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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討論] 會計法回原點 政務官恐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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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78075 於 2013-6-9 21:35 發表

我的看法卻不同公款公用就應該可以除罪,會造成公款公用變貪汙是因為專案有訂購買限制,比如說專案實驗室剛好印表機損壞又要列印資料去買台印表機,這就不允許算貪汙嗎?錢還是用在這個專案上只是購買不對的項目.像柯文 ...
本來不知道名醫到底犯了什麼事, 經78大一說才明白, 看來78大好像是富2代還是官2代或是大地主. 呵呵!!

申請購買印表機---某上級單位批准--- 錢下來--- 自己想印表機不需要了--- 買台錄影機及椅子好了 --- 買了發票拿給上級單位--- 喂!! 銷帳吧--- 會計單位 --  是-- 遵命-- 銷帳!!

原來這些教授是這麼請錢的喔!!! 台灣公家單位真好. 呵呵!!

不知道哪位大大的公司可以這樣請款及報銷的!!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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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uyun 於 2013-6-10 11:23 發表



如此一來,亞力兄想必已經很清楚,我個人為何非常反對這次

" 貪汙犯除罪化 " 的立場了吧 ??

不管是民代或是教授,他們和政黨是站在利益共同體的立場,

剛好和民眾的利益嚴重的對立 !!

就像蘋 ...
k大: 你搞錯了, 人民還是被政黨綁架了!!

要不是這次有嚴的花酒案在內, 柯大醫生的一席話, 喝花酒跟做研究對國家貢獻? 我不會報帳, 都是交給小姐去做!! 不是很多人非常認同嗎!!

可是陰錯陽差少了個字, 不過社會大眾還是覺得教授是對的阿.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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