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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警察10分鐘就勒脖關籠 大觀迫遷戶向總統陳情 卻遭暴力驅離 淚訴:這就是民主進步嗎

不允許檢察官帶警察衝幼稚園~審問幼童
卻允許政府高官帶警察勒脖~驅離抗議民眾~還限制離開
只能說:檢察官的職位還不夠大~不夠格玩特權

限制離開~連上廁所也不行......已經很明顯犯法了
那些所謂的民主鬥士怎麼不見了??
那些所謂的律師團體怎麼也不見了??
不是最講究民主~自由~人權的嗎???
怎麼一遇到上級....就都龜縮了???
喔......原來是顏色對了才有的福利ㄚ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凡射過必留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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