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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社會] 幫人作法事無法力 佛具店小開自稱「法師」遭起訴 [打印本頁]

作者: realers    時間: 2017-9-21 14:48     標題: 幫人作法事無法力 佛具店小開自稱「法師」遭起訴

2017-09-21 12:56 自由時報
む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め台中市神岡區陳男,其父早年在地方上是幫人「收驚」、「祭改」及經營佛具行,他89年從金融機構離職後,接手佛具行,自稱「陳法師」,對上門民眾楊、張及其家人、妖言惑眾,誆稱惹上「五鬼」、「遭下符咒」等,需作「供煙」及「點燈」等法事,被害人深信不已101年6月至102年4月匯款近8百萬給他,他根本無能力作法事,錢匯入他妻子及女友帳戶,用來買基金、賓士、定存單,檢察官認為他是斂財的神棍,依詐欺罪起訴。

起訴書指出,陳男(48歲)89年因故從某金融機構離職,接手經營父親的佛具行,自己並不懂道教的「藥師琉璃燈」等法事,佛教的「煙供寶懺」法事,對外自稱「陳法師」、「陳老師」。101年6月有張姓、楊姓兩名女信徒上門問運勢、家人健康、住家風水等等,憑藉小時候後在父親身邊聽來的話術,對信徒把自己的能力講得神靈活現,讓女信徒深信他有改運能力。

從同年月9日陸續匯入陳嫌指定帳戶(陳妻帳戶及其女友帳戶),兩信徒又陸續介紹親人,楊女父母親、二妹、三妹、表姊等,都來給陳某改運。陳嫌在信徒上門就妖言惑眾,誆稱信徒惹上「五鬼」、「女鬼」、「遭下符咒」等,自己會親人身體不好、丈夫外面惹上女鬼、親人身體會不好等等,需作「供煙」及「點燈」等法事,一層要3萬6千,作7層25萬2千元,點燈1份1萬2千,其餘法事3600至6萬元不等。

被害人陸續匯款達756萬餘元,檢察官查出陳根本無能力作法事,錢匯入他妻子及女朋友帳戶,沒拿去作法事,確是拿來買股票、基金、賓士名車(250萬元)、定存單,檢察官認為他是借改運之名,行詐欺之實的斂財神棍,依詐欺罪起訴。
作者: 1carter    時間: 2017-9-21 17:46

台灣人就是太迷信
怕東怕西
才會有這麼多法師神棍來騙錢
就算沒信仰人也不會怎樣
誰知道世界上有沒有神有沒有地獄
或許是人掰出來的
沒拜神佛還不是一樣活得好好的
運要是能改台灣人早當世界首富了
作者: luke18169    時間: 2017-9-21 20:19

這比例原則有問題,妙嬋就沒有事嗎?
作者: ahpan    時間: 2017-9-22 17:39

這種事情台灣常常在發生 真的是迷信到IQ變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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