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復 8# amy6621000 的帖子
跩文……….這定義為何我不懂喔???可否依法理及法學見解詳為闡述。
我只知道我也有自己的言論自由權,並受憲法保護。
至於您個人既然對本文有疑義之處,請先提出個人論點與看法。
法律論點終究非絕對。而非常抱歉!因為我不是原創。
但是我建議您個人可以提出對本案之獨特卓見,然後…….
做為我們學習行政法令之圭臬,或大大如咸對行政法令不諳之處,
請勿吝於惜字如金,有需要協助者,只要不畏縮於象牙塔內,
勇於提問地(做一個社會大學有聲望地問題學生)….
總是!除了能獲得善意第三人之傳道、授業、解惑也。
如果只是在那塔內穿著皮靴搔癢或給別人穿小鞋,何以能見識天地之遼闊,與學海之深無時不刻亟需精進自我潛修…….謝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