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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兒失蹤45年 竟被催繳年金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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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okk77
時間:
2017-7-25 09:21
標題:
兒失蹤45年 竟被催繳年金保費
中時電子報2017年7月25日 上午5:50
嘉義市民蔡明儒的弟弟自2歲失蹤至今45年,音訊全無,卻持續收到國民年金保費催繳通知單,她說「每收到一次,父母的心就再被刺痛一次,政府的作法太荒謬。」勞保局嘉義辦事處主任莊民安表示,依規定符合投保資格者且未除籍者均納保,並按期通知繳費。
蔡明儒表示,1972年當時2歲的弟弟蔡明智,在平等街住家附近疑似被一名女子抱走,母親發現追出去時已來不及,也向警方報案,委託兒福聯盟協尋至今45年,多年來四處尋訪,只要有蛛絲馬跡的線索就去找,卻始終音訊全無。
蔡明儒說,弟弟失蹤是父母親一輩子最大的痛,即使白了頭髮也不放棄希望,等待奇蹟出現,卻等到一張又一張的國民年金保費通知單,每次收到繳費單,父母再被刺痛一次,政府沒找到人,一味要錢,在傷口撒鹽,太荒謬。
莊民安表示,依《國民年金法》第7條規定,25歲以上65歲以下符合投保資格者,均納入國民年金保險,必須按期繳納保費,勞保局比對戶政系統戶口資料,失蹤人口若未除籍,則依據戶籍資料寄發繳費通知單。
兒福聯盟失蹤兒童少年資料管理中心組長許慶玲表示,政府持續寄繳費通知單要郵資、印紙張,浪費人力物力,又造成家屬的傷痛,作法很誇張,形同反覆揭開家屬的傷疤,刺激家屬的心情起伏不定,失兒家長每受到一次外界的刺激都要好久才能平靜下來,是很受傷的。
許慶玲指出,目前委託兒福聯盟協尋的失蹤兒少有200餘人,其中可能也有如蔡家人類似情形者。嘉義市警察局防治科統計,累計至目前全市有152名失蹤人口。
作者:
tv11111
時間:
2017-7-25 20:54
年金要錢要的很兇而且很不合理,工作替換2天沒保就給你開半個月還是一個月的國民年金費用要你繳
作者:
林中華
時間:
2017-7-25 22:56
王八蛋爛攤子政府
作者:
luke18169
時間:
2017-7-25 23:24
這無能政府死要錢,兩大爛黨都是一個樣,台灣也有夠悲哀.
作者:
dommss456
時間:
2017-7-25 23:40
引用:
原帖由
tv11111
於 2017-7-25 20:54 發表
年金要錢要的很兇而且很不合理,工作替換2天沒保就給你開半個月還是一個月的國民年金費用要你繳
我最看不爽的就是其中一條規定>>>不論是否有工作~一定要繳
嗎的獵~沒工作哪來的錢繳老年的年金???
現在是怎樣??要我去偷去搶來繳年金嗎???
更何況~誰能保證我年老後能領到錢??
二十年後的三千塊價值跟現在相同嗎??
要是我活不到65歲呢??繳的錢向誰要???
我不繳~老了不領可以嗎??
政府會照顧老人???別做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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