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台灣] 交通事故相關處理

A2:有人員受傷或24小時死亡。
24小時後死亡

道義責任(法律無道義責任),對於受傷的當事人會說另造當事人都沒關心慰問而向警察抱怨,其實我們處理車禍都會建議關心慰問,但無法強迫當事人一定要做。但很多交通事故會告到法院,大都是沒關心慰問(所謂沒誠意)、不出面、或金額談不攏才提告。
這個牽涉到刑法上面  事後的犯意

波麗士大人  辛苦您摟
看您打這麼多  應該是台北市的喔
如果是台北市的  要不要加一個息事案件  雙方自行和解  不分析研判?

TOP

回復 12# cpofabr520 的帖子

大大
您說的沒錯
那個就是刑法上的自首要件
所以你回去還要打自首表  會有幾個選項是吧~~

再回
一 按所謂信賴原則:指行為人在社會生活中,於從事某種具有危險性之特定行為時,如無特別  情事,在可信賴被害者或其他第三亦會相互配合,謹慎採取適當行動,以避免發生危險之適  當場合,倘因被害者或其他第三人之不適當行動,而發生事故造成損害之結困時,該行為人  不負過失責任.
二 依此一原則,汽車駕駛人應可信賴參與交通行為之對方,亦將同時為必要之注意,相互為遵  守交通秩序之適當行為,而無考慮對方將會有違反交通規則之不當行為之義務,故汽車駕駛  人如已遵守交通規則且為必要之注意,縱有死傷轡果之發生,其行為難認有過失可言.
三 你朋友可以主張信賴原則,現今法院的判例,大都會朝此方向去判決.

這位大大  我有不同意見喔
很多法官不用這個了  等小弟找出來再答覆您

TOP

回復 26# 626244394 的帖子

這位大大
您給的資訊不太夠
那邊是不是有兩段式左轉牌面?
或是往北為幾個車道?
另自小客與機車發生事故前相關位置  碰撞位置都沒有寫
個人猜測是自小客前方與重機車車尾發生碰撞才有可能會這樣判
不過  小弟是沒有看到現場圖  照片  很難下定論

TOP

回復 35# maxon123 的帖子

不好意思  您不是說沒有號誌了?
怎麼還會有闖紅燈的問題?

如果真的該路口有號誌
7-11的監視器如果確定有拍攝到該路口  可以請警察發文調閱
(有些私人機構  不願配合  還是會收費喔)
如果真的都沒拍到  當場又沒有目擊者的話
大部份都是各說各話
一般而言  雙方各打50大板
可能會分析雙方面  涉嫌違反號誌管制

TOP

發新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