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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妻出牆遭抓姦》口交非通姦 出軌鑽漏洞
atpx4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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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7-4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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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在路邊 要女的幫打槍 也不算犯罪了哦
亂搞 台灣不只法官認知有問題 連法律也是錯誤一堆
因該設立一個機關 專門檢閱所有法官 每年審理案件
如果判決 有問題 即檢討法官適任性
法律 也該有個專門機關來監察 如有修改後造成
問題應彈劾當初修法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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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7-25 0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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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傅潮標苗栗報導〕台北縣46歲黃姓男子,在遊戲">網路遊戲中認識苗栗縣14歲少女,兩度相約外出,並上旅館口交,少女母親在她書包內發現驗孕棒,追問後報警,事後黃某與少女母親以80萬元和解,獲苗栗地檢署檢察官緩起訴3年,免於牢獄之災。
黃姓男子是在96年暑假與少女認識,兩度相約外出用餐並上旅館,相互愛撫與口交後,想進一步時都因少女感到疼痛,沒有完成性行為,
但口交也屬於性交的一種
,檢察官認定他觸犯與未滿16歲之人為性交罪。
怎認定差這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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