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合理 當初綠黨是標榜清廉持政 所以才會政黨輪替 怎麼選上之後就忘了(還貪那麼大) 最後也因貪污再次政黨輪替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合理 挖哩勒呢? 把全家大小的事務費用 用發票換國務機要費用(納稅人的錢) 還匯到國外去 還有收企業的人事指導費用
3.關於陳致中夫婦的判決部份?
不合理 判太輕了 好像錢也沒匯回來!! 開設國外帳戶的理由及資金轉向也沒交代很清楚 沒很大的誠意配合辦案啊?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合理 陳鎮慧轉汙點證人判無罪 最少開個案例 讓後續還轉汙點證人的可以考慮一下 馬永成林德訓們的判決也還可以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不合理 判的有點輕 商人從商不光明正大 要走旁門小徑(送禮) 董事長總經理抓去關很奇怪嗎? 一點也不會
[ 本帖最後由 qooevan 於 2009-9-23 20:47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