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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21歲保全遭4人痛毆慘死 母淚崩:我就他一個小孩!

有悔過心~有道歉~沒明顯外傷不足證明是被打死
判決:過失殺人不成立~只能判傷害罪成立
拘役三個月或易科罰金~並賠償醫藥費
人死了喔???那就免賠

打死個人只需十萬~甚至五萬就能交保.....還真他媽的便宜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凡射過必留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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