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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民黨籍前中壢市長葉步樑判12年定獻

判十二年真是太便宜這種貨色了,應該要更重判才對,例如判個二十年,以儆效尤啊!尤其是那位
喜歡睜眼說瘋話的馬英九,什麼叫做改變國民黨,我很好奇為什麼一個人可以講無恥的話講到如此
侃侃而談的地步?到底是從小到大練習了多久呢?

另外也是今天的消息,這位葉步樑居然吞藥自殘耶!哈哈!我還真希望像這種貪了民脂民膏的爛貨
可以早點離開世間!但所有財產要充公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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