦。
吳高職肄業沒工作,自首時眼神空洞,抱著小狗屍體呆坐不發一語,與員警對話反應遲緩,警詢後忽然情緒激動眼泛淚光,直說「我不敢回家,一定會被我媽罵!」警方懷疑他精神狀態不穩。
上月廿八日晚間九點多,吳姓男子(十九歲)抱著小狗至台北市松山警分局三民派出所,宣稱當天稍早在住家樓梯間使用牽繩勒斃小狗,員警檢視小狗緊閉雙眼已無氣息。
吳指稱,三年前從街上撿回小狗飼養,小狗年約四歲,常送到美容院洗澡,無奈自己將入伍服兵役,沒辦法再照顧小狗,又不能送給別人養,只能選擇結束小狗生命,動手後「我抱著牠哭了一個多小時。」
吳稱,當晚七點多,他以牽繩套住狗頸,雙手騰空拉起小狗造成窒息,他見狗已無氣息,緊抱狗屍痛哭再自首。警方到吳的住家檢視,樓梯間狗毛散落一地,疑為「小黃」垂死掙扎現場,不解「怎麼下得了手?」
北市動保處接獲通報,認定自承勒斃小狗的吳違反動保法。動保法第六條及廿五條規定,任何人不得虐待或傷害動物,若故意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十萬以上、一百萬以下罰金。
作者:
winner0978
時間:
2016-12-5 20:07
我覺得國家沒空養這個廢物
直接把他勒死好了
作者:
jokywolf
時間:
2016-12-5 21:49
標題:
回復 1# emoslly 的帖子
平常太過保護才會遇到事情不懂得如何處理,
通常都是先考慮父母代養,再考慮朋友間能不能送養,
最後還有廣大的網友......
父母保護過頭導致沒去想各種解決方法。
作者:
tv11111
時間:
2016-12-6 01:48
應該禁止人類養狗才對,
不能奴役人類所以養狗滿足自己當主人的變態太多了
歡迎光臨 PLUS28 (http://www.plus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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