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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車禍責任歸屬問題

回復 5# hunter0954 的帖子

雙方車輛雖未有擦撞,但與該件交通事故是否有因果關係
通常只要對方提出要求,是會把你朋友列為關係人的,開紅單的比例會相當高
而且警察應該會查看你朋友證件,不可能不當一回事
而且對方有受傷,你朋友可能會涉嫌刑法上的過失傷害,受傷的另造當事人有提告的權利(告訴乃論)
提告的話,有可能會被判過失傷害。
警察受理交通事故後,會開立交通事故聯單,可以建議你朋友去報車輛強制險,看保險公司是否可以理賠對方受傷的醫藥費等。至於車損方面,請對方估價後,在另行協調。並且提到紅燈右轉,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你朋友是違規的,但只是算較輕微之違規。
交通事故是會分肇事責任,也許是你朋友全肇責,也可能你朋友是該件交通事故的主要肇事因素。
所以勒,只要金額不是太過分,還是跟人家私底下和解吧。走法院、調解、鑑定等等的程序攏長,用到最後會很煩。
重要的事,不管路口有沒有設置號誌,要右轉看一下咩,自己有在騎車、開車,常常會被那些車輛嚇到,假如距離太近,我沒的閃的話,我一定會把他撞下去ˊˋ
你可以叫你朋友,換個方向想,假如他今天綠燈直行,被突然右轉的車輛嚇到,為了不撞到對方車輛,結果緊急煞車犁田,他會怎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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