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WLIFE 於 2011-3-18 18:05 發表
民進黨既然發動勸募..
難道自己不該先捐嗎?
不然.那要怎樣鼓勵他人捐款?
蔡英文身為黨主席不該做表率?
個人提到的只是她區區62928元.
蔡主席在一月份時可是公開說:
那些錢都拿來捐助88水災以及門諾.
口頭放 ...
有點懶的打說教式的文= =
看起來你應該是藍色的吧
怎麼會用綠色的邏輯呢??
怎麼說呢?
先說這點好了
在野黨並沒有賑災的義務
你今天如果是說在野黨該審的法案沒有審
或是不該監督的事情又在那邊亂放話
甚至是在野黨亂罵髒話
我都覺得說的過去
不過你要質疑在野黨黨主席有沒有捐錢或是捐的太少我就覺得很奇怪了
日本發生天災是日本政府的的責任
跟台灣沒有關係
不過日本和我國外交關係密切基於國際事務考量所以我國必要援助日本作點公關
但是這也和我們沒關係只和政府有關係
況且我們每年被強迫要繳稅給政府而不是在野黨
今天就算在野黨一塊錢都沒有捐我也不會譴責他
(不過社會觀感是否影響選情那是該ˇ黨自己要衡量的)
因為那
真的不關在野黨屁事
也不關你我的屁事
更何況捐錢這種東西我覺得要出於自願
假使今天執政黨黨部發生大火
身為黨主席兼國家元首的馬先生
希望你捐錢否則你會吃牢飯
你可以接受嗎?
或是有天你經過火災現場
有個小女孩在窗戶喊救命
這時出現了X視的記者拿著麥克風和攝影機希望你你去現場救人
不然就要讓你上新聞你會進去救人嗎?
以上例子都是作善事
不過我相信絕大部分的人都不會覺得很合情合理
你身上的錢不是政府發給你的
是你自己出賣自己的勞力
出賣自己的創意
甚至是出賣自己的肉體
每一分錢都是血汗錢完完全全都是屬於個人的財產
你要拿去吃一頓五千塊的大餐
拿去買騙人的基金
甚至於拿去捐錢捐到傾家蕩產
都是你的自由
任何人以強迫的方式企圖染指你的財產
對你的財產名譽甚至生命造成威脅都是屬於犯罪的行為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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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whyjkw 於 2011-3-19 00:50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